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二元结构的普遍性和中国三农问题的特殊性
1.刘易斯拐点到来,为何未见城乡收入差收敛
一些著名经济学家认为,从2004年起中国已抵达刘易斯拐点,证据是出现民工荒、城市工资不断上涨、劳动密集型产业丧失比较优势,农业在GDP中的份额也已下降到10%以下。为了更清晰地理解刘易斯的原意,必须先理解刘易斯拐点的涵义。
我们知道,因某劳力的加入或退出生产,总产量发生的变化被定义为该劳动的边际产量。刘易斯模型预言,结束城乡收入差涉及两个拐点,分别被称为刘易斯第一和第二拐点。要决定两个拐点,先要对所有农村劳力的边际产品由低到高排序。按此顺序,第一拐点由农村的边际产品为零的最后一名农村劳力,也即最后一名剩余劳力,为城市消化所决定,此后农村的劳动边际产品开始上升,但仍低于上升中的城市工资;第二拐点由农村的劳动边际产品等于城市工资的第一名农村劳力所决定。因此,只有抵达第二拐点后,城乡收入差的收敛才算完成,此后城乡工资将同步变化,城乡收入差也因此消失。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芝加哥大学教授西奥多•舒尔茨(Theodore W. Schultz,1902—1998年)生前认为,农村的劳动边际产品虽在经济发展初期低于城市,但并不为零。如此,则第一拐点和第二拐点应合二为一,成为舒尔茨拐点。只要劳力流出农村,城乡的收入差就在弥合之中,直到农村的劳动边际产品与城市相等,抵达我所称的舒尔茨拐点。此时,城乡收入差消失,城乡二元结构(以下简称二元结构)为城乡一体化替代。除非明指,下文刘易斯拐点均指第二拐点。要走出二元结构,就要实现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双现代化。所谓经济结构的现代化,其标志为农业在GDP中的份额大幅下降;所谓社会结构的现代化,其标志为农业人口在总人口中的份额大幅下降。所有发达国家中两者份额都已微不足道。
可是,奇怪的是,中国城乡收入差仍在扩大之中。更令人困惑的是,和刘易斯模型的预言相反,农村留下的不是劳动生产率越来越高、数目越来越少、生产规模越来越大的农户,却是以老弱病残妇和留守儿童为代表的人口,他们的劳动生产力离城市越来越远。农业不但没有现代化,反而丧失了国际竞争力。而且,尽管农业占GDP的比重不足10%,经济结构现代化的速度很快,但社会结构的现代化进展甚慢,因为农村户籍人口仍占总人口的60%以上。更奇怪的是,城市化率不断上升的同时,农村宅基地总面积也在不断扩张之中。这就使人产生疑问,中国是否在逆向逼近刘易斯拐点?如果是的,又为何有此结果?
2.三农问题日益严峻,足见中国尚未找到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
以上种种怪现状,也由三农问题的讨论日见尖锐得到印证。所谓三农问题,指的是农业生产力相对城市显得落后,农民的平均收入与城市的绝对差距日益拉大,以及农村的基础设施相对城市显得破败。和走出了农本社会,实现了城乡一体化,农村比城市还要漂亮的国家相比,中国的现状构成极大反差。
三农问题中最令人担心的,是农民相对城市居民的日益贫困化。从绝对值看,当下农民收入固然远高于人民公社时期。但是,研究者指出,城乡收入比(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近年来虽然有所下降,但城乡收入的绝对差实际上迅速扩大:“自2008年突破1万元后,到2013年这一差距扩大到1.8万元。”(参见曹光四、张启良:《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变化的新视角》,刊于《调研世界》2015年第5期)2015年这一数字已扩大到19773元,将近2万元。
除了城乡收入差日益恶化外,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前副组长陈锡文去年曾指出,中国农业本身也面临四大难题:首先,日益丧失国际竞争力,表现在农产品的价格普遍高于国际价格,进口日增;其次,农产品的生产成本普遍高于国际水平,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十分缓慢;其三,农业越来越依赖于政府的财政补助才能生存;其四,生态环境恶化,农业对资源环境的压力越来越大。(参见陈锡文:《中国农业发展的焦点问题》,刊于中国改革论坛网,2015年6月10日发布)
这说明,人民公社解散之后,一度迅猛增长的中国农业再度陷入困境。三农问题引起举国上下关注后,几任政府先后清理了农村的苛捐杂税,废除了盛行千年的农业税,后又推出各种农业补助。然而,十多年过去了,三农问题仍挥之不去。人们不禁要问,三农问题的实质究竟是什么呢?如何才能对症下药,药到病除呢?当农村户籍人口仍占总人口多数之时,增加农业补助对结束二元结构有效吗?
