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明一句,我到这里是来学习的。无论是天下秩序,或是新天下主义,还是新世界主义,这些概念对我来讲还比较陌生,对它们之间关系的理解我也是刚刚有点感觉。我概括的不知道对不对,刘擎教授说新世界主义有四个含义:一是它寓意着一种世界秩序,二是它强调的是和而不同,三是求同存异,四是去中国中心主义。
我的学术背景是经济学。经济学特别是国际政治经济学中,也有一批人在讨论着类似的问题,区别在于分析框架、概念体系和思维方式。我今天参加这个讨论,也只能从政治经济学来谈一谈政治经济学家关心的所谓全球问题。从上述各位的发言中,如果我的理解偏差不大,我感觉无论是天下体系还是世界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分析逻辑和概念体系,或者说是话语体系,是可以适用于对它们的讨论的。人文学者们谈论的天下秩序和新世界主义,在我们眼里几乎等价于世界秩序,或者说就是所谓的全球治理。
为什么要研究世界秩序或全球治理?因为在一个相互依存度达到前所未有高度的时代,人类面临着日益紧迫的全球问题。战争与和平,国际贸易与金融体系的稳定,气候变化,网络安全,诸如此类,都属于全球问题。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它们的影响是全球性的,同时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通过世界各国的合作。我们说当今世界是有问题的,是因为这些本该得到解决的全球问题远远没有得到解决,尽管解决这些问题原则上符合每个国家的利益。这里我们遇到了一个“悖论”,那就是对所有人都有好处的事情常常办不成。换句话说,人类共同利益的存在并不必然导致各国齐心协力解决全球问题。
上述全球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人类所处的世界是一个没有世界政府的世界。对具体国家而言,有效的政府可以通过强制性征税来提供解决国内问题的手段,让各个政府部门或公检法机构承担提供国内公共产品的义务。但在世界舞台上,每个国家都是主权国家,而国家主权在原则上是不得侵犯的。作为逻辑延伸,每个国家的目标便是使国家利益最大化。国家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本无可厚非,但在资源稀缺和存在大量溢出效应或外部性的世界里,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国家之间,出现利益冲突在所难免。
说到共同利益和冲突利益,美国经济学家托马斯·谢林半个多世纪前讨论过一个简单却又深刻的实验。在实验中,两个接受实验的人分100美元,程序是每人先在纸上写出自己想得到的数额,然后把他们两人写下的数额相加,如果总额小于等于100,则每人得到你所写下的美元数。如果大于100,则两人分文不得。这个实验的结果是多数人采取合作态度,写下不大于50美元的数额。这个结果很重要。不过我更关心的是实验显示出的关于人类行为的另一特征,即共同利益和冲突利益并存。在此实验中,两人必须合作才可能有所收益;同时两人之间的博弈又是零和的,因为我多得的就是你少得的。这也恰是人类面临的常态。
阻碍全球得到有效治理的原因不仅仅是冲突利益的存在,而且是和全球治理的一个性质紧密联系在一起。全球治理指的是充分且有效地提供解决全球问题的公共产品,比如各种国际规则或全球制度。这里的关键问题是,提供全球公共产品是有成本的。刚才刘擎教授强调的那一点非常重要,即求同存异。“求”和“存”翻译成经济学语言就是指付出代价。一旦要各个国家做贡献,或者说一旦涉及到成本分担和利益分配问题,我们马上就遇到一个非常关键的集体行动问题。考虑到公共产品的享用是不排他的,因而所有人都想让别人对公共产品的提供做贡献而自己坐享其成。这样一来,全球公共产品自然供给不足了。奥尔森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中集中讨论的就是这类问题。
全球治理“悖论”的机理弄清楚之后,工作就转换成为寻找破解悖论的途径。国家和个人类似,都是受激励驱动的,因此我们应该从建立有效激励入手。这倒让我想起了经济学家詹姆斯·布坎南讲过的一句话,大意是说,经济学家的最高职责就是设计出一套制度体系,以便让每一个最大化自身利益的个人,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造福了整个社会。我认真听了这么长时间后有一种感觉,那就是各位所说的天下秩序、天下主义、新世界主义,就逻辑而言,和政治经济学家在讨论全球治理时如出一辙。让每一个追求本国利益最大化的国家在实现自身目标的同时造福人类,应该也是讨论天下秩序或世界主义的最终目标。
关于制度设计,则有一批经济学家做了出色的工作,去年他们之中的三位便因为机制设计理论而分享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他们的基本思路是通过高质量的机制设计来实现激励相容,从而消除或大大减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实现资源有效配置。霍尔维茨和迈尔森等人的分析架构经过简单的处理就可以运用到全球治理的设计中。我这里谈的是思考全球秩序的大致逻辑。设计出一套合理有效的全球体系难度很大,除了克服集体行动难题外,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考虑,比如如何才能加总出全球利益。
还有另外一种思路来讨论全球秩序和与之密切相关的集体行动或制度设计,那就是博弈论。在没有世界政府、各国相互依存度甚高且核武器足以毁灭人类数十遍的背景下,各国只能通过谈判或讨价还价来寻求全球公共产品的提供。事是大家的事,所以要商量着办。
从纳什创造“纳什均衡”开始,博弈论经济学家奥曼证明了重复博弈导致合作的“无名氏定理”,接着他又把博弈者信息不完备引入博弈论,从而大大丰富了博弈论内容。夏普里对“原子博弈”的分析,也就是对重要博弈者行为进行分析,为我们讨论大国强国与弱国小国在国际规则制定过程中的博弈提供了强有力的工具。他们三位及前面提到的谢林先后因对博弈论所做贡献而获诺贝尔奖,其实也是因为他们的工作适用范围可以很广。
我在这里一连提到了多位经济学家的名字和他们的工作,主要意思是想说全球秩序也好,全球治理也罢,使用现有的政治经济学概念和逻辑基本上是能说清楚的。在这里,我是把经济学概念完全当作工具加以使用的。评判工具价值高低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是否能够方便地帮助我们解决问题。
我有一种感觉,不同的学科或理论分支,其实多是在用不同的语言和工具阐释类似或相同的问题。显而易见,这其中自然也有一个话语权的竞争问题。顺带说一句,提出新问题与更为清晰地表述某一旧有问题,对学术研究而言都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