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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治理的联结形态:基于历史演进逻辑下的超越

导言

转型中的农村社会是一个多元要素参与杂糅的动态性图景的社会,这就决定了农村治理的复杂性。如何在复杂的图景中建构实现良好治理的有效机制,是推进农村治理现代化需面对的首要难题。首先,从农村基层开始的改革开放以农民的家户经营体制代替了高度集中的人民公社经营管理体制,使农村社会重新回归到“家户”的传统上。然而,这是一种新的家户传统,即以农地的承包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为基础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这就使得农民在村内的家户自主性的扩展并没有脱离集体框架。不过,改革开放开启了一个农民市场化、社会化的新趋势,它在促进农民向村外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日益将农民引向个体化,并对农民的村内生产生活空间产生巨大的影响。其次,无论在前现代化社会还是在现代化社会,农村都是国家治理与发展的基石。在中国传统社会,即使国家上层呈现出风云变幻、波诡云谲的剧变,而作为治理根基的农村社会却鲜有变迁,哪怕缓慢的变迁。不仅如此,传统社会的家国同构体制还使得基层社会成为重建国家统治的“修复剂”。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呈现的是国家上层有序发展、基层社会变迁迅捷的新式结构性变迁图景。

总之,农村治理不得不面对家户自主性日益扩展的农民,也不得不面对市场对农村的侵蚀,同时还要承接来自国家推进农村现代化的发展目标,这是一种现时要素汇聚所造成的治理复杂性;同时,转型中的农村社会也不得不面对来自传统因子与现代性因子共聚所产生的摩擦,这表明我们当下的农村治理是有着深厚历史命题、现实难题等多重挑战的情境。在这个情境中,治理现代化的完成不是克服哪一个因子或要素的问题,而是如何构筑多元要素之间的联结问题。“离散化”“碎片化”是无所谓良好与否的治理,扬弃“碎片化”和“离散化”的首要工作即是型构一种或多元联结形态。没有要素之间的联结,就无所谓治理的现代化,更遑论实现良好治理的目标。

历史是发展的最好“导师”。我们当下所处的农村社会正经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大变革,这就决定了没有现实的可供借鉴的直接经验,回归到农村发展的历史中、回归到历史基层治理的图景中去探索与发掘将是可行的路径。在这个意义上,克服“离散化”“碎片化”的状态,实现不同要素之间的联结不仅是当前农村治理中需要克服的障碍,也必然是历史图景中的治理所要着力解决的关键问题。唯有将当下的治理联结问题放在历史连续统一的发展进程中审视,才能够厘清其发展演变的趋向和时代问题的历史情境,这对于推进农村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具有重要的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联结形态:历史镜像的解析

人类社会的发展是实践性的,它是一个从小范围向更大范围扩展的过程,也是一个从小区域的互动向更大区域和更深层次互动的过程;这一不断扩展的人类社会发展过程决定了人们之间的互动存在断裂和联结两种形态。社会的发展会逐渐弥平断裂形态而扩张联结形态,这是在当前农村的复杂动态图景中需要着力构造有效联结的必要性。

社会的发展是将人类引向更广阔的社会空间的过程。从个体层面来说,是人的自主性不断扩展的结果;但从社会层面来说,则是人类由封闭逐步走向开放的过程;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是个体自主性与社会互动的结果。互动的节点在于流动性,人的流动的最大特点是“变”,随着人的流动性的增强,铸造联结形态的难度也将越来越大。在封闭的社会情境中,不同要素之间的互动不仅具有“累积效应”,而且受到外力干扰的程度较弱,这样更容易形成有效的联结形态。开放社会的流变性是一种不稳定的存在形态,如果缺乏有效的内核机制,稳定的联结形态的形成将受到挑战。这是流动性对联结形态建构的影响,属于外在嵌入要素层面。