刘易斯模型的制度前提
1.刘易斯模型对农村劳动力的消化顺序的预言
三农问题的实质是城乡二元结构。关于二元结构,各国或者曾经有过,或者至今依然存在。只要传统的农本社会没有完成向现代工商社会的转变,作为存量的传统部门(以农业为代表)和作为增量的现代部门(以城市中的工商业为代表)就会同时存在于一国的经济结构之中,构成城乡二元并存。
各国的二元结构也许各有特色,但其共同本质可以用刘易斯模型刻画。根据该模型的假设,所有的生产要素可以在城乡之间自由交易,自由流动。在此前提下,城市的工资和所需的劳动者人数按市场经济原则决定,即劳动者的工资等于其劳动的边际产品。
路易斯模型假设农村存在土地市场,高效的农民可以通过自由买卖,兼并低效农民的土地。可是,劳动市场又当别论。在剩余劳动没有消化完毕之前,城市工资不会上升(本文之所以用“消化”而不用“吸收”一词,是要强调城市化的真谛是使农村人口融入城市,特别要使他们的下一代能在城市的环境中成长起来)。为了生存,农村地区发展出所谓的制度性工资(institutional wage),即平均分配劳动产品,使劳动的边际产品为零或很低的人也能生存。因此,农村的劳动市场要在剩余劳动被城市充分消化之后才会发挥配置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要使城乡收入差得到弥合,根据刘易斯模型,城市消化农村劳动力就必须遵循一定的顺序(以下简称消化顺序)。这一点至今为国人所忽略。按这个消化顺序,城市必须按农村劳动的边际产品的高低,由低到高地消化农村劳动,直至农村的劳动边际产品和城市相等(排除生活成本的因素)。所以,所谓抵达刘易斯拐点,必须是将劳动的边际产品低于城市工资的所有农村劳力吸收殆尽,才能实现城乡一体化。
若由要素市场配置,这种消化顺序会自然发生,并以细水长流的形式完成。理由如下。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的动力来自两种效应:一,挤出效应,即低效农户在土地市场上竞争失败,被高效农户兼并而流出农村;二,拉出效应,即部分农户被城市更高的收入吸引,主动出售土地,离开农村。
从各国的实践来看,拉出效应一般会使农村人口中那些受过一些教育的未婚年轻人首先离开农村。他们没有家庭累赘,缺乏务农经验,没有强烈务农意愿,放弃务农的机会成本很低。挤出效应则会使虽有务农经验,但劳动的边际产品为零或接近零的人离开农村。他们被更能干的农户兼并,流向城市。
如此,挤出效应和拉出效应共同作用的结果,会使城市不断吸收和消化农村的劳动边际产品较低或务农意愿也较低的人,而留下的必然是劳动的边际产品越来越高、务农意愿越来越强的农户。换言之,如果让市场决定消化顺序,城乡收入差是一个收敛过程。
不过,刘易斯模型要求的这种消化顺序会引起疑问:为何城市反而能消化被落后的农村淘汰的劳力?其实,城市之所以有较高的生产力,在于集聚了大量的资本和人力资本。非熟练劳动来到城市,借助城市集聚的资本和人力资本,会大大提高自己的生产力。同时,城市分工和专业化的深化,必然能够提供远比农村丰富多样的就业机会。
大量的城市就业机会并不要求很高的学历或很高的技能,农村中被淘汰出来的劳力完全能够胜任。除了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外,像物业管理、清洁、环保、绿化、门卫、安检等工作,也十分适合农村来的新移民。有些工作甚至肢障人员都能胜任,例如地铁站、电影院、公园等处的售票员、超市的收银员等。特别是,劳动密集型的服务业可以为学历不高但态度诚恳的农村劳力提供源源不断的就业机会。
所以,尽管流出的农村劳动力在农业生产中只有近乎零的劳动边际产品,但受益于城市的集聚效应,在城市中劳动的边际产品得到提高,因而能获得比农村略高的工资。留下的农民也是赢者,他们通过兼并流出农民的土地,可以稳定地扩大自己的经营规模和收入。从城市的角度看,如果因农村劳力的到来,工资成本不会快速上升,自然有利于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成长。所以,无论对流出的农民、留下的农民,还是对城市部门来说,如果遵从上述的消化顺序,三方都能受益。
