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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东海、南海国际秩序中的大国规矩和国际法规

中心问题:大国规矩主导国际法规的制定,主导国际法规的执行,两者之间也存在相互制约作用。拙文从大国规矩和国际法规这两个视点来研讨东海、南海区域的国际秩序。

拙文全面实证了在东海、南海,在中国周边,大国规矩的“正义”在中国一边,国际法规的正义也在中国一边。但是,日本在极力主导,利用美日同盟力图逼压中国“守规矩,守国际法”。这不仅是个超级黑色幽默,且非常危险。美国才须守规矩,退回艾奇逊防线,美日同盟不可成为反华同盟。这才是东亚的大国规矩。中国自己不能忘记流血流汗70有年争来的周边规矩,时不时地提醒美国也不要忘记,要守信。

现行的国际秩序因其自身的缺陷而处处引发失序。习近平指出:中国的国际责任是“改善国际秩序,改善全球治理体系,建设新型国际关系”。

开头语 大国规矩和国际法规

国际秩序是什么?借用“傅莹概括”来看一看:“西方一般认为现行国际秩序可概括为由三个支柱构成,一是美国或西方的价值观;二是美国主导的军事联盟;三是联合国及其下属机构组织”(1)。可以看到,现行国际秩序主要一是由世界大国的规矩所构成,美国的价值观和军事联盟是一种规矩。但是,今日的世界大国的规矩除了超级大国的美国还应包括中国和俄国的规矩,大国规矩的博弈是国际关系的现实,在博弈中形成大国规矩体系。二是由联合国体系,由联合国依据、制定、执行的国际法规体系来构成。国际法规当然还包括产生国际法效力的国家间协定。三是从联合国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体制就可以看出,国际法规体系及其执行也主要是大国规矩博弈的产物,虽然不能否定也有中小国家和民间力量的贡献。可以认为,大国规矩体系是国际秩序的主构造,国际法规体系是其副构造,当然两者之间存在相互制约作用。那么,在关注的东海南海这样的区域国际秩序时,我们就应该从大国规矩和国际法规,这两个视点来进行研讨。

规矩是什么?大国规矩是什么?显而易见,规矩区别于明文法规。如前文讲到的美国的价值观和军事联盟等是规矩,不是法规。规矩,在词义上包括有意识和无意识中的不越矩,也可以解释为“潜规则”、“掟”(日本语)。规矩在学术理论上有很多支撑。如“新制度论”认为制度不仅指由成文的法规、规则等规定的制度,其包括通过反复出现而被证明其存在价值或说有效性的规矩。再如“建构主义论”的核心概念“间主观”、“路径依赖说”所重视的经验依赖,它们实际上都主张着作为共识或惯性的规矩的作用,都是在揭示有意识或无意识中显现的规矩这一现象及其作用。还有“国际地缘学”,特别是在本文所关心的东亚这种国际地域范围中的地缘要素,带有宿命性的地缘要素必然规定了若干无意识非理性非利益动机的规矩。笔者较之于上述各个单项应用理论,更注重复合型基础性的国际文化?文明论的解析力(2)。规矩是在历史时空中形成的文化?文明现象,所以其区别于明文法规,具有“间主观”、“路径依赖”、地缘要素,及若干无意识非理性非利益动机的特质。

下面,本文从大国规矩和国际法规的角度,利用日本中国的专业学者们的研究成果,就围绕东海南海的国际秩序,做一个宏观的解析。

Ⅰ有意无意之间的大国规矩(1950—60年代)

众所周知,大国间存在着“权力划分(Power sharing)”的规矩。这个规矩的潜规则是相互尊重对方大国的周边利益,规矩的底线是不在其周边制造或支持敌国。让我们检视一下这个大国规矩在历史时空中反复显现的事实。

苏联解密档案披露,1949年7月,鉴于中国革命成功在望,即大国的诞生,斯大林以革命的名义通过应邀访苏的刘少奇通告了苏中两国的权力划分:今后东亚的革命事业由中共负责,欧洲革命事业由苏联负责,世界革命事业由苏中两党协商决定。此后即使在中苏论战中,东亚各国共产党基本支持中国,甚至在文化大革命中,也没有一个向苏一边倒的(4)。今天有很多引经据典要证明斯大林阴谋挑动中美朝鲜战争等等的论述,否定中苏间的权力划分。政策研究切忌仅抓住决策者在讨论各种因素时言及的多种考虑中之一二,而断定政策决定的原因。无可否认的事实是朝鲜战争和抗美援朝,以及同时进行的援越抗法战争,其最后决定权都在东亚革命领袖毛泽东手中,是毛泽东最后决断并且取得了胜利,拓出了此后以百年计的东亚国际关系格局(5)。吾等后人无论价值认识如何,没有必要替前人谦让,让出前人战定东亚格局之业为美苏阴谋得逞之果。