外在嵌入要素既塑造了联结形态建构的可能性,同时也对联结建构所要解决的问题有着很深的影响。在封闭社会中,农村治理的联结所着力的是国家与农村社会的纵向联结关系。由于社会的流动性很低,一方面意味着农民纵向升跃的路径很有限,这在传统社会表现为通过科举考试的制度性路径和“揭竿而起”的非制度化路径,而在1949年以后的农村社会,则由阶级性所锁定;另一方面表明农民横向层面的交流极其有限,“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以及蜂巢结构均是对封闭治理状态的概括。当然,封闭社会并不意味着完全没有横向的扩展,只不过它要么是极其有限的,要么是被纳入纵向的治理结构中,社会经济的发展并未脱嵌于社会之中。从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的转变,首要的即是农村社会的横向扩展过程,然而这个过程往往伴随着纵向联结关系的大变革。农村社会的横向扩展过程也是农民参与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的过程,不论是主动还是被动,农民都被引入一个全新的风险社会之中。由于风险的不确定性,形塑农民的联结也将遭遇各种挑战,这些挑战直接威胁的是联结的稳定性。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我们认为,联结联结形态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其一,联结是一种过程,其结果是联结形态。人类社会的发展展现的是不同要素的互动组合过程,在长期的发展互动中,一些要素呈现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些要素的组合过程即是一种联结建构的过程,其目的是支撑特定的社会结构。在封闭社会中,尤其是在传统社会,国家与农村社会在长期的互动中逐渐找到了联结国家与基层的核心力量——士绅。由于这个阶层的上下联结作用极其有效,自它产生起就成为历届官僚国家所采纳的重要机制,即便是进入中原的少数民族政权也不例外。随着时间的打磨和支撑基础的逐渐形成,传统社会联结形态就产生了,它不仅形塑了国家与农村社会的纵向联结,而且在农村社会内部也塑造了有效的联结。虽然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与农村社会联结过程并不像传统社会那样经历了漫长的探索,但由现代国家政权塑造的联结形态在一定范围和一定时间段内却是相当有效的。

其二,联结形态具有一定韧性,具有维护结构稳定性的功能。之所以强调联结的结果是联结形态,是因为形态具有某种程度的稳定性特征,不论是漫长的时间和实践的浸染,还是凭借强大力量的支撑,联结形态都有着较为稳定的基础。只不过由于支撑基础的不同,联结形态的韧性程度也不同。具有较强韧性的联结形态有其自身的再生逻辑,传统的伦理宗族联结被历代统治者奉为规则,成为新王朝兴起后的重要治理成规。同时,联结形态具有维护结构稳定性的功能,韧性高的联结形态不仅能自我再生,而且还能够成为修复上层社会的“黏合剂”。

其三,联结形态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同情境下的要素联结将产生特定形态。联结形态是不会轻易改变的,即便外在表现发生改变,但其内在内容却难以轻易去除。虽然联结形态具有一定的韧性,但社会的发展也能够产生导致联结韧性断裂的要素。从封闭社会走向开放社会的过程,就是其特定联结形态逐渐消解的过程,如果联结形态的韧性程度较低,那么就意味着在联结形态内部已经存在消解联结韧性的力量。当内外消解力量相结合的时候,具有一定韧性的联结形态中的各联结要素将迅速离散化,并开启一个新的联结形态建构过程。

总的来说,没有有效的联结,就没有有效的治理。联结的形成在中国农村发展的历史中具有多种路径,没有哪一种联结形态能够经久不衰,甚至在某些社会阶段,只有有限的联结形式而没有有效联结形态的建构。当前,中国农村社会正处于治理与发展的大变局中,是一个多元要素杂糅并存的阶段,如何建构有效的联结形态,需要从历史发展的进程中进行厘清、解析和借鉴。为了考察的便利,笔者将中国农村的发展分为封闭社会和开放社会,但中国农村治理的复杂性显现的不是一个简单的从封闭走向开放的转变过程,而有着更加复杂的图景。为此,本文力图展示一个完整的中国农村治理联结形态的发展过程。并立足于当下农村社会转型的实践,尝试建构新的联结形态以推进中国农村治理现代化的实现。