3.城市化的本义是化人为先
城市化的目的本来就是消化农村人口。如果遵循市场决定的要素相对价格的指引方向,必然会首先发展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和服务业。这类产业的集聚,不但为农村人口提供大量就业机会,也使城市人口迅速集聚,加速分工和专业化的深化。所以,内生性的城市化一开始必然先化人,在人口密度的压力下再化地,城区逐渐向四周扩张。这和中国目前主要化地、很少化人的城市化模式正好相反。这种先化人的城市化将使农村人口在城市化过程中面临的阻力大大减少。理由如下:
首先,在经济发展的初始阶段,相对土地和资本来说,劳动必然比较丰裕,其价格相对资本和土地也会比较低廉,构成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天然比较优势。而这种类型的产业的集聚自然带来大批非熟练工人及其家属的聚集,使城市人口和密度迅速上升。
其次,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的服务业,并不立即需要发达的城市基础设施作为前提,往往反而以城市的基础设施尚不发达为前提。例如,码头、火车站在没有实现机械化之前,需要大量的装卸工和脚夫;在自行车、汽车和公交、地铁没有普及以前,需要大量的轿夫、车夫和黄包车夫;推销日常用品需要大量穿巷走街的小贩。这些服务为市民所广泛需要,也为农村移民提供了众多谋生机会。
下面这张照片显示的是,一百多年前,在自行车、汽车和公共汽车尚未普及之时,民众对黄包车和轿子的需求。(图片出处:http://www.shu4.com/file/177831.html)
由此可见,在经济发展的初始阶段,城市的基础设施以及城市的生活方式和农村的差距并不十分巨大,城乡收入差距乃至文化差异、心理差异、行为差异等都不大,农村移民融入城市的阻力会小得多。
第三,使农村移民越早到城市定居,他们的后代就能越早地融入城市,成为市民,从此和城市一起前进。而且,这些家庭和农村保持千丝万缕的联系,会帮助城市接纳更多的农村移民。一个例子是,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正是城市住房条件最恶劣的时候,当局允许几千万知青回城。为何能做到这点呢?因为知青并非城市的匆匆过客,而是城市人口有机的一员,因而容易被城市接纳,至少被他们的家庭接纳。由此可以推断,如果每个城市今后都能承担一部分贫困地区的人口定居的话,这些人口将来会扮演城市和贫困地区之间的天然桥梁,帮助消化来自贫困地区的人口,大大减轻政府的负担。
又如,直到上世纪中叶,上海一直奉行自由移民的政策。当时上海工业主体是轻纺工业,需要大量劳动力,主要来自四周省份的破产农民。从现代城市的基础设施来看,上海当时有大面积的半城市、半农村状态社区,例如闸北、普陀、杨浦,以及代表中国传统城市结构的原南市区。很多家庭没有独用的厨房和浴室,只能使用公共水龙头和公共厕所。为此,每天的倒马桶、洗马桶,以及到公共水龙头打水,便成了很多上海家庭每天的大事。
从今天的角度回头看当年的上海,租界之外的上海大部分地方仿佛是个巨大的贫民窟。即使租界内部,也有不少类似今日城中村的地方,例如徐家汇教堂后面巨大的北平民村。来到上海谋生的破产农民自然会先去这样的社区,不但房租低廉,而且当地居民和自己的差距较小,容易融入。令人惊异的是,他们的第二代一般迅速学会上海话,成为地道上海人。
下面这张老照片显示,1890年代上海的纱厂并不像今天很多工厂那样,仅仅雇佣未婚女子。 照片中的女工不但有了孩子,而且工厂也允许她们将小孩随身带到厂里。
