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迁往城镇以谋求更好发展,而其年迈父母则被滞留在农村,形成了中国社会转型中的特殊群体-农村留守老人。据民政部2013年统计,中国农村留守老人已超过5000万人。
近年来,在农村社会转型和人口老龄化的双重压力下,农村留守老人晚年生活问题日渐突出。在以往研究中,学者较多关注留守老人的经济收入等物质生活问题。然而,随着农村经济状况的改善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推广与实施,留守老人的物质生活得到了较大提高。但是,由于子女离巢带来的一系列精神困境却难以解决。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到“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尤其是关爱他们的精神生活,不仅是老人安度晚年的重要保障,而且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一环。因此,深入研究留守老人精神需求,以及精神需求面临的困境有着较强的现实意义。
农村留守老人有着强烈的情感和精神需求,一方面,他们渴望子女的体贴与照顾,渴望参与更多的社会交往,期盼丰富的精神生活;另一方面,他们为家庭和社会奉献了毕生精力,也理应在晚年得到家庭的情感回馈和社会的尊重。但是当前,子女离巢使留守老人的精神需求难以很好解决,面临诸多困境,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留守老人比其他老年群体更难适应从“壮年期到老年期”的社会角色转变。毕生发展理论认为,个体的心理和行为发展涵盖整个生命周期,发展是毕生的过程,任何发展均有生长和衰退。当个体进入老年期,生理、智力和思维全方位衰退,个体也因此逐渐退出社会生产领域,回归家庭领域。在这一生命历程中,个体社会声望降低、社会角色边缘化,自我认同弱化,心态变得脆弱,甚至必须面对亲友的死亡。所以,在此过程中,仅靠个体本身的力量,往往需要很长时间来调整自己以适应社会角色的转变。
农村老人随着年龄增高,劳动能力下降让他们再难以找到劳动带来的价值感,回归家庭领域后,子女的精神慰藉在很大程度上成了老人社会角色转变适应的重要支柱。频繁的心理交流和情感关怀是帮助老人更好适应晚年生活的最好方法。但是,农村留守老人由于长期“独守空房”,难以得到子女的精神支持,因此在从“壮年期到老年期再到晚年期”的生命历程中,比其他老年群体更难调整自己以适应新的人生角色。
家庭代际沟通的匮乏引发留守老人的精神孤独。与西方家庭的“代际接力”模式不同,传统中国的家庭代际伦理关系为“反馈模式”,即父母抚育子女,子女赡养父母。受此影响,留守老人将子女抚育成人后,渴望得到子女的孝敬,即在物质生活方面,有儿孙的供养,在精神方面,也能愉快地与晚辈进行情感交流。调查显示,在子女对留守老人的物质和精神赡养中,留守老人普遍得到了子女的物质供养:中国绝大多数外出务工劳动力会持续性地向家庭汇款,而这已成为农村老人稳定的收入来源①。但他们与子女情感交流的意愿却难以实现:据相关调查表明,51.9%的留守老人希望子女提供精神交流,但仅有19.8%的老人获得了这一需求②。这说明,空间的区隔导致代际沟通难以实现,从而使农村留守老人精神需求的满足急剧下降。
另一方面,不少务工人员常常忽视父母的精神需求,由此出现了子女对老人的精神赡养责任单方面解放现象。满足父母的精神需求主要依靠回家探望和电话慰藉的方式完成。但调查显示,64.7%的外出务工人员一年只回家一次,21.3%的人员几年回家一次;89%的留守老人通过电话与子女保持联系,但54.7%的老人与子女通话时间在3分钟以内,且很少涉及情感交流③④。
总之,对留守老人而言,现实中代际沟通的匮乏与理想中“子孙绕膝”的憧憬构成巨大反差,使其产生心理失衡和焦虑,从而孤独感倍增。数据显示,有51.56%的留守老人不同程度的感到孤独⑤。
留守老人闲暇娱乐活动单一,难以实现精神生活的多元化。留守老人是农村的边缘群体,其闲暇生活主要靠自娱自乐,看电视、听广播、打牌等,或依照亲缘关系和地缘关系建立起亲属交往和邻里交往⑥,情感生活十分单调,文化娱乐活动十分匮乏,多元化的精神需求难以满足。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留守老人为寻找新的精神寄托,开始沉溺于赌博,或频繁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甚至走上邪教迷信的不归路。
