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都明确提出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标志着我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正式启动。关于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讨论已经不少。在此,我们从理论层面做些梳理,重点讨论一下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与自然资源核算的关系等问题。
首先讨论什么是资产负债表。一般理解,所谓资产负债表又称为财务状况表,反映一个企业在一定时期 (日历年度或财务年度)内的资产、负债及其相互关系的会计报表或分析表。这就不难理解,资产负债表所针对的主要是企业,反映企业的资产、负债及其平衡变化情况。显然,资产大于负债产生盈余(又称企业或业主权益),负债大于资产则产生赤字,又称资产赤字或净负债。前者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后者则不利于企业的经营与发展。
其次需要讨论的是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套用上面的解释,所谓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的自然资源资产的增加和减少及其平衡关系的分析表格。通常情况下,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适用的是国家或地区,反映的是该国家或地区年度内、规划期内、政府届内或领导干部任期内的自然资源资产的变化及使用等情况。显然,自然资源资产数量增加、质量改善或价值增值,表明该国家或地区自然资源资产增加或增值,从而有利于国家或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反之亦然。
再来讨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基本构成。联合国统计署等国际机构发布的《环境经济综合核算体系—核心框架》(2012修订版),将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分为矿产和能源资源资产账户、土地资源资产账户、土壤资源资产账户、木材资源资产账户、水生资源资产账户、其他生物资源资产账户、水资源资产账户等7个资源资产账户或资产负债表。此次由国家统计局牵头制定的《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结合我国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中的问题和工作基础,明确现阶段我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主要由土地资源资产负债表、林木资源资产负债表和水资源资产负债表构成,部分试点地区可结合当地实际探索编制矿产资源资产负债表。显然,从内容上看我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还不是全面的,从空间上看还不是全覆盖的。
最后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实际上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与自然资源核算是一脉相承的。弄清楚了自然资源核算或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就基本弄清楚了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及其编制的要点。
所谓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是对一定时间和空间内自然资源(资产),在其真实调查统计和合理估价的基础上,从实物、价值和质量等方面,统计、核实和测算其总量和结构变化并反映其平衡状况,以及将资源(资产)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活动。
一般地,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的内容包括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核算、价值量核算,以及质量(指数)核算。数量核算、价值量核算和质量(指数)核算同等重要,缺一不可,互为基础、互为补充。另外,还可以将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分为存量核算和流量核算,前者着眼于静态而进行资源资产的存量核算,有助于评估某一时点的资源资产总量及其与经济总量间的关系,也有助于比较不同地区间的资源资产存量;后者则着眼于动态而进行资源资产的流量核算或连续时段核算,有助于认识一国或一地区随经济增长而发生的自然资源资产的变化,有助于分析资源资产流与产品服务流间的动态关系。
自然资源核算的理念、理论与方法产生于1980年代的西方发达国家,是对传统经济增长方式反思的结果。其目的是要在经济增长中计入自然资源的消耗,以此来实现自然资源基础的保护与合理利用。世界资源研究所早在1990年即指出“一个以森林为主要财富的国家砍伐了森林,卖掉了木材,根据现行算法,其国民生产总值将增加。然而,这类国家由于耗掉了其财富来源将会变穷,其经济前景将会暗淡”。为此,要特别注意防止出现“先破坏、后保护;先污染、后治理;先耗竭、后节约;先砍林、后种树”的现象,尤其要扭转“植树与砍树对GDP都是正向贡献”的尴尬局面。
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目的至少体现在五个方面:首先是为了保护好自然资源基础,以支撑国家、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其次是为了保全自然资源资产,尤其是为了保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防止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流失。第三是为了促进经济转型发展,扭转不计自然资源消耗、自然资源资产赤字的传统经济发展惯性。第四是为了通过自然资源资产高效配置和使用,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改良。最后是为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践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自然资源 (资产)核算应坚持五个原则。一是以分类核算为基础的原则。因为不同类型的自然资源(资产),其数量、质量和利用特性不同,将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混在一起根本无法反映各类自然资源(资产)在数量、质量等方面的变化。不同类型的自然资源(资产)具有数量和质量方面的不可比性。二是坚持分类核算与综合核算相结合的原则。自然资源(资产)的实物核算只能分类进行,价值量核算既可分类核算亦可综合核算。应以实物量分类核算为基础,反映各类资源(资产)的变化;同时以价值量核算把握全局,反映自然资源资产的总体变化。三是以资源(资产)不变价为基础、兼顾即时市场价的原则。以不变价计量的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在各年度间具有可比性,因而能真实地反映自然资源资产的变化情况。即时市场价的优势则在于能及时地反映资源资产的即时供求关系;以即时价计量的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可与以即时价计量的国民生产总值进行比较,反映经济增长的自然资源利用效率或消耗占用水平。四是多部门联合核算的原则。自然资源(资产)具有多功能性,且各用途间具有互竞关系。单一部门核算不能全面地反映某一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整个利用情况,而多部门联合核算则有助于把握自然资源(资产)全方位的利用情况。五是分层核算的原则。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既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各地区(省市县)亦可在小范围内进行,以在不同的空间尺度上反映自然资源资产的消长情况,同时也有助于监督各地区的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管理保护工作。
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的重点有三个方面。一是要开展以调查统计为基础的实物量核算。必须做好自然资源(资产)的统计调查工作,没有真实可信的统计调查数据,便不可能有真实可信、权威管用的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结果。二是开展以自然资源(资产)估价为基础的自然资源(资产)价值量核算。自然资源(资产)估价是一个理论和方法问题最为突出的课题,将专门讨论,在此不详细涉及。三是开展以分等定级和作用适宜性评价等为基础的自然资源 (资产)质量核算。资源(资产)有质量差异,土地资源(资产)的质量差异性尤其显著,土地分等定级工作是土地资源(资产)核算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由国土资源部主持完成的包括耕地在内的农用地分等定级工作,为土地资源(资产)质量核算及土地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提供了坚实基础,应充分利用好这一系列成果。
通过以上的讨论不难看出来,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与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之间没有本质的差别,是一脉相承的。当然,负债表编制更强调不能“负债”,不能出现“吃祖宗饭、造子孙孽”,主张保全国家或地区的自然资源资产,主张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权益归全体人民。
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面临诸多困难或问题。最主要的是自然资源资产基础数据问题。数据不系统、不真实、不准确、不及时、不匹配、不共享的问题尤其突出。其次是工作主体的问题。目前已经明确了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推进此项工作,较之以往核算主体或编制主体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但各专业部门与统计部门之间的协同机制,特别是数据共享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第三是方法问题。应当看到,无论是核算还是负债表编制,方法本身还存在诸多问题,包括表格的设计,具体科目的内涵、指标的测算等。
上述问题,相信通过试点和基础研究将逐步得到解决。当前,尤其要由国家统计局牵头做好包括土地、水、森林等自然资源资产基础数据的整合工作,严防数据之间不配套乃至“打架”的问题存在。同时,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部门间数据共享等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共享机制和工作协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