第四,扶贫也要讲究规模报酬递增。农村淘汰出来的人口,究竟是让他们继续分散在农村的广大空间,还是让他们积聚在城市地区,才能更有效提高他们的收入?发达国家的经验是让他们通过挤出效应和拉出效应,积聚到城市中来,因为城市不但能提供更多就业机会,而且对其中的贫困人口实施帮助时,能坐收规模报酬递增之利。
设想一下,如果他们继续分散在农村的广大空间,为向他们提供现代交通,供水供电,提供教育和卫生设施,不知要多修多少公路、铁路、电站、水厂、学校、诊所。其实这些设施在当下一些地方的无数空城和鬼城中,都是现成的,只是没有人气而被浪费。
4.城乡一体化并非乌托邦
世界上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国家和地区已有不少。除了几十个发达国家早已实现外,最值得关注和钦佩的是韩国和中国台湾这两个东亚经济体。世界上那么多发展中国家,或者因为照搬中央计划经济模式及其变种,或者因为奉行违反要素自由流动原则的进口替代战略,结果贻误了发展机会。然而上述东亚经济体在令人眼花缭乱的各种模式之中,居然识别出对自己真正有用的模式来,并能比发达国家当年还要快地解决二元结构问题,不能不令人钦佩。
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的艰巨任务只花了这两个经济体三十多年的时间。和中国大陆相比,韩国、中国台湾,再加上战后的日本,虽然人口密度更高,人均耕地更少,在当代条件下也不可能向外扩张和殖民,却迅速实现了城乡一体化。它们主要的秘诀是允许土地和劳动自由流动,加上奉行比较优势,促进出口,并在以市场调节为主的情况下,政府对市场失灵的地方施以积极干预,因而做到了经济结构和城乡人口结构比较顺利、几乎同步地转变。这种同步转变防止了城乡收入差的恶化,因而被世界银行称为真正的奇迹。
5.消除二元结构的必要条件
由上可见,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二元结构代表了一个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从理论上讲,要完成这一历史过渡,需要以下四大必要条件。
首先,农业生产力必须得到迅速提高,使农业大大减少对劳动力的需求,同时确保向城乡提供日益丰富的食品。
其次,土地能够自由买卖;农村人口能自由离开农村,自由进入城市定居。
其三,城市部门能够按照市场调节下的要素相对价格的指引,从发展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和服务业着手,使城市创造的就业速度高于城市劳力的增长速度,因而有余力消化来自农村的劳力,尽快让农村人口与城市同步前进。
其四,以市场为主,政府为辅,向农村人口提供他们租得起或买得起、有适当公共服务的廉租房和廉价房,在城市环境中实现家庭团聚和完成人口的再生产,使下一代成为城市的真正市民。
以上每一项都是消除二元结构的必要条件。如果这四大条件同时存在,就构成结束二元结构的充分条件。目前世界上包括欧美和东亚的30多个国家和地区完成了这一过渡。所以,城乡一体化的理想并不虚无缥缈。
陷于二元结构的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
1.各国二元结构固化的一般原因
从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化过渡,并不容易,因为需要上述四项必要条件。尚未完成这一过渡的国家仍占大多数。细细分析起来,原因各自不同,有先天和后天之分。例如,地理和气候条件不利、经济的初始基础太差、人口增长失控、错误的经济政策和制度、要素价格扭曲、背离比较优势、政治腐败、专制、政策偏离以发展经济为中心,等等。