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迁移是留守老人精神需求问题产生的社会根源。刘易斯在其“二元结构理论”中提出,发展中国家内部人口的城乡迁移比较普遍,这源于传统农业与现代工业并存的现象:一方面,传统农业生产效益增长缓慢,但农业人口又持续增加,出现了“零值劳动力”。另一方面,现代工业规模持续增长,对劳动力的需求同步增加,这就使传统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流向现代工业部门成为必然。中国长期存在城乡二元结构,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释放了大量剩余劳动力;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又加快了工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出现劳动力不足的现象,这就造成了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
一方面,农村劳动力的迁移数量大、时间长,但这种迁移并不是永久性迁移,而是一种空间循环迁移⑦;同时也不是举家迁移,而是一种个体迁移:他们在城市工作,却无法真正在城市立足,只能定期循环流动于农村家乡与城市之间。而他们的父母则留守在农村—农村留守老人问题由此产生。老人本是社会弱势群体,理应得到更多家庭关怀,但留守老人不仅无法感受家的温馨,而且还要承受为亲人的担忧,精神需求出现多种缺失。
另一方面,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迁移也加速了农村社会老龄化。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按照常住人口的统计口径,农村50岁以上老龄人口和预备老龄人口占农村总人口比重已达到34.7%,而城镇相同口径的人口比例为27.0%,农村老龄化已高于城市⑧。造成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就是大量农村青壮年向城市迁移。快速的老龄化使农村本来就匮乏的社会和家庭养老资源捉襟见肘,养老服务只能单一停留在物质供养上,无法扩展到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方面。
传统孝文化的衰退使留守老人的情感满足更加困难。“尊亲敬老”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部分。但是,这一传统道德在当今社会意识形态下,面临严峻挑战。首先,“长者本位”的家庭伦理已趋瓦解。在农业社会,家庭是一个生产单位,履行着农业生产的功能,家中长者掌握着分配生产资料和组织生产的权力,同样也获得了与该权力相匹配的至上地位,久而久之,形成“长者至上”的伦理规范。而现代工业社会,社会分工明确,生产的社会化已成主流,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大量减少,故家庭中长者不再掌握经济支配权;相反,青壮年凭借其体力和智力的优势赢得了社会竞争,为家庭做出更大贡献。此消彼长,“长者本位”的观念开始瓦解,老人地位下降已成为必然。
其次,“代际平等”的现代家庭伦理成为趋势。当今民主社会,“人人平等”的新思想已深入青年人心里,受此影响,他们在家庭交往和代际沟通中,开始把自己放在与长辈平等的地位,传统伦理中“父母至上”的观念已不能再约束他们。
再次,受市场经济利趋利性和独身子女政策影响,中国家庭代际关系开始出现“逆倾斜”现象,即家庭关系开始由“老人本位”向“儿童本位”转变,出现了“尊老不足”,但“重幼有余”的情况⑨。
传统孝道的蜕化是社会变迁的结果,影响着每一个社会成员,外出务工人员也不例外。他们不可能再遵循传统孝道伦理,把赡养父母列为首要任务:一方面,他们为家庭带来可观收入,其实际家庭地位较父辈更甚;另一方面,他们久居都市,受到了“平等”、“求利”思想的影响,比起关注父母的生活,他们更重视自己和子女的前途。加之空间的区隔带来了彼此价值观的疏离,与父母的情感交流逐渐减少,父母的精神需求经常被忽视。
在机会成本压力下,外出务工人员无暇顾及父母精神需求。满足父母的精神需求与向父母提供物质供养不同,后者可以通过汇款方式直接达到目的,时间消耗低;但满足父母的精神需求的核心是代际情感沟通,通常是通过回家探望或电话慰藉的方式完成,这些方式都需要耗费较多时间,这就意味着外出人员必须把本可以做其他事情的时间用在满足父母的情感需求上,这对于正在进行事业打拼的青壮年而言,是一笔开支不小的机会成本。所以,从机会成本考虑,不少外出子女难以顾及父母的精神需求。
中国社会的老年人精神赡养制度不健全,缺乏留守老人精神生活的制度保障。中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社会养老体系正在完善。目前的养老体系中,对老年人的物质赡养体系已初成规模,而对老年人的精神赡养体系的建立尚处于起步阶段,针对农村留守老人的精神赡养支持更是空白:既缺乏有效的政策扶持,又缺乏非政府性社会力量参与,如社会工作者、自愿者团体的介入。
农村社区文化建设滞后,难以为留守老人提供精神生活所需的物质保障。丰富的文化娱乐活动,有助于缓解空巢老人的精神空虚。在城市社区,有许多专门针对老人的文化娱乐场所。但在农村社区,公共文化活动十分匮乏,社区普遍缺乏娱乐活动场所。这种状况下,就难以找到专门针对老年人精神生活的物质设施,如老年图书馆、棋牌室等,所以农村老人的精神生活普遍单一。而农村留守老人的问题更为严重,他们既不易获得子女的情感支持,又难以在社区得到丰富的精神生活,其精神满足接近空白状态。