二、封闭社会联结形态考察

1.传统社会的伦理宗族联结

研究者都对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做了双层的划分,即县政之上的官僚政治和县以下的乡村政治。这种政治格局的形成,一方面由于传统国家监控能力的有限性,不得不维持有限的直接治理边界,从而给社会留下一定的自治空间。因而在这个意义上,吉登斯认为,国家与民众(亦即农民)之间总体上的主要联系在于国家需要征税[1]69,农民对于“天高皇帝远”的中央权力履行了有限的义务后,可以鼓腹而歌,帝力于我何有哉[2]150!以至于韦伯将乡村称之为 “没有品官的自治区”[3]137。另一方面,如费孝通先生所说,“一个健全的、能持久的政治必须是上通下达,来往自如的双轨形式……在所谓专制政治的实际运行中也是如此”[2]147。由此,传统农村社会就面临着两个问题:一是上层政治与基层政治的节点是如何解决的,二是县以下的乡村自治是如何可能的。

用费正清的话说,“士绅的产生是用来填补早期的官僚政府与中国社会(它正在不断扩大,非官僚政府的力量所能控制)之间的真空”[4]37。由此,“皇帝任命的任何县官只有获得当地士绅的合作才能进行治理”[4]38。金观涛、刘青峰认为,中国封建社会能够维系“一体化”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国家凭借着大量官僚体系之外、但认同这种意识形态的知识分子来实现乡自治[5]33,士绅在地方社会中“居于不可动摇的统治地位”[6]。事实上,士绅能够成为乡村社会的领导者,也与士绅家族对土地的占有状况有关,而不仅仅是学识文化的优越性。

徐勇教授对古代乡村社会的分层考察认为,土地的占有、政治权力和声望是三维的分析视野,而声望的来源有宗族地位和学识两个方面[7]。费孝通先生认为由于“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变迁缓慢的社会,因而在这个社会中传统的效力是能够长久维持的[8]62-65。相比较来说,土地的占有能出现“千年田,八百主”的现象,政治权力有着没落与兴盛的变化;而乡村社会的声望维度则具有更加持久性的特点,正是这个持久性形成了乡村社会的伦理宗族联结形态。

由血缘生发的宗族在传统乡村社会中是显性的联结组织,它的形成与乡土社会中的农民“所遇着的是四季的转换,而不是时代变更”有关,“好古是生活的保障”[8]62,祖宗崇拜就成为农民联结维系的重要内容。“每一个宗族原则上在村里有自己的宗祠,除了祭祀器具外,祠内往往有一块匾,上书宗族承认的‘德律’(家法、家规)……在必要时,宗族还施医舍药、操办丧事、照顾老人和寡妇,特别是兴办义塾。宗族拥有财产,主要是田产。”[3]134-135此外,村庙或祠堂不只是一种公共的场所,还是村落内部解决纠纷与协调内部关系的“执法”处[9]。宗族除了道德式的维系和经济性的共享之外,对祖宗的敬畏也衍生出了宗族的领袖,即费孝通所说的“长老统治”,其实质是家庭教化性权力的扩大,在变迁缓慢的传统社会,族长成了宗族得以维系的灵魂。由于宗族具备全套的意识形态、政治和经济共同体的架构,韦伯将它称之为“最小的行政管理单位,也是一种经济合股方式”[3]132;金观涛、刘青峰则认为,一个宗法制家族,俨然就是一个小社会[5]33。

如果说宗族是传统社会的显性联结组织,那么人情关系则是隐性的社会联结方式。研究认为,传统中国,家是“维系整个社会凝结的基本力量”[10]。但中国的村庄缺少凝聚力,“与其说是生活和功能性的共同体,还不如说是许多农家的聚居地”[11]。虽然农民的家庭与村庄之间存在区隔,但血缘宗族的联结将农民纳入更大的宗族空间中;此外,由于土地的不可移动性,即便没有血缘宗族的联系,土地关系的邻近也会产生密切的交往关系。这种伦理性的人情关系蕴含在农民日常生活中,也是村庄作为农家的聚居地所型构的,因为农民不仅需要生产,即作为生产单位的家庭组织,也需要超越于家庭的其乐融融的交往圈子。所以,村庄间那种“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关系具有某种合理性,但在村庄之内,由于土地的邻近和聚居的集中,农民的隐性交往是必然存在的。

总的来说,传统社会的基层治理并不是散状的,即便是面对国家呈现出异质性,但农民所赖以生活的村庄并不是如此。“习俗和传统在乡村社区中持久地存在着”,即便它们有着或显性或隐性的表现形态,“即便它们与统治精英们的信仰和实践具有巨大的差距,它们通常仍是巩固了而不是倾向于以任何方式来动摇国家的权力”[1]69。有学者将此称之为“家国同构一体化”的社会结构的稳定性因素,由家庭出发型构的这种社区联结是几千年的中国底层社会基本没有变换的“秘诀”。