例如,许多非洲国家本来的经济底子就十分薄弱,处于经济发展的低级阶段。由于地理和气候的原因,发展农业困难重重。农业落后的结果是,难以为现代部门的发展提供积累。所以,现代部门的增长速度不高,偏偏这些国家的农村人口增长速度很快。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非洲的很多国家一方面十分认同刘易斯所指出的制度性工资,接受吃大锅饭的伦理; 一方面又超越阶段地试验各种版本的社会主义和赶超战略,盲目相信重化工业应该领先,政府投资向资本密集型产业倾斜,使劳动密集型产业难以发展。只要受到上述一个或几个原因的桎梏,这些国家的农村的剩余劳动就难以为城市所消化,使二元结构顽固存在。
许多拉美国家则没有足够的政治意志力,未能彻底推行东亚式的以平均地权为目标的土地改革,使土地主要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剩下的土地又没有明确界定产权,不断引起各种土地纠纷。同时,这些国家又长期扭曲要素价格,用国家的力量推行所谓的进口替代战略,不顾本国的发展阶段,无视本国的比较优势,盲目反对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力图用自己的产品替代进口产品。于是,很多拉美国家出现这样的景象:一边农村人口大量出走,却仍有大量贫困人口滞留; 一边城市化率已经很高,但贫民窟蔓延,其中的居民丧失了社会流动性。这些国家的城乡收入差较中国要好,但城市出现二元结构,陷入中等收入陷阱。
2.1978年前中国二元结构的固化原因
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正从传统的农本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因而二元结构和所有的发展中国家有共性的一面。但是,中国的二元结构是否又有其特殊性呢?上文指出, 结束二元结构需要满足四大必要条件。对照改革开放前的中国,上述必要条件并不始终存在。从表象看,改革前中国城乡差别比现在要小,但这种较小的城乡差别基于对经济规律和自愿原则的偏离,无法结束二元结构。
当时城乡之间几乎完全没有自发、自由的人员交流和物资交换,一切都由中央计划经济配置。国家通过剪刀差政策将农村剩余转移到自己的手中。这种政策要求农民先做牺牲,为工业化积累资金,并许诺将来通过城市化消化农村人口,弥合城乡鸿沟。可是,计划经济的最终失败使这种许诺成为一纸空文。文革结束时,不但未见农民进城,反而曾有几千万知识青年被下放到农村。显然,计划经济体制固化了二元结构。
3.1978年后中国二元结构的固化
现在来看改革开放后的中国是否满足城乡收入差弥合的四项必要条件。首先,人民公社制度废弃后,农业生产力迅速提高,农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大大减少,同时又保证了城乡足够的食品供应。这就满足了第一项必要条件。
其次,改革开放后,特别是1980年代中期后,随着城市改革的推动,民营经济获得了合法地位,中国经济维持了30多年的高速增长,也使城市化率稳步提高。在世界市场的引导下,中国基于比较优势之上的劳动密集型工业和服务业得到飞跃发展,为农村非熟练劳动力创造了大量的工作机会,高达2.7亿的农民工得以离开农村,进城打工。这就使中国具备了第三项必要条件。
然而,第二项和第四项必要条件,即允许要素自由流动和自由组合,以及提供足够的廉租房和廉价房满足农村进城人员定居需要这两条,中国迟迟没有实现,因而错失良机。
我们看到如下触目惊心的景象:一边是一些地方的空城和鬼城中豪华楼盘和别墅大量空置,大而无当的广场、空无一人的大街和公园、绿地,以及死气沉沉的工业园区和科技园区到处可见, 一边是中低阶层和农民工急需的廉租房和廉价房迟迟不见供应出来,而人口密集、服务方便、租金低廉、深受农民工欢迎的城中村则被判为非法,城市当局对那里缺乏公共空间、公共厕所、学校和诊所、缺乏规划的状态不闻不问。与此同时,城乡收入差继续在迅速扩大。为何会出现这种咄咄怪事呢?