政府从宏观层面上,营造有利于留守老人精神生活的社会氛围,建立留守老人精神需求的政府支持系统。首先,留守老人是中国二元结构下的特殊群体,因此,要解决留守老人诸多问题,还须破除中国二元结构体制,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就短期规划来看,应着力落实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增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小城镇的发展可以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能在空间上缩短务工人员的迁移距离,使其离土不离乡,便于他们更好的照顾父母。
其次,政府应建立一套完善的老年人精神赡养制度及相关赡养政策。中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突出,完善的老年人精神赡养制度,不仅最大程度的满足了当代老人的精神需求,更是为所有中国人的未来谋取福祉。
发挥农村社区服务功能,建立留守老人精神需求的社区支持系统。首先,推进乡风文明建设,推动农村社区开展有利于丰富留守老人精神生活的文化活动。十八大报告中,提到“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加大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文化建设的帮扶力度,继续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根据这一指示,结合本研究,社区可免费增设老人健身房、老年活动室等,为留守老人的人际交往、休闲娱乐提供平台。同时,针对留守老人的年龄需求,还可开展有意义的公共文化活动,如联络“文化下乡”、组织广场舞、扭秧歌、打拳等。
其次,动用民间社会力量,增配专业社会工作者介入留守老人群体,定期开展个案工作和小组工作,重点帮扶有困难的老人。一方面,使他们能积极适应子女迁移后的新环境,减少对子女的精神依赖;另一方面,让他们能追求新的精神生活,做到精神上的独立与自强,发挥余生的自我价值,这才是最高层次的精神需求。
重塑孝道文化,建立留守老人精神需求的家庭支持系统。家庭是留守老人活动的第一场所,如果家能为其提供愉悦的生活环境,对满足其精神需求必不可少。因此,建立留守老人精神生活的家庭支持系统十分重要,其核心内容就是对衰退孝道文化的重塑。然而,传统“孝”文化的一些观点,如“移孝作忠”等思想已不适合当今时代发展,这就需要我们批判地继承,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具体来说,适应现代社会的“孝”应包含三点内容:
一是感恩和敬爱。父母与子女的“抚育赡养”关系不是简单的“成本收益”会计核算问题,因此子女对父母的“孝”也不仅是对父母生养自己的成本支付,而且是对他们抚育之情的感恩回报。所以“孝”的前提是对父母的敬爱。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也须怀着敬爱之情孝顺父母,只有这样,留守老人才能感到他们获得了家庭的尊重,从而得到精神满足。
二是平等沟通。科学的代际关系不是建立在传统的“老人本位”或是现代的“重幼轻老”基础上,而应以“代际平等”为前提。留守老人也应和子女平等沟通,相互理解,这样就能最大限度的减少二者由于空间区隔造成的心理代沟,从而彼此获得高质量的情感慰藉。
三是“大孝”之道。微观上的“孝”是对自己父母的孝顺,宏观上的“大孝”则是从敬爱父母到推己及人,尊重所有老年人。这就需要当今青年拥有社会正义感,懂得关怀弱势群体,传播社会正能量。放在本话题上,农村青壮年应学会关心周围所有留守老人,努力为他们营造美好精神环境。
注:
本研究得到了“四川省农村乡村文明建设研究中心”重点课题支持,项目编号:scxf201403
注释:
①贺聪志,叶敬忠:“农村留守老人研究综述”,《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
②③方菲:“劳动力迁移过程中农村留守老人的精神慰藉问题探讨”,《农村经济》,2009年第3期。
④⑥李春艳,贺聪志:“农村留守老人的政府支持研究”,《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⑤卢海阳,钱文荣:“农村留守老人生活调查与影响因素分析”,《调研世界》,2014年第3期。
⑦朱力:“农民工阶层的特征与社会地位”,《南京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6期。
⑧李杨:《2014年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
⑨廖小平:“中国传统家庭代际伦理的现代转型和重构”,《东南学术》,2005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