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认真面对两大关系的变化:一种是国家与国内社会关系从国家包揽一切向共同发挥作用的转变,另一种是国家与国际社会从隔离对抗向相互依赖、复杂互动的转变。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推动的全球联系交往的扩大,已经成为了中国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时代背景,也是构建国家与国内社会,国家与国际社会新型关系过程中的内在要素,因此必须认真对待全球化带来的国家治理新问题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发生了历史性转变,因此要更加主动站在国际大局与国内大局相互联系的高度审视中国和世界发展问题,创造性地思考和制定中国的发展战略。十八届三中全会围绕国家治理现代化提出了一系列重大命题,其中就包括“以开放促改革”,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过程中,将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变化转变为制度改革和完善的动力。
认真对待全球化带来的国家治理新问题
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认真面对两大关系的变化:一种是国家与国内社会关系从国家包揽一切向共同发挥作用的转变,另一种是国家与国际社会从隔离对抗向相互依赖、复杂互动的转变。这两个关系的转变几乎是同步进行,相互促进的,也使中国的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始终是开放的,面向世界的。
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推动的全球联系交往的扩大,已经成为了中国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时代背景,也是构建国家与国内社会,国家与国际社会新型关系过程中的内在要素,因此必须认真对待全球化带来的国家治理新问题。
首先,由于全球化力量的介入,国内社会关系更加复杂化。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了社会的多元化,而包括人口、物质、资金、信息等在内的各类资源的跨国,乃至全球流动,又为多元化的社会增添了国际化因素,使得一些社会群体比其他群体更能把握住全球化产生的新优势,享受到全球化带来的好处。这些具有跨国界流动,或者动员资源能力的群体,相应地就会更容易摆脱受领土边界限制的国家权力的管制。这样,全球化在加速收入差距拉大的同时,也改变了社会内部的平衡关系,超出了国家权力的干预能力。
其次,国内问题的国际化,限制了国家权力的自主行使。国内问题的国际化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问题产生了国际影响,多发生在国家处理国内社会关系时,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甚至批评;另一种是问题涉及周边乃至更多的国家,多表现为意外事件,灾难或者资源的分配。不论原有问题多么简单,一旦国际化,就增加了解决的复杂性,也会超出国家主权独立行使的范围。而如果处理不得当,也会影响到国家在国内外的形象。
再次,跨国问题、全球问题的不断增多以及国际社会对于中国承担更多国际责任要求的增强,正在改变着国内责任与国际责任之间的均衡关系。尽管中国一直强调世界上最大发展中国家的身份,但是中国的快速发展以及综合实力和影响的提升,使得中国也是许多跨国问题、全球问题的涉及者,成为国际社会的关注对象。这是一个不断突出的现实。因此,国家必然要承担更多的国际责任。承担责任,就意味着把更大比例的国家财富用于国际社会,这反过来会影响到国内利益分配,并引起在国际问题优先性上国家与国内社会公众之间的矛盾。这样,在承担国际责任的过程中,就形成了国内与国际两个层次的两类矛盾,国际问题也实现了国内化。在国内,矛盾的焦点是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在国际上,则是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第四,国家认知与社会认知的错位,对于国家在治理过程中的角色提出了新要求。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依靠丰富的统治资源和文化传统,一直充当着社会认知的塑造者和引导者,既保证了国家的决策和政策能够在社会公众中得到最大程度的认可,大大减少了执行的成本,也提升了国家与社会在国际事务中判断与行动的一致性。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对外联系的扩大深化,社会正在形成更为独立而多元的认知,一些社会群体也在一些问题上成为议程的设定者,在某些领域中成为新理念的创造者,这大大限制了国家的主导地位。无疑,市场和开放是消解国家中心地位的巨大力量。在这些变化的影响下,国家与社会在许多问题上的判断和认知都出现分歧,甚至一些长期形成的共识、标准也被打破。随着代际的更替,新生代群体会更倾向于从水平比较,而非历史比较的角度来看待国家行为。面对经常提出疑问的社会群体,国家必须说服多于强制,协调多于命令,以自我改变来适应社会的变化。
认真对待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上不断出现的非传统责任
更有效地应对这些问题,关键是在客观分析国内社会和国际社会发展变化情况的前提下,科学地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要充分认识国内社会和国际社会的客观变化,逐步改变国家主导一切、包揽一切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国家治理的现代化的根本目标不仅仅是推动执政党、政府的现代化,更是实现社会以及每个个体的现代化,因此要继续深化改革,在推动国家与社会、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组织分开的同时,积极构建彼此之间功能互补、职责分担、共同合作的新型关系,新的发展条件下更有效地发挥国家、社会、个人新的合力,为国家治理的有效持续运行提供坚实的基础。
要坚定地按照民主法治协商的精神推动国家制度的现代化。在中国快速变革的过程中,要清楚地认识到国家在治理体系构建中的核心地位,并通过民主法制建设,提供国家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通过多层次多维度的民主协商,有效地发挥国家在代表、协调社会多元主体利益、诉求的作用,提高各级党政机构的公信力,保持国家的凝聚力、向心力。
要不断保持和提高国家治理体系的开放性。国内社会与国际社会的紧密互动,是国家治理所处的基本环境,必须面对的基本关系,这种互动带来了开放的国内社会和密切联系的国际社会,导致了国内、国际问题的相互转化。因此,国家治理体系既要为应对这些问题更加动员国内国际各种资源,也要认真对待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上不断出现的非传统责任。
要不断提高国家治理的能力。观念的力量最终要体现为能力的提高。国家治理的能力不单单是国家单方控制和管理能力,更是在社会利益多元化条件下协调各治理主体共同合作的能力;不仅是国家自身的能力,更是所有治理主体进行自我管理和参与相应领域治理的能力。因此,不仅要提高各级党政机关的能力,还要注重推动社会治理,尤其要探索如何使各主体形成最大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