2.国家统合的刚性政治联结

斯科特认为,“前现代的国家能够有足够的情报保持秩序、征收税赋、招募军队就很满足了,但是现代国家进一步希望掌握国家的物质和人力资源,并使之有更高的生产力”[12]。中国现代国家建设进程虽然开始得也比较早,但现代国家政权对基层社会的成功渗透则始于“共产党政权的建立,它标志着国家政权‘内卷化’扩张的终结”[13]214;而国家政权“内卷化”是现代国家深入乡村社会必须克服的障碍。

杜赞奇认为,中国共产党能够实现国家政权建设的成功,在于“它从基层开始建立了与国家政权相联结的各级组织”[13]214。实际上,建立与国家政权相联结的各级组织只是显性的联结形式,更重要的在于中国共产党与民众在意识形态上实现了更好的联结,这是隐性的、也是显性的基层组织得以有效发挥作用的关键。

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道路是从农村开始的,是以争取农民为先的。杜润生先生认为,共产党领导的反帝反封建革命,使“农民取得土地,党取得农民”,从而实现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14]17。“土地还家”对于农民来说既是土地情结的满足也是经济福利的增加,但它也直接“涉及一场根本性的权力和地位的再分配,以及原先存在于地主和农民之间的基本社会关系的重新安排”[15]246。杜润生先生将此称为“重组基层”,即将上层和下层、中央和地方整合在一起,使中央政府获得巨大的组织动员能力以及政令统一通行等诸多好处[14]20。通过土地改革积攒的动员能力,党将民众组织起来为实现共产主义理想而先后开展了合作化运动、“大跃进”以及集体化运动,并进而发展为“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人民公社体制就是将农民与国家直接对接起来,劳动是为集体,生产和分配都是由公社决定,从而使得农民的生产生活高度国家化。“不管是通过党支部还是生产队长,农民都直接感受到了国家的权力。”[16]然而,这种联结并没有兑现“共产主义是天堂,人民公社是桥梁”的承诺,因为这种靠积攒人气推动的刚性政治联结虽然达到了形式上的完美,但在具体的联结构筑中却一直存在着反制的因子。

虽然中国共产党动员农民积极地参与革命,但农民的“最初目的并不是为了某种特殊的意识形态,他们甚至也不奢望在新的政治中心的决策中扮演有影响的角色。相反,他们只是渴望某种让步,以帮助他们处理社会和经济问题”[17]179 。因此,当农民通过土地改革取得土地之后,农民就变得保守了。虽然在土地改革中国家是通过诉苦机制让农民确认自身的阶级身份并建构起国家的观念的,但由此建立起来的却是一种“感恩型的国家观念”[18]。国家带领农民继续实行集体化运动,但并没有获得农民心理上的认可,依然建立在农民对国家的感恩心态上。即便党通过共产主义的意识形态来作为组织农民的基础,但“农民不相信来日方长的许诺,只承认立竿见影的好处”[17]179。但在强大的政治压力下,农民的身份和生产生活都被纳入国家的政治序列中,杜润生先生将农民的这种选择称之为“无权者的机会选择,或者说‘羊群效应’”[14]79。一方面,共产主义的意识形态并没有解决农民饿肚子的问题,农民集体的“瞒产私分”现象较为普遍;另一方面,由于合作化和集体化运动使得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日渐疏远,即农民不能直接从耕种的土地上获得产出,“出工不出力”成为农民对集体劳动体制的一种非对抗性反应[19]。所有这些,高王凌称之为农民的“反行为”,即“反道而行”的“对应”行为。

