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内蒙古映山红三少民族民间艺术团成立大会暨学术研讨会”有感
2015年12月11日,笔者参加了“内蒙古映山红三少民族民间艺术团[1]成立大会暨学术研讨会”,来自内蒙古自治区人大、中国社会科学院、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国内、区内高等院校三少民族人士,以及区内各级政府人员、三少民族民间文艺团体、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近百人到会。会议期间来自旗县、乡镇、村落文艺团体和个人,进行民族传统歌舞、服饰展演,生动体现出民族文化多样性的真实存在与鲜活生命力。
会议集中研讨了外界及当事民族人员就民族传统文化传承,现代化冲击中传统文化命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状况、保护方式等议题。民族中人的切身感受,作为文化-民族中人及专业训练-学者、国家公务人员等多重身份体验、领悟、表达,的确非同凡响。这种触动,是我之前所少有的。此次会议,从主持到参会,从会场到餐桌,人们之间多兄弟、姐妹相称,这种称呼一直弥漫在交流中,却很少听到称呼职位、官位的,除非特殊时空状态时,如开幕式对致辞者、发言者的介绍,这些极为正式场景下。这种难以描述的气氛、氛围,深深地刺激、触动着我,让我感到自己不是个“外人”。这种会议氛围,是一种特别的东西,当时给我一个突出体会,这更像是“自己人”的聚会,而不是一般的仪式或研讨会,正如开幕式时有位发言者说:参加这个会,就像参加家里人办喜事一样高兴。这次会议带给笔者对当下民族-文化运行态势的一个突出感受,就是浓郁的民族情感,清醒的发展理性。
体会这次会议呈现的多重意义,梳理会议讨论、议题、关注热点,从中体会何为“民族”,把脉“非遗”保护工作进展,以及民族传统文化与民族当代生存、发展关系,特别是文化主体-民族当事人的感受、见解,大致可以梳理为以下方面:
一、普遍为本民族传统文化衰落忧心,对本民族传统文化如何在当代获得文化新生充满求解的急切
中国具有悠久历史,并一直是多民族大家庭,包括三少民族各个民族都为祖国作出历史的和现实的巨大贡献。不少发言者通过生动事例,进一步阐述了三少民族的历史贡献,传统文化特色和价值,并进而揭示和阐述当代各民族生存、发展以及正在推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内蒙古不仅蒙古族是实行自治的民族,还有三少民族也是实行自治的民族。三少民族为自治区作出了自己应有贡献。其文化风格引人注目,是自治区重要文化资源。艺术历来在民间。专业艺术与民间艺术比,只是小兄弟。很多有成就的专业艺术家的灵感来自民间。因此,凡是尊重艺术的人,都尊重民间艺术。因此,我期待:三少民族民间艺术团对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做出贡献”[2]“现在,经济发展掩盖了文化衰落。社会与单个群体利益问题,国家GDP指标与单个群体-民族发展是否一致?还有,森林使用权问题,现代教育与民族教育如何结合,民族如何发展问题,是现在需要研究的”[3]。“关于三少民族传统文化,听到更多的评论是流失、弱化或灭亡。
在现代化浪潮中,三少民族文化显得很脆弱。现在三少民族民间歌舞处于流失状态,到村落,很难找到好的歌手,在民间,民族民间歌舞处于失语状态,传统歌舞已经成为被保护对象,作为被政府保护的文化遗产,原来是活生生的东西,现在转移到了博物馆、舞台、尤盘、光盘。总之,衰落与重构交织,其间情形复杂”[4]。包括民族民间歌舞,三少民族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精神情感的载体,是民族文化的根基和源头”[5],具有自己的独特性和当代价值。如民族民间歌舞,作为民族文化要素,有独特的展示方式,是民族百姓喜闻乐见的生活的一部分,在今天成为文化传播的便捷渠道。有研究认为:“信息无法直接传播,而必须有将信息外化为存储物、存储过程和存储物重新转化为信息的环节。这种信息的存储和异时空的重现实际上就是记忆与回忆”[6]。这从另一方面启发人们,谈“非遗”保护、传统文化传承,首先要紧的是怎样唤起当事群体-百姓的内在参与热情,从他们感兴趣的方式出发,如目前大家比较感兴趣的民族艺术团、表演队,传承人,到外地展演、演出、演示,走进现代学校课堂等,这些多具有“将信息外化为存储物、存储过程和存储物重新转化为信息的环节”意义,从而使传统文化信息传播成为可能,并同时获得传承、保护;同时“这种信息的存储和异时空的重现实际上就是记忆与回忆”,因而具有一定的文化认同功能,有利于民族传统文化在当代的繁荣与新生。
