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协商民主理论逐渐成为民主理论发展的新趋向。它强调公民在公共理性指导下自由而平等的对话,提出各种相关理由,实现偏好转换,从而赋予立法和决策以政治合法性,由此弥补票决民主的不足。
批评与回应
但是,协商民主理论在深化民主进程的同时,也遭到各方质疑:现实主义者批评协商理想与现实民主实践之间存在巨大鸿沟;戴维·米勒等社会选择理论者提出不可能从一系列个人偏好中寻求与民主程序应有的、条件相一致的集体决策;艾利斯·扬等差异政治论者则继承了后现代理论的激进和批判传统,认为协商并非一个中立程序,而是偏向带有某种文化特征的人群。
针对各种批评,协商民主论者做出积极回应。美国学者詹姆斯·博曼在1996年出版《公共协商:多元主义、复杂性与民主》一书,通过分析目前可能影响协商的社会实际状况,回应对协商民主的质疑。在他看来,对协商民主的怀疑是对政治规范和社会现实思考不够且平衡不足的产物,因此需要用历史和政治的方法为现实协商建构具有可行性的规范。为此,他将公共协商看作交换理性的对话性过程,包括两个主要特征:首先,协商是一个话语过程。在协商民主中,公民在自由而开放的谈话中坦言相见,即使没有说服对方,只要认真对待和回应对方关切的事情和看法,就能够得到对方的合理领会与思考。其次,协商具有公共性。博曼认为协商是一种“公共的”而非“集体的”或团体专属性活动,是所有公民都参与的共同性的社会活动。在此基础上,他提出目前面临的文化多元主义、社会不平等和社会复杂性等挑战,并不能阻碍协商民主的发展。
以“多元性共识”
应对文化多元主义
文化多元主义是指为克服针对少数群体的偏见和歧视,而强调不同文化独特性的事实或政策。对于协商民主批评者来说,文化多元主义的存在,一是可能使公民无法共享目标、道德价值或世界观,二是可能会因为拒绝承认不同的文化权利而导致强制融合,从而牺牲多样性或者以一种相互分离的状态维持形式上的统一。
根据博曼的理论,对抛弃全体一致而寻求多元共识的公共协商来说,多元主义并非难以逾越的认知或道德障碍,在一定情况下,还可以促进协商民主的发展。他承认,文化多元主义可能会导致对协商的政治怀疑主义,使协商民主遭受涉及道德和政治的“深层次冲突”。这种冲突构成对道德假设和政治程序的威胁,损害公共意志和共同的善以及单一的公共理性的可能性,而只有超越公平和单一性的限制,公共理性才能成为解决多元民主中原则冲突的有用规范。为此,博曼提出的解决办法是使理性的公开运用更具动态性和多元性,而且协商中同意的观念也必须具有多元性。据此,他提出“多元性共识”概念,不要求所有公民出于相同理性而同意,只要求在相同的公共协商过程中公民能够持续合作与妥协。这为多元主义的道德冲突提供了各种解决办法,包括合作、制度分化和道德妥协等。
以集体行动应对社会不平等
当代社会中存在着日益严重的大规模社会不平等。协商民主批评者提出,社会不平等可能产生一个将有效参与排斥在协商之外的恶性循环,使很多人难以有效地参与公共决策。换言之,社会不平等会损害协商的公共性,强化那些拥有充足资源者的利益。
针对社会不平等对协商公共性的损害,博曼的解决办法是把阿玛蒂亚·森对经济不平等的思考运用到政治领域,强调充足的政治运转所需要的能力和文化资源的重要性。同时,他提出可以矫正社会不平等影响的协商机制,以保证所有重要的看法都能够进入公共辩论中去。首先,针对权力不对称导致对公共话语的限制,只要行动者能参与到公共领域之中,处于不利地位的公民能够有效运用程序上的机会,这种矫正性、批判性交往就能够重启对话的协商机制。其次,针对交流不平等使公共协商难以开展的情况,集体行动这样一个非制度性的手段能够让公民进入公共领域,通过有效参与重建一个他们置身其中的公众群体。再次,针对那些被政治排除的人在公共生活中不自由的情况,协商民主必须在保障有效参与上满足平等的要求,即不能有公民贫困到无力影响结果或不能免于被排除的地步。也就是说,克服不平等需要将理性的对话机制建立在政治平等的公民之间持续性合作的实际目标之上,保持这种平等的和参与性民主理论的核心要素,以及它们对当下制度的批评性导向,这不但使创新和民主变革成为可能,而且使得制度更具回应性、更有效力。
以修正的二元民主模型
应对社会复杂性
对许多社会理论家来说,现代社会的复杂性和规模使公民不可能参与控制主导他们生活的力量。社会复杂性向协商提出新的挑战,因为它使得协商必须在庞大且日益强大的机构中进行,其危险在于可能分化、压碎公民公共领域,淹没协商并使决策不着边际,进而导致政治怀疑主义,使协商和人民主权看起来不合时宜的。
在博曼看来,与文化多元主义或社会不平等一样,社会复杂性并不是协商民主不可跨越的障碍。在持续性的文化冲突和相当程度功能分化的环境中,人民主权既不可能是一致性的共同意志,又不可能是外在于公民的制度性互动的东西,而应该是公共领域中形成的协商多数之统治。在协商过程中,多数统治并不是实现理想的一致同意,而是在政治意志形成和再形成的过程中,理性主义理想的、协商性的多数出现的途径。这样,针对社会复杂性,博曼提出的解决方法是修正了的二元民主模型,包括一个自由而开放的公共领域和一套能有效决策并有资源保障的正式组织和制度。由于在一个更具动态的和二元的政治合作结构中,具有充分合法性权力的协商过程能够产生人民主权从而达到集体目标,所以并不需要重新设计国家的宪政框架,只要把二元民主结构扩展到更多的情境之中,包括应用到所有的政治制度,特别是官僚和行政制度中就可以。
现实启示
博曼给协商民主理论带来了新的理论活力,指出当其他民主理论在现代社会现实的主要挑战面前手足无措时,协商理论可以令人信服地解决这些问题。而完成这个任务,不但需要政治想象,更重要的是需要对民主本质进行反思。当然,博曼的研究仅停留在理论层面,虽然提出一些程序性方案,但没有探讨采取什么样的具体制度将协商民主的美好蓝图落实到现实政治生活中。
在文化多元主义、社会复杂性和不平等构成对民主化最大挑战的当代社会,民主建设必须寻求能够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案。尽管博曼的协商民主理论是西方特定社会条件的产物,是对自由主义民主的修补,但仍有诸多启示:一是政治改革的实际目标应是更为宽泛的民主形式。民主思想的协商转向深化了民主,但只要协商民主仍被限制在政治生活的制度层面,那么就无法实现对民主真实性的再次关注。面对当代社会的各种挑战,应使公民拥有更大的可以进行公共决策和自治的空间。二是民主化应该是一个长期和渐进的过程。协商民主使人们看到了多种可能性:民主发生在公共领域中,也发生在国际体系中,甚至跨越了人类和自然之间的边界。当前迫切需要揭示和消除那些可能阻碍或者扭曲政治对话,并影响集体决策的因素,以重新强调公民直接参与的意义,恢复民主的原本含义。
注: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新型城镇化中失地农民维权的协商治理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基层群体性事件的参与式治理研究”、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云南城乡群体性事件处置方法研究”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