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的美国大选异常激烈。伴随着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特朗普持续不断的反“政治正确”言论,以及中国社会、民情的特定变化,该词也在中国网络舆论场里流行起来。在一些人看来,“政治正确”意味着天真、幼稚、迂腐,代表“小清新”和“圣母”心态,而反对“政治正确”给人一种成熟甚至智商高人一等的感觉。顺便在网上搜一搜,所谓“政治正确误美国”、“政治正确误欧洲”的说法,时常可见,甚至可以说,铺天盖地。
然而,一个小小的“政治正确”,真的能产生这么大的危害,乃至要把美国和欧洲都搞垮吗?恐怕我们先要正本清源,弄清楚“政治正确”的意思是什么,它的能量究竟有多大,才能给出一个可靠的回答。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政治正确”不是一个有公认内涵与外延的精确术语。在模糊的意义上,“政治正确”通常是指,言论与政策不得冒犯社会里的各个族群,尤其是少数族群,不得损害其尊严与利益。为了讨论方便,我们最好是把言论方面与政策方面的“政治正确”区分开来。
就言论方面的“政治正确”而言,首先,它涉及的是族群之间的关系。由此可见,很多人把“政治正确”与所谓“白左”联系起来是不准确的,政治正确不一定就是“左”的。举例来说,一个强调社会平等的“左派”,与一个信奉自由放任主义的“右派”,只要没有族群歧视,就都可以是“政治正确”的,前者虽然是左派,但如果有种族歧视的言行,也可能被视为“政治不正确”。
其次,“政治正确”主要是约束言论,更多地是一种言说的规范。而一些不承认所有公民平等权利、不给予所有公民平等保护的制度,通常不会被认为是违反了“政治正确”,它们会被认为是违反了远比“政治正确”重要的准则。比如,假设某个国家要在今天的世界里公然恢复种族隔离制度,那这就不是违反“政治正确”的问题,这比违反“政治正确”要严重得多,这会背离基本的文明共识,违反国际法,并遭到联合国的谴责和绝大多数国家的抵制,成为遭到国际社会离弃的“贱民”。
第三,“政治正确”主要是约束有影响力的人。从伦理意义而言,最好是所有人都讲“政治正确”,不发表歧视言论,这能带来一个更美好的世界,但通常这个要求太高,以当前大众的认识水平,还实现不了,所以人们的注意力只能集中于那些有社会影响力的人,比如政治家、官员、大企业家、名人、知识分子等,监督他们不要违反“政治正确”。普通人如果不讲“政治正确”,有一些族群歧视和仇恨言论,只要不是太严重,不会受到社会的强烈关注,而公众人物不讲“政治正确”,就可能成为众矢之的。
最后,“政治正确”通常是一种软性约束,比如,即使是名人发表了种族歧视言论,如对黑人使用侮辱性言辞(N word),也不一定违法(除非一些州对此有明确禁止性规定),至少在没有人追诉的情况下是如此。违反“政治正确”通常遭受的是道义谴责与舆论压力。当然,这种软性压力有时很虚弱,但有时也会很强大,不见得就比硬性的法律制裁弱,也有可能让公然发表歧视言论者声名扫地、政治生涯断送。但尽管如此,它在性质上并不是一种强制性约束。
从这个意义上讲,有的人把“政治正确”奉为一项必须遵守的“原则”,甚至把“政治正确”视为少数族群权益的主要保障,虽然意图也许是好的,但其实是夸大了“政治正确”作为一种软性规范的作用。因为最终,保障人人平等、享有同等权利的是明确的法治,而不是模糊的“政治正确”。
换言之,“政治正确”固然应当坚持,这能提高少数族群的尊严感,但即使是大众甚至精英普遍不讲“政治正确”,族群歧视言论流行,只要保障公民平等和权利的法治依然得到维护,没有在法律上把人分为三六九等,就仍然算是一个有文明底线的法治社会——尽管它会让一些人觉得很没尊严、很不舒服。
我们再来看看作为制度的“政治正确”。通常,所有公民不分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等因素一律平等,享有同等权利,这是基本法治,是现代人类文明的基本共识,即使是非民主国家也会在宪法中做出这样的规定,否则会成为人类公敌。所以,这一般不会被视为“政治正确”,这是不容置疑的原则、不容突破的底线。
通常所谓“政治正确”的制度,是指一些向少数族群倾斜的照顾性制度、措施,如美国一些大学给少数族裔设定的优待性的录取配额。正因为这些是明确的举措,所以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评估和调整的,如果有人认为这些措施有违平等原则,属于优待过度,可以对其提起诉讼,最终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也就是说,制度性的“政治正确”如果确有一些矫枉过正之处,是可以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来改变的。