二、静态保护亦或动态保护:传统与现实生存、发展
传统文化与传统文化的传承、保护之间,存在内在机理,探索和认识这一机理,与传统文化的有效传承、保护关系密切,并直接指向传统文化的传承、保护方式。众多发言论及传承、保护方式存在静态保护与动态保护。问题的提出,更多缘起于民族实际生活形态的改变。随着现代化与传统文化的关系如何处理,以及现实生活世界中民族传统文化在与异文化接触、与外部社会互动过程中做出的调整,如传统衣食住行方式的退出或日渐退出,因此,在保护之前,需要重新审视和确认“传统文化”,并继而引发对保护方式的关注与恒久热情。因采取、选择哪种保护方式,与民族现实发展特别是传统文化可持续存在、繁荣密切联系,往往指向“要文化还是要人”。
讨论倾向于动态保护,以及传统文化在当代的创新,通过创新,获得传统在当代的再生和文化地位、文化贡献。“民族文化要发展,首先要传承,并且要准确地传承。要认真做好传播。三少民族文化被认可度不高,这与传播范围、手段有限有关,要有所创新。三少民族文化有悠久历史,但同样有美好未来,而美好的未来有待于创新”[7]“母语与传统文化传承问题,问题是,不进城,如何就业”[8],意思是,一旦出去打工、就业,与外部社会接触增多,以及鄂伦春人口流出传统社区,无疑要更多讲汉语,影响母语传承。“民族旅游业的目的是什么?主人是谁?利益给谁?现在获利者往往多是在当地搞旅游业的外人”[9] 那么,怎样的保护、传承方式最能实现传统的准确传播并使传统文化在当代焕发青春?“三少民族歌舞以后怎么重构?重构是三少民族发展必然走向。好在党、国家政策好,同时,需要民族主体积极、主动。民族传统文化如何焕发活力?有四条:重回民间,重新焕发民间歌舞在民间的活力;传承民族歌舞丰富性,扩大民族歌舞文化空间,以及准确地传承,迈向更大的舞台,不能仅自娱自乐,封闭地保护、传承,要创新”[10]对此,文化传承人、民族热心人士,以及政府和各种民间团体,已经并正在进行积极尝试,通过总结经验,探索更加合理、可行的办法。“
从民族音乐传承看,存在三种类型:原生型、次生型、创新型。原生型,是活鱼活水,具有实用性、自娱自乐性,是非表演性的,是原生型传承,是大舞台-非舞台;次生型,有负面影响:形象上,为适应舞台表演,首饰、身段都向学院派、专业靠拢,消解的是传统;表演能力的丧失。而在民间,存在灵感、创意空间;语言汉语化,为让观众听懂,这使民间歌舞的原生态大打折扣。积极意义在于能激发民间歌舞者表演热情,传播空间扩大化”[11]。这项研究还认为,实现传统与现代的结合,需要多方面协同努力,包括政府投入财力、物力,尽可能将传统歌舞艺术录音、录像,保存原生态文化,以便比较,识别传统与变化了的传统;当事民族自身的努力,如民族精英的作用;教学、科研人员的努力,清楚什么是原生态的文化,及变化了的传统文化,保真、保鲜民族传统音乐[12]。“2013年底,在县里支持下,成立了“鄂伦春民间文化研究基地”,也就是“关小云家庭展览馆”,是省民协批准的,县里给提供的场所。展示的主要是本人三十多年来从民间搜集的、购买的、积攒的20-30件鄂伦春桦树皮、兽皮、刺绣制品,以及本人二百多本有关鄂伦春族的藏书。这个基地(展览馆),属于塔河县文化部门组织安排的各种展览、文化门类的一种,这个基地引起前来塔河进行科研工作的专家、学者及研究生的兴趣,前几天还有齐齐哈尔师大的人来借书”[13]。
“几年来,为挖掘、保护鄂伦春文化遗产,我们开展了一些丰富多彩,接地气,老百姓喜闻乐见的一些活动。如,成立了十八站鄂伦春民间艺术团,活跃于城市和乡村舞台。……同时,我县(塔河县)与黑龙江省现代高等教育学院联合进行了鄂伦春语言保护项目,采取‘启志英语’-现代化网络形式,将中、小学鄂伦春语言教材进行影像录音,就像在看用鄂伦春语解说的动画片,利用电视、网络都可以看。目前正在后期制作之中”[14]。
三、超越非此即彼:重提文化理解和文化尊重
从上述讨论出发,特别是体会来自民族社会的选择和脉动,笔者感到,就“非遗”保护及民族传统文化传承方式选择,有必要以变化了的文化和变化了的人作为选择保护方式的基本依据,寻求民族百姓生存发展与“非遗”保护、传统文化传承的有机结合,将继承、传承、保护与发展。此一点,日益上升为民族有识之士的共识,生动体现了民族文化自觉及现实理性。“让有生命力的民族民间文化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采用展览、民间艺术表演、民间艺术旅游、大量的民族民间艺术出版等形式,让民族民间艺术成为文化产业的一部分。还要将传统的民族民间艺术和现代艺术有机地结合起来…..”[15],不排斥并善于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为我发展所用。