不过,这些“反行为”的存在绝不是农民个体的选择,而是一种集体的选择,只不过集体的范围可能是生产大队,也可能是生产小队。这需要从传统的伦理宗族联结与新政权的政治行政整合的博弈中找寻原因,王沪宁对此有过细致的分析。王沪宁认为,“人们通过多次的政治和文化变革来打击村落家族文化,这些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家族文化,但是其作用从根本上说是有限的。因为关键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没有为人们突破旧的结构积蓄下足够的力量”[20]150。即使显性的宗族组织被破坏,但村落内在的血缘秩序以及长期交往形成的人情关系是难以依靠刚性权力消解的。而且“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确立了生产小队作为农民生产和生活的组织单元,这可以使村民通过密切的空间接触,强化其情感羁绊和利益的高度联系[21]。这种小范围的传统联结方式的延续虽没有能力向更大的范围扩展,即没有造成农民与国家的对立,但却直指经营体制,成为破除人民公社体制的“炸弹”。

总之,党领导人民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胜利,并建立了新的政治形态,新政治形态彻底改造了旧政权的基础;但却没有“按现代的政治和行政原则来组织乡村社会”[20]153,而是通过“运动”向共产主义理想推进,虽然裹挟了农民的高度认同和以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为刚性权力的外衣,但政治权力所造就的联结却是刚性的。由此,刚性的联结虽然取得了形式上联结的成功,但在联结的建构中、甚至联结形态的内容中,都存在着瓦解形式上稳定性联结的因子。

三、开放社会联结状况考察

农村社会由封闭走向开放是现代化的必然,虽然现代化本身会带来城乡差距的政治后果[15]55。20世纪的中国农村社会经历了两次走向开放的过程,一次是从传统社会中走出来,另一次则是从高度集中的人民公社体制中走出来。虽然两次农村社会的开放所要破除的内容不尽相同,但却都是国家政权建设和经济商品化所导引的,这必然带来联结形态的某些相似性和不同性。

1.传统稳定性联结的消解

杜赞奇认为,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乡村,经济商品化的发展和国家政权对乡村社会的控制是这一时代的两个巨大历史进程[13]1。与传统国家相比,20世纪前期的民族危亡使得中国走上强化国家权力的道路,对乡村社会的直接表现就是政权下沉吸取更多的财源。为了保障财源的稳定,国家不仅要使县级吏役官僚化,而且要使县级以下的行政体系正规化,使其能更有效地推行国家政策[13]40。这与传统社会“皇权不下县,县下唯自治”的状态迥然不同。杜赞奇认为,“20世纪的国家政权现代化运动迫使乡村领袖与传统文化网络逐渐脱离关系而越来越依赖于正规的行政机构”[13]180,结果是大部分乡村精英“退位”,地痞恶棍充斥于乡村政权,乡村领导人从“保护型”经纪人向“营利型”经纪人转变,虽然国家扩大了税源、国家政权深入了乡村社会,但国家并没有能力控制深入乡村社会的政权力量。杜赞奇将之概括为“国家政权的内卷化”。

20世纪上半期,农业的加速商品化引发了农村社会结构的变化,它与国家政权的下沉共同推动了传统农村社会联结形态的消解。租税结构的变化、税赋的增加以及保护型领导人退位的综合作用,使得乡村社会的农民迅速分化,村庄内在的伦理宗族联结形态也出现了多元的变化。黄宗智对华北农村的考察发现,“紧密内聚的自耕农村庄,大多团结起来应付外界,甚至集体武装起来保护自己的利益。高度分化松散了的村庄,则多任凭外界权势服务的投机分子摆布。半无产化了的村庄,则在官僚机构与村庄社团的拉锯中来回折腾。”[22]

总的来说,农业商品化这个来自市场的力量对传统联结的消解力度远没有国家政权这个刚性要素大,刚从2 000多年封闭状态中走出的农村社会在接受商品化的过程中有的可能是观望和慢步适应,但对国家政权这个熟悉而且强势力量的介入则没有任何回旋的余地。不过,20世纪上半期的历史显现的却是这两种力量的急促增强,依靠精心建构和时间沉淀的传统联结形态虽不能说已经被完全破除,但也呈现出风雨飘摇的特点。

2.脆弱的联结:村民自治的理念与现实

对人民公社体制的破除来自于依靠国家政权构筑的刚性政治联结本身的不稳定性,这一破除性力量是深嵌在乡村社会自身之中的。国家在加强建构与农民的政治联结的同时,农民的非对抗性抵制行为也从来没有停止过,最终的破除仍在一个“分”字。

