正像日本企业在上世纪80年代引发骚动一样,中国企业在收购美国著名的公司和地标,让人们感受到它们的存在。之前完成的收购包括AMC娱乐控股公司(AMC Entertainment Holdings)和纽约地标性建筑,第一大通曼哈顿广场(Chase Manhattan Plaza),而待收购的则有IBM的低端服务器业务和谷歌的手机业务。尽管人们普遍认为中国在美国市场的投资会很困难,但总交易额却仍然达到了创纪录的140亿美元,比2012年翻了一番,且必定会增长。
在美国投资活动中扮演关键角色的是一家不为人知的机构: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简称CFIUS。该委员会从国家安全的角度对进入美国的投资进行审查。随着世界两个最大的经济体之间的投资关系发展成为“双行线”,了解中国企业如何与CFIUS打交道,对两国政策制定者已变得越来越重要。
CFIUS是一个由美国财政部领导的跨部门委员会,其成员来自八个部门和办公室。它根据1950年《国防生产法》(Defense Production Act)的1988年修订案开展工作,并授权委员会主席,对有可能导致外国控制且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的投资交易,实施暂停、阻止或其它调整措施。人们并不了解中国公司在CFIUS的审查中表现如何,原因是CFIUS虽然披露每年向其提交申请的公司总数,并按国籍和投资目标行业分类,但它并未说明单个国家或企业的申请结果,而人们只能通过媒体的报道和公司的文件中窥知一二。普遍的看法是,中国公司引起了CFIUS的严格审查。的确,在2012年向CFIUS提交的审查通知中中国投资者的数量最多,但是根据CFIUS对国会的最新报告,从三年期间来看,位于审查名单最顶端却是英国公司,而并非中国公司。2010到2012年英国公司占已提交审查通知的21%,而中国投资者只占12%。
希望进入美国市场的中国企业的数量和多样性都在上升:中国投资者向CFIUS提交申请的数量在2011至2012年间从10件增加到23件,增长超过一倍。迄今为止的数据显示,中国公司并未遭到区别对待。如果中美之间的信任缺乏加深,则阻碍也可能上升并导致对投资的反感。从目前来看,中国公司的表现要好于人们的想象。涉及中国企业的5宗交易反映了与CFIUS审查有关的一系列问题:
降低危险后再收购:2013年1月,中国汽车配件巨人万向集团所属的万象美国公司,获准收购破产的美国锂电池生产商A123的资产。美国认为,万象有可能获得A123的国防合同,并利用由纳税人资助的核心电池技术,来开发军事应用,为了平息这种担忧,万象在交易中排除了军事合同。万象的经历凸显了采取迂缓措施的重要作用,因为这种措施能够以平衡投资与安全的要求,让中国公司继续进行投资。从2010至2012年,有占8%、总数为24宗的投资案最后采取了有法律约束力的迂缓措施。能否制定并同意采取这类迂缓措施来应对担忧,将成为中国公司寻求在美投资的关键因素。
你不会一开始就成功:在美国开展竞购的中国公司中,最显著的一个失败案例是2005年能源巨头中海油竞标收购优尼科。在当年该交易失败后,来自中国的投资交易的数量和金额分别从11个和20亿美元锐减至3个和不到100万美元。然而在2013年2月,当中海油斥资151亿美元收购尼克森公司(Nexen Inc.,一家在美国拥有少量资产的加拿大能源公司)时,CFIUS却批准了对美国部分的收购。虽然CFIUS严格审查了该交易,且中海油不得不撤回申请并重新提交自愿的审查通知,但在国会中有人反对、能源行业对国家安全的敏感性以及之前交易曾遭到否决的情况下,该公司最终获批,这值得关注。从中海油的经历可看出CFIUS审查“对事不对人”的特点:即使是一家有欺诈历史的公司涉及某个敏感行业,也能在后续回合中通过CFIUS程序,从而说明了审查的可信度。