笔者2015年12月25日电话采访了赫哲族非遗传承人尤冬眉女士[16]。她总结赫哲族“非遗”保护状况和自身传承工作实际,其中涉及传统文化的重构、创新,她目前最为焦虑的是伊玛堪[17]传授中的困境,即汉字无法一一能够对应、转换伊玛堪中的语言-字词句,即汉语、汉字无法准确一一转换、书写出伊玛堪的内容。尤冬梅感到若采用国际音标注音有可能解决这一难题。这里透露出的信息是,赫哲族年轻一代需要借助汉语学习本民族传统艺术伊玛堪,汉语又难以做到一一对应地转换,即便将来改用国际音标,也存在是否内容完全准确的问题。问题是,是否要追求传统文化传承中文化要素“完全的准确”,追求绝对的“原汁原味”?这常常可归因于非此即彼的认识论,有悖于文化变迁实际,按照此理念出台的措施、办法,也有可能脱离广大民族百姓心愿,也是一种文化不理解和不尊重。
近些年联合国以及我国开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其工作对象的一个重要实际,就是当代社会众多传统文化解体、文化特色流失,众多以往采取传统生活方式-农耕、游牧的族群,以及以狩猎、采集、渔猎等为生计、人口微少的小民族社会已经发生大面积的文化变迁。如传统狩猎生活方式,已基本退出当下鄂伦春族生活,不再作为文化要素发生功能。一些传统文化要素的偶尔出现,更多是被组织、被招集的,如民族传统服饰、饮食等传统形式。文化的物质层面、社会组织制度层面,无疑已发生大面积改变;文化的精神层面也饱受以发展、改变为取向的现代化浪潮冲击。
不难判断,目前民族传统文化,更多是当事民族从生存、发展出发重新构建的“传统文化”。包括三少民族在内,其文化变化的现实形态,早已超出“要文化还是要人”的浪漫主义想像。问题更在于,无论哪种文化,为了获得当下生存、发展,势必做出调整,做出改变;同时,现代化冲击带来的无一幸免的各个民族社会巨变,也因文化特点与适应能力、文化内部分化以及外部多种力量作用,所遇到的困难程度不一。这引起民族社会分层-结构性差异,新的不平等感,权力-资源争夺,各个民族的民族意识前所未有地增强。一方面是传统生活方式淡出日常,一方面是民族自我意识强化,这生动反映出“民族”现象的复杂。这里隐藏的事实是:“生活实际”与“遗产”、与“传统”,从来没有真正告别,“文化重构”不是文化中断,也不是藕断丝连,而是传统文化要素的新一轮重组与唤起。基于这样的文化、社会土壤,如此的“保护”对象,“非遗”保护工作的复杂程度,牵动的对象、领域,已远远超出保护工作本身。尤其有必要强调的是,从生活实际出发,在对待本民族传统文化保护问题上,当事者民族情感、文化自觉、工具理性已融为一体。
注释:
[1]该艺术团属民办、非盈利性艺术团体,早在前几年已经开展工作。此处及本文中的“三少民族”,是指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旗政府所在地:尼尔基镇)、鄂温克自治旗(旗政府所在地:巴彦托海镇)、鄂伦春自治旗(旗政府所在地:阿里河镇),行政隶属属于内蒙古自治区。
[2]吴团英(内蒙人大副主任,达斡尔族)在会议上的致辞。
[3]刘小春(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人类学所研究员,鄂伦春族)在会议上的发言。
[4]毅松(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达斡尔族)在会议上的发言。
[5] 关红英(内蒙古鄂伦春民族研究会秘书长,鄂伦春族)在会议上的发言。
[6]北京大学网 2015-12-03,“德国著名学者扬·阿斯曼与阿莱达·阿斯曼来校讲学”。
[7]吴团英(达斡尔族,内蒙人大副主任)在会议上的致辞。
[8]刘小春(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人类学所研究员,鄂伦春族)在会议上的发言。
[9] 出处同上。
[10]毅松(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达斡尔族)在会议上的发言。
[11]张天彤教授(汉族,中国音乐学院)在会议上的发言。
[12]张天彤教授(汉族,中国音乐学院)在会议上的发言。
[13] 2015年12月11日晚笔者与关小云局长的访谈。
[14] 关小云女士(鄂伦春族,黑龙江省塔河县民族宗教局前局长)在会议上的发言。
[15]关红英(内蒙古鄂伦春民族研究会秘书长,鄂伦春族)在会议上的发言。
[16] 黑龙江省同江市街津口乡赫哲族人。现任佳木斯市赫哲族联谊会会长,赫哲族鱼皮技艺、萨满舞、伊玛堪等四项传统文化项目传承人。
[17] 赫哲族伊玛堪,是赫哲族的曲艺说书形式,流行于黑龙江省的赫哲族聚居区。据现有资料,它至少在清末民初就已经形成。2011年11月23日,被列入联合国"急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