家庭经营体制相对于“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体制来说,是一种对家户主义的回归,而首要的原因是“中国的家户经营有利于调动农业生产积极性”[23]。这是一种“将小规模的家庭经营与较大规模的地产联系起来的制度安排”[24],即土地归集体所有,而农民享有承包经营权。与此相适应的是,农民获得了积极的自主性,虽然这种自主仍然是一种有限的自主。这种自主性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农民的劳动是自主的,不再是集体劳动;其二,农民的人身是相对自由的(受户籍限制),不再是被督促的公社社员。

农民经济上的自主消除了人民公社管理体制存在的基础,国家和基层社会都亟须一种新的联结机制来重构失序的基层社会。改革释放的活力使农民成长为现代意义上的公民,部分地方自发地选择了一种“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国家迅速将这种群众性自治组织提升到国家层面进行推广,形成了一种国家帮助基层社会建立自治组织的效应,并通过法律保障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合法性。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第二条、第五条。在理念和法律上,这些规定一方面型构了农民、村委会组织之间的民主联结的关系模型,即由农民通过民主选举自主选择村委会成员,而村委会成员代表村民进行村庄治理,村民与村委会成员之间的这种双向互动形成了村内的民主联结;另一方面又型构了村委会组织与基层政府之间的协调配合的关系模型。学界把这种两者结合的治理模式称之为“乡政村治”。

事实上,村内的这种民主联结模型有其合理性基础。其一,农民回归到家户经营固然激发了活力,但同时村庄公共事务却无人管理,通过农民自主选择的村委会组织填补了村庄公共事务管理的需要。其二,虽然农民增强了自主性,但身份仍然受限于村庄之内,农民赖以耕种的土地仍然属于集体所有而非家户所有,这些都使得村委会组织具备了联结村民的基础。如果这些条件与民主联结模式的铸造诞生于一个封闭的社会,也许能够形成更高的效力;不过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农村社会所要面对的是一个流动性日益增强的开放社会,它对稳定性联结形态的建构产生了极强的消解作用。

乡村社会走向开放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农民被卷入市场化、社会化的过程,最为突出的表现是农民流动。所谓的农民流动,就是“农民为寻求其他生活来源而暂时或长时间离开原村而处于流动状态”[25]。对于农民的城乡流动,从积极的意义上说,农民“从偏僻的、落后的、被历史遗忘的穷乡僻壤”走出来,“卷入现代社会的旋涡中”,通过社会化配置方式使他们在经济上获得了远高于农村的资本财富;从思想上而言,农村“不再迷信传统和权威”[26]46,他们的“文化及觉悟得到提高,养成文明的习惯和需要”[27],在态度、价值观和行为等方面转变得更加现代化[26]146。然而,也正是由于农民流动,导致土地产出的价值对农民的吸引力越来越低,紧随而来的是村落社区生活对于农民的意义日益下降。正如涂尔干所说,“一旦他可以频繁地外出远行,积极地同他人进行交往,在外地经营自己的业务,他的视线就会从身边的各种事物中间转移开来。他所关注的生活重心已经不再局限在生他养他的地方了,他对他的邻里也失去了兴趣,这些人在他的生活里只占了很小的比重。”[28]从这个意义上说,定位于村级层面的村民自治需要面对来自农民流动引起的不被人关注的消解力量。

实质上,消解力量仍然主要来自于国家和基层政府,这是由国家发展战略的客观非均衡性和“压力型体制”“压力型体制”指的是“一级政治组织(县、乡)为了实现经济赶超、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而采取的数量化任务分解的管理方式和物质化的评价体系”。详见荣敬本《从压力型体制向民主合作体制的转变》,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28页。这个大环境造成的。在乡村社会的实际运转中,村级运作必须接受乡镇分派的诸多任务,有人将这种状态称之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农业税费、计划生育等政策性任务要落实到农民身上,自上而下的行政权力就将这些任务全部压到村委会组织身上,这使得乡村关系变得比制度性规定还要复杂。景跃进认为,“只要村委会承担着来自上级政府的行政管理任务,那么,它们的关系就非常可能具有领导与被领导的特征,而很难保持指导与被指导的性质”[29]。同时村级干群关系也远比民主治理复杂,徐勇将这种治理概括为“力治”,即依靠个人能力、政治权力和社会暴力进行治理[30]206-207。徐勇认为,“‘力治’是转型时期的乡土社会的离散性造成的,而以个体本位的‘力治’又进一步强化了乡土社会的离散性,迫切需要以新的方式加以整合”[30]208。