地点、地点、地点:与万向和中海油不同,由两名中国人拥有、位于特拉华州的罗尔斯公司(Ralls Corp.)发起的收购则遭遇失败,且以一场前所未有的诉讼而告终。罗尔斯寻求收购位于俄勒冈州的四个风电场,但最初却没有向CFIUS提交通知。CFIUS中止了该收购,之后总统发出罕见的要求撤销投资的命令,理由是这些风电场“均位于或邻近俄勒冈州博德曼海军武器系统训练设施(Naval Weapons System Training Facility Boardman)的限制性空域。”在对CFIUS裁定的有效性发起的首次直接对抗中,罗尔斯公司将委员会和奥巴马总统告上了哥伦比亚特区的地区法院,但诉讼被驳回。对于在CFIUS的审查面前缺乏法律援助,以及目标资产邻近敏感设施的投资者,罗尔斯案例都有一定的警示意义。考虑到至少有3家中国投资者据称曾在“邻近”问题上碰壁,因此中国公司必须小心应付这个问题,不论投资目标多么有利可图,都要消除人们对“间谍”的担忧。
对美国丧失兴趣:如果说罗尔斯的失败竞购只表现了一股怀疑间谍活动的暗流的话,中国电信行业巨头华为公司则从投资之前就不得不应付这一问题。2012年10月,国会众议院情报委员会(House Permanent Select Committee on Intelligence)提出CFIUS“必须阻止一切与华为有关的收购、接收和并购交易”,原因是该公司创始人与中国军方联系紧密。华为遭遇的麻烦显示,对网络活动日益增长的担忧已深入到了投资领域。去年为了在日本软银(SoftBank)对美国移动运营商斯普林特(Sprint)的收购中获得国会的支持,双方均承诺不在斯普林特系统中使用任何华为的设备。CFIUS批准的条件是在斯普林特董事会中任命一名独立的安全董事——该职位由已退休的麦克·马伦(Mike Mullen)上将担任。面对斯普林特收购和接踵而来的一系列不正常交易带来的后果,华为的执行副总裁宣布:“我们不再对美国市场感兴趣。”
目标行业:迄今为止中国公司的最大一宗交易是,去年双汇斥资71亿美元收购史密斯菲尔德食品公司。在该交易宣布后,人们对CFIUS的审查发出了疑问,而史密斯菲尔德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则在公开说明情况时称:“我们并不出口坦克、枪支和网络安全……这些不过是猪肉。”尽管CFIUS批准了该交易,但还是可能引发三个潜在的问题:首先,可通过关键的基础设施棱镜看到食品安全问题。作为CFIUS成员之一的国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已明确了17个重点基础设施行业,其中就包括“食品和农业”。第二,史密斯菲尔德据称是美国国防部的直接供应商,也许作为一个可接触到潜在敏感信息的供应商,它招致了严格审查。第三,史密斯菲尔德公司某些设施设施与军事区域邻近也可能引起了有关部门的担忧。除了CFIUS之外,双方还不得不通过国会的审查,以致史密斯菲尔德公司的首席执行官要在参议院农业委员会(Senate Agriculture Committee)面前证明,为何该投资交易不会危害美国的利益。
史密斯菲尔德投资交易集中体现了希望投资美国潜在敏感性行业的中国公司所经历过的一些关键要素,其中包括国会的审查和不断增长的国家安全关切。这些因素促使像双汇这样的公司积极主动地接触CFIUS和国会,以便在提供信息透明和资本流入的同时说明其投资的价值。
虽然对中国公司存在某些独特的考虑,且随着投资和战略的发展摩擦也可能增加,但美国却仍然会对商业保持开放。
作者介绍:齐亚德·海德是专业从事CFIUS事务的律师以及杜鲁门国家安全项目(Truman National Security Project)亚洲董事。他曾担任美国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的白宫研究员(White House Fellow)以及美国参议院国家安全助手。本文是登载在《外交官》杂志(The Diplomat)上一篇文章的节选。在推特上跟随他@Asia_Hand。
Rights:版权信息:耶鲁大学国际及区域研究所惠特尼和贝蒂·麦克米兰研究中心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