尽管在上文中,我们尽力厘清“政治正确”的含义,但依然要承认,“政治正确”是一个非常含混、意义多变的词汇,它很不精确,不适于专业的讨论,往往会把问题弄得更复杂而不是更清晰。所以,通常西方的严肃媒体、学术界极少就“政治正确”展开正儿八经的争论,因为人们无法就含义游移的概念进行有意义的讨论。公共讨论应该以精确的概念为基础,否则除了增加混乱之外,毫无益处,从此意义上而言,也许中国的严肃媒体与学者少谈一些模糊的“政治正确”,多用专业的法学、社会学术语来进行精确分析,才是更好的做法。
其实,特朗普正是利用了“政治正确”含义的模糊性来影响选民。比如,当特朗普说“我反对政治正确”时,表面上的意思可以理解为,他要求奥巴马、希拉里等人公开谈论“极端伊斯兰”(radical Islam),而不是对此语完全回避。但在其一些听众耳朵里,其意思可能是说,这要限制一些社会成员(如穆斯林、非法移民)的权利和自由。使用这一含混词汇,表面上并不违法,但起到了煽动性的效果,正合特朗普这样的民粹主义政客的胃口。
有些人指责西方的“政治正确”过头了,比如他们说,欧美国家警察在执法时因为担心被指责为种族歧视而偏袒少数族裔。当然,理论上有这种可能。但第一,假如有这种现象,这并不是在维护“政治正确”,执法人员如果基于执法对象的族群身份而对其进行错误的偏袒、优待,这本身就违反了对所有人一视同仁的法律原则,更不能说是在维护“政治正确”。第二,我们要看这种情况更普遍,还是在执法时歧视性对待少数族裔的情况更普遍,很多统计数据都更倾向于后一点。其实华人对此冷暖自知。比如,今年在法国等国,华裔因为警方的歧视性对待而上街大游行。所以,西方国家究竟是“政治正确”过头了,还是对不同族群的平等保护还不够,还需要继续强调平等,有亲身经历的人应该自己心里有个底。
有人说,我认为不应该赋予某个群体(如穆斯林)平等的权利,而应该限制他们的自由和权利,如果法律还这样规定,这难道不是“政治正确”吗?如前所述,这是基本的不容突破的法治底线,不是“政治正确”。假设要调整这一底线,那需要由全民在掌握全面知识、信息的基础上进行深入彻底的讨论,并必须通过重新立法来解决,在此过程中,还需要考虑是否违背国际法,是否违背人类文明准则。目前西方国家极右翼势力兴起,反移民情绪上升,但即使这些极右翼势力真的上台,更大的可能仍然只是严厉限制甚至禁止移民入境。除非西方发生极其剧烈的社会动荡和危机,导致法治大倒退,导致法西斯上台,否则从普遍意义上不承认穆斯林等群体的平等权利的情况,基本不可能发生。
很多人蔑视“政治正确”,认为其违反事实,但其实,“政治正确”往往比“政治不正确”更接近事实。如果深入考察真实社会的话,我们通常会发现,对某些人群的偏见往往是错误的,如犹太人不一定自私,黑人不一定懒惰,相反,他们中可能包含各种各样的人,和其他人群的情况毫无二致。即使有的时候,特定人群会展示出更多的负面特征,如自私、狭隘、迷信等,但这可能更多是社会经济原因导致的,并会因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改善。所以“政治正确”通常也在事实上更正确,坚持“政治正确”,善待边缘群体,更有利于他们的发展和进步。
回到本文开头的问题:坚守“政治正确”的人,是不是比较天真和幼稚呢?其实,“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在现实中,真正的没有任何歧视思维的“圣母”是很少的,绝大多数的人都不是“政治正确”的(当然他们不“正确”的方向有差异,比如有的人歧视黑人,有的人歧视女性)。理性的人能在公共空间里约束自己的这种原始冲动,这也使得他们在伦理上优于那些放纵冲动的人。举个例子,根据不少历史记述,美国的林肯总统是一个在私下里对黑人有种族歧视的人,但他依然做出了伟大的决策,解放了美国的黑奴。林肯能抑制自己源于原始本能的歧视(也是错误的歧视,因为事实证明黑人并不比白人差,2008年美国最终有了一位黑人总统),这并不代表他比公然宣扬种族歧视的人幼稚,相反,能够约束自己的原始本能,才说明他的聪明与成熟。
所以,我们或许可以把“政治正确”理解为一种“锦上添花”:在基本权利已经得到保障的社会,讲“政治正确”,可以让各个族群都过得更有尊严、更体面、更舒适一些。如果社会发生危机,有更紧迫的民生问题要得到处理,那么,一些被认为过度的“政治正确”可能会得到调整,减少一些“锦上添花”的东西,但平等和法治的底线并不会被践踏。
而如果你是生活在一个连基本权利都得不到保障的社会,你也许的确没有必要过多奢谈“政治正确”,因为争取和维护基本权利,才是你的第一要务。如果你在这种情况下还嘲笑、看不起那些讲“政治正确”的人,担忧“政治正确”会“毁灭”他们的社会,这是你的自由,但在另一种意义上,也是你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