总的来说,改革开放以来乡村社会处于农民自主性不断扩张的阶段,国家以村民自治的理念和制度实现了基层社会的民主联结。然而,农民的自由流动和行政体系自上而下的压力型体制都对逐渐成长的村级民主联结形成了巨大的挑战,也必然造成成长中的民主联结形态的脆弱性和不稳定性。乡村社会呼唤新的改变,呼唤新的有效联结来形成更有效的治理与发展。

四、弹性联结的建构:农村治理现代化的实现路径

开放社会的发展越来越趋向多元化,实现多元化社会有效治理所要兼顾和面对的要素必然呈几何级增长,要在多元要素汇聚的农村社会生态中型构有效的治理,首要的是实现多元要素的联结型治理,但这种联结不是一种松散的关联,而是一种建立在自主性基础上的弹性联结。弹性联结的建构虽然不是良好治理的终极机制,但却是推进农村治理现代化和实现农村社会良好治理的关键前提。

与21世纪初不同的是,改革开放之后的20世纪八九十年代,由于“分”“流”和“压”要素的汇聚导致了乡村社会的离散,并对于国家型构民主联结产生了强大的消解力。而21世纪以来,这些消解力或者发生了转变,或者向更深层次的方向发展,因而展现出全新的治理图景。

在中国农村治理的历史进程中,国家作为一种有组织性的权力,自始至终都发挥着最重要的型塑功能。在西方话语体系中,其被定格为“东方专制主义”。徐勇教授对东方社会的深度挖掘,挑战了西方话语体系中的“东方专制主义”,他认为促使中国近30年发展的基础正是“东方自由主义”,它“是在东方中国自由小农经济社会基础上产生的农民的自由状态和追求”,并“深深植根于农民的日常生活之中”。参见徐勇《东方自由主义传统的发掘——兼评西方话语体系中的“东方专制主义”》,载《学术月刊》2012年第4期。因为国家自始至终都扮演着对乡村社会的资源汲取功能,只不过国家是直接“在场”还是间接汲取的差别而已。自2001年以来,先是农业税赋逐渐减免,接着从2006年开始农业税赋全面取消,以及新的支农惠农政策不断加强,这扭转了国家对农村社会的资源配置方式,从资源汲取转变为资源赋予。在农业税取消的争论中,有一种观点认为,“在中国农民的意识里,种地纳粮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现在农民不缴农业税了,他们的国家意识和集体观念一定会受到影响。”[31]这是从时段来看可能存在的问题,然而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取消农业税费以及实施支农惠农政策,农民对国家的感恩观念将被再次建构起来。所以,问题的关键是农民“感恩型国家观念”向何处发展,是否能够向权利与义务对等的现代公民社会实现实质性转变。当前,由于没有国家义务的存在,农民获得了残缺的权利,但现代公民义务观念还没有有效地建构起来,农村社会的治理还将进一步走向离散化状态。

这是一个新的发展契机,不仅是因为国家角色的创造性转换,而且是市场对农民的吸纳、对农村的侵蚀越来越强烈,这一方面是农民的自主性选择的结果,另一方面是市场资本特性所造就的。正如波兰尼所说,现代社会的各种变化是由一种所谓的“双向运动”所支配的,即“市场的持续扩张以及这一运动所遭遇的在特定方向上制约其扩张的反制运动”[32]。这种反向的社会运动体现为保护人民、土地和文化。虽然社会化、市场化不断把农民卷入陌生的、充满不确定性和风险的社会里[33];但另一方面,国家已经开始在农村社会推行一系列的保障性政策,不过这只是一个有效的补充,只有农民积极行动起来重构联结,才是克服离散化和碎片化的有效路径。

重构农村治理的联结形态,除了要接受当下的挑战,即市场经济的深化、全球化的挑战以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层社会的根基性稳固问题等,还要正确面对来自历史长时间段积累的联结传统的挑战:一是止于晚清社会的伦理宗族联结形态,二是1949年后形成的国家刚性权力联结形态,以及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脆性联结形态等。也就是说,新型联结形态的建构所需要面对的既有历史的承载,又有当下时空的挑战,这是建构弹性联结形态的时空条件(如文末图1所示)。