4.1978年后二元结构固化的制度性原因
(1).现行户口制度使拉出效应严重缩水
中央计划经济时代留下的户籍管理基本延续至今,使拉出效应大打折扣,成为阻碍二元结构瓦解的主要原因之一。虽然1980年代中期以后,城市对劳动的需求急剧增加,迅速消化了农村归来的几千万知识青年,此外,由于农业生产力的突飞猛进,食品供应迅速改善,到1990年代初,粮票、油票、肉票等配给制度也得以废除,但中国并没有抓牢废除户籍制度的良机。1990年代起,农民工仅仅获得进城打工和暂时居住的权利,无权定居。
例如,1999年10月1日起,国家开始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这一条例的第二条规定:“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这就事实上否认了持有农村户口而在城市生活和工作的人员有在当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权利。农民工在城市暂时失业后,若一时找不到工作,只能重返农村。
一些大城市出台了外来打工者落户的苛刻条件,除了对在本地连续工作和纳税时间有严格规定外,更明文规定需获得某级技工水平或学历的要求。这实际上将绝大部分外来农民工从本市的户籍人口中排除出去。由于城市有权对农村来的劳力实行各种歧视,包括户口、教育、年龄、性别,甚至身高、面容、口音、籍贯等,即使那些有幸被录用的农村劳力,在年老体衰或结婚育儿之后,为养老或抚养小孩,很多人仍然会被迫流回老家。这就解释了为何农村日益成为老弱病残妇人口的滞留地。拉出效应被户籍制度大大缩水。
(2)土地制度、挤出效应和外来定居者的房价噩梦
中国现行土地制度的一系列特点,使土地的所有制结构、土地资源的配置方式、土地用途的管制方式,严重违背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特点一,城市土地属于国家,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在中国的语境下,土地基本按所有制决定其用途。如果是国有的,随时可以转化为城市用地;如果是集体所有,则只能农用。本地农民无权将自己的农地转为城市用地,外来农民则无权自由定居城市,分享城市繁荣。在这种土地制度下,城市化必定蜕变为城市的自我现代化,不可能按刘易斯的消化顺序吸收外来农民。
其实,《宪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但各地政府只强调城市土地必须国有,无视政府无权征收用于非公共利益的农地的宪法规定。城市化变为一场土地国有化的过程,所有的城中村和小产权房也被判为非法。
特点二,不准买卖土地的规定剥夺了农村集体平等参与城市化的权利,剥夺了农村集体将自己的土地化为资产,分享由此带来的资产收入的权利。政府作为唯一的买家和唯一的卖家,既可压低土地的收购价,又可抬高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金。这种获得垄断地租的机会使各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乐此不疲,地价和房价也一路走高,与民众的人均收入水平完全背离。
特点三,农民获得土地的唯一途径是依仗集体成员的身份,通过从集体那里按人头承包土地,来获得一段时期的土地使用权。由于集体人口总在变动之中,每隔一段时期,为了符合基于平均主义之上的土地集体所有的本质要求,不得不重新按各户的人口份额调整各户的土地面积。这种土地集体所有制下,农民也没有自由进退的权利。如果农民选择退出,也就丧失了承包和使用集体土地的权利以及土地带来的其他福利。所以,没有农民会主动退出集体。这意味着,即使某一集体的效率再低、再腐败、再滥权,农民也无权退出,另组新的集体。在这种死水一潭、无从推陈出新的制度安排下,挤出效应化为乌有。
当然,改革开放给土地制度带来了若干变化。其一是,原来公有公用的农地,在承包制下变为公有私用;其二,允许城市用地的使用权向私人和民营企业出租,并从一开始的协议方式,改为主要用招拍挂的形式。土地要素在这种制度安排下,主要仰仗政府用行政手段直接配置,才能和其他要素合法组合。这既大大降低了效率和公正,又给寻租留下巨大空间,导致地价和房价腾贵,农民工难以在城市定居。这是构成城乡收入差难以收敛的另一个主要原因。
当然,市场力量也在克服重重阻力,向社会提供廉租房和廉价房。以深圳为代表,城郊农民面对市场上对廉租房和廉价房的强烈需求,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扩建、翻盖、加高房屋,用于出租和出售,容纳了大量的农民工和外来白领。当地农民这种做法,大大缓解了外来人员的住房短缺;外来农民工得以进城暂时居住,则帮助城市日臻繁荣。但是,当地政府显然并不欢迎外来民工长期居住,即使那些人丁兴旺、商机无限,地价也在稳步上升的城中村,政府也经常无情拆迁。
值得注意的是,每次拆迁,又是外来住客成为牺牲品。原住民已有本地户口,无法赶走,只能对他们进行补偿,或分配重置性住房。但对大量外来住客,其中主要是外来农民工,政府则一赶了事,使外来打工仔或者被迫搬到更远的郊区,或者返回老家。在这种情况下,刘易斯的消化顺序如何发生?二元结构怎能结束?
据2015年的官方统计,中国大陆城市化率已达56%。但若按户籍人口计算,城市化率其实不到40%。按定义,城市化是指让外来农民工及其家属进城定居,成为市民。但在现行户籍和土地制度下,他们中的大多数只能将家属、小孩、父母留在老家农村,因而造成大量的留守儿童、留守家属和留守老人。综上所述,由于拉出效应和挤出效应无以发挥正常的作用,中国不但无法沿着刘易斯预言的消化顺序逼近刘易斯观点,反而是逆向逼近这一拐点,这为今后进一步减少农村过剩人口,缩小城乡收入差,留下沉重的负担。
如果市场机制无法发挥正常的消化功能,为了缩小城乡收入差,只能走上全面补贴农业的道路。问题是,当农业人口仍占人口多数的时候,这条道路可持续吗?如果不可持续,一旦走上这条道路,将有更严重的社会后果。
小结
改革开放至今已近40年,期间中国维持了世界无双的长期、高速增长,一跃成为劳动密集型的世界工厂。历史给了中国解决三农问题的绝好机会。令人失望的是,城乡收入差在一度缩小之后,反见不断扩大,农业现代化也举步维艰。
本文指出,结束二元结构需四大必要条件。因现行户籍和土地制度的顽固存在,尽管中国获得长期、高速增长的难得机会,却无法满足第二和第四条必要条件。所以,中国的二元结构是制度性的,即使获得长期、高速增长的条件,只要现行户籍和土地制度不彻底改革,“挤出”和“拉出”效应无从生效。城市在现行土地和户籍制度的保护之下,不但可以公然而合法地拒绝服从刘易斯消化顺序,而且能反其道而行之,逆向趋近刘易斯拐点。这意味着城市可以公然抽走农村劳力的精华,却将老弱病残妇和留守儿童还给农村,使农村成为他们的滞留之地,农业也难以走出传统的小农格局。
市场机制本来具有客观的、不依赖于人际关系,特别是不依赖于政府官员的主观愿望和价值偏好,也不取决于城市居民的喜怒哀乐的配置功能。但是,在现行户口和土地制度之下,城市的这种自然的消化顺序被人为逆转,导致城乡收入差不断扩大。
更令人忧虑的是,在现行户口和土地制度下,每个城市只需负责消化自己边界内的农村人口,而不需对全国农村人口的消化做出贡献。在这种各自为政、画地为牢的制度下,像北京、上海这样辖区之内农村人口比例已经极低,理应对消化全国的农村人口做出更大贡献的城市,可以名正言顺、周期性地发起驱赶外来人口的运动。按照这种思路,受到最大损害的是像河南这样的农业兼人口大省。如果允许要素全国流动,一些农业和人口大省本来可以靠输出自己的农村人口到沿海打工,减轻本省剩余劳动力的消化压力,加快本省城乡收入差的弥合。但在现行的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下,如果指望纯农区的剩余劳动主要靠自己解决,城乡收入差要到何时能弥合呢?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不废除现行的户籍制度,不彻底改革现行的土地制度,中国既没有挤出效应,拉出效应也大打折扣。越是低效的农民越会滞留于农业,越是高效的农民却会因无法稳定地扩大土地经营规模,越倾向于流向城市。因此,农村劳动力流出的顺序必定和刘易斯预言的顺序相反,使中国错失解决二元结构问题的良机,这样的局面令人扼腕痛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