在这个复线杂糅的时代,徐湘林认为,“中国目前面临的危机是一种‘转型的危机’,即在经济—社会转型中由于各种利益冲突和治理能力滞后所产生的危机,是在特定历史背景下结构性转型的必然现象。”[34]要克服农村治理转型中所面对的挑战,必须建构一种弹性联结形态。国家与社会之间、政府与市场之间、市场与社会之间,没有有效的联结就难以构筑有效的治理。农村治理的有效联结,必须能够在横向上联结农民家户、村庄与市场资源的快速融合,在纵向上实现农民家户、村庄组织与国家政治组织的有效对接,以达到资源和信息的融通。这也就决定了农村社会联结治理已经超越于封闭社会的单线联结形态,因而是一种多元化、多层次的复性联结形态(如文末图2所示)。

从纵向上来看,农民以家户为行动单位,在家庭内部是一种情感归依式的联结。中国传统有所谓“相依为命”的说法,这说明家户作为统合单位是以家庭成员的“感情支持”来支撑的。在家户单位中,可以为了家而牺牲个人,但如果出现为了个人牺牲家,那就是对家户的背离。当前,深受市场化环境影响的农民在家户的养老反哺上呈现出了某种程度的情感消解,对这种情感消解的反强化是稳固家户基础的关键。以家户为根基,农民向村民自治的组织空间扩展,虽然村民自治的民主联结愿景受到了多元化挑战,但正是通过村民自治的村委会,农民实现了与国家的间接勾连。而从自上而下的视角来看,国家从中央到乡镇乃至行政村的联结则是一种权力嵌构方式,只不过权力的呈现方式不同,有对基层资源汲取的强制特征,也有对基层资源赋予的柔性表征。

从横向层面来看,来自传统社会联结因子与来自市场的利益因子在农民个体或家户层面上的博弈一直存在。虽然伦理宗族联结形态不复存在,但在市场化环境下,农民从共同的宗族纽带中寻找认同联结的愿景再次呈现出来。不过,这已经难以凝结为有效的联结形态,而是通过象征的再生产来满足个人的心理归属需求。来自市场的利益因子对传统联结形态的消解虽然节奏缓慢,但却是“革命性”的。然而,市场在消解传统的同时,也在型塑一种新的联结因子,即以利益为导向的联结。市场是利益的“角逐场”,也是劳动分工的必然产物。参与市场的分工是以利润和货币为目标的,不论其最终指向是维持生存还是扩大再生产。在这个意义上,市场对于农民的刺激是利益导向的,即便农民以家户为单位参与市场,面对的仍是难以预估的风险,但农民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向市场的嵌入,这是利益的驱动。同时,市场也将在它所感觉到利益的地方无孔不入,这是资本的逐利本性使然。

总的来说,本文建构的弹性联结的理想形态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提供了一种新的治理现代化的尝试。当前,国家通过“项目下乡”嵌入农村公共服务之中,有研究认为,这种国家通过外源性输入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形式是一种建构国家与农民有机联系的制度安排和现实选择[35];也有研究关注市场化的经济精英或农村自发的经济合作组织在整合农村内在资源与市场资源中的联结关系。所有这些研究可以认为是在回应建构多元化弹性联结的尝试,而本文亦是系统研究农村治理联结形态的有效尝试。最后,需要明确的是,在建构有效弹性联结的过程中,不可忽视不同面相的联结机制 “异化”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联结机制的杂糅性,即农村治理要素的构筑并不是单一要素的作用,而是多元的互构,如权力嵌构与市场利益导向结合所产生的权力化资本或资本的权力化等。其二,联结机制的变异性,如家户是个人的情感依归,却也可能产生理性的叛逆等。其三,联结机制的排除性,如权力嵌入对象再生产的压制,等等。这表明没有一劳永逸的治理现代化路径,任何治理方式都需要实践的力量不断完善,也需要理论的研究不断推进,在这方面,相信本文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村民自治中的重难点村治理研究”(09BZZ00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在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中推动基层民主发展”(11&ZD029);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现代化进程中的世界农村和农民问题研究”(11JJD84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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