有意思的是,1950年1月杜鲁门声明和艾奇逊防线出台了,这是美国面向新生中国的权力划分。其内容是不介入台湾战事,日本至菲律宾一线才是美国的安全保障防线。这意味着美国不仅承认了新中国的存在,更有意无意间承认了中国的大国地位,把防线设在了中国周边之外,朝鲜半岛、台湾、印度支那被看成了中国周边。美国当时并无与大国中国搞权力划分的意识,但从上述国家行为中可以看到其是虽无意而为之了。

中国,当时还完全没有参加权力划分的大国意识,不论是对苏还是对美。但是从中国50年代的抗美援朝、抗法援越和60年代的抗美援越的国家行为中,可以看到中国也虽无意而为之了。我们可以看到大国规矩的作用:中国浴血北朝鲜北越,不容周边存在敌国,“不容在中国的家门口生乱生战”(6)。

中国美国VS苏联的大国规矩(1970年代—80年代)

1972年的尼克松访华是中美经过了朝鲜战争、台海危机、越南战争后,尼克松来跟毛泽东沟通大国规矩,划分地域权力。尼克松提议大致可归纳为:①美国从台湾和印度支那撤军,希望中国不让苏联填补权力真空。②坚持美日同盟,但美日同盟不是反华同盟,反而起着管控日本的作用。③中美共同应对苏联威胁(7)。尼克松无意识之中实际上退回了艾奇逊防线。此为中美1972年体制。

1974年,中国打击美国盟国南越,收复整个西沙。毛叶邓伺机打响了收复南海第一战。当时美国第7舰队主力为轰炸北越常驻南海,与南越军政府结有军事同盟并在共同作战,可是美军却见死不救南越海军。美国遵守了大国规矩。

1978年11月苏越缔结友好合作条约,规定:“一旦双方中之一方成为进攻或进攻威胁的目标,缔约双方将立即进行协商以消除这种威胁,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保障两国的和平与安全”。越军控制了老挝,攻入了柬埔寨。

这是苏联在打破大国规矩,填补尼克松曾说的美国撤军后的印度支那权力真空。1979年中国在美日东盟的支持“惩罚越南”。而苏联却又并没有采取军事行动支持越南。当时任职沈阳军区装甲兵司令部的笔者父亲赵金龙率仅有的3个坦克师中的2个随受任前线司令员的沈阳军区副司令肖全夫开赴黑龙江雪原。但是其后美方每天传来了苏军无调动的情报。可见当年邓小平是冒着苏军袭击我边境省份,影响刚起步的改革开放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风险。中国要守信中美不让苏联填补权力真空的1972年共识,要让苏越守规矩,要力保中国的周边利益。此后,邓小平又创新“轮战”这一方式,至1988年十年间每年换两个军团实施实战练兵。轮战这种长时期低烈度的战法既未影响改革开放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大局,又治服了越南,力保了周边的长治久安。

1988年,邓小平还适时打响了收复南沙第一战,夺下了越占六岛。接着,江泽民主席于1994年兵不血刃拿下了菲律宾自认为是自国控制的美济礁。在中国进入南沙过程中,苏美都守了规矩,没有干涉。

1979年时,苏联并没有采取军事行动支持越南,也使中国看到了苏联最终还是守了大国规矩,并无亡我之心。邓小平开始考虑中苏关系正常化问题,提出了有名的中苏关系正常化三条件:从中苏边界和蒙古撤军,从阿富汗撤军,不支持越南的反华政策。可以看到,邓小平三条件所要求的全是周边利益,虽然当时邓还没有大国权力划分的意识。当时笔者曾认为苏联哪会答应这样的条件!但是苏联答应了,三条件实现了,1989年中苏关系正常化了(8)。

Ⅲ 中美俄在东亚按大国规矩办(1990年代—2010年)

1990年东盟率先推动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恳请当时世界第二经济大国东亚唯一发达国家日本发挥领导力量。美国詹姆斯·贝克国务卿却坚决反对,说:这是要在太平洋中间划线,分断美日,分断美欧和日本,绝不答应。日本渡辺美智雄外相答:今后只要美国不参加的国际组织日本都绝不参加(9)。

日本拒绝了做东亚的领导,因此实际上还不存在普遍被炒作的中日竞争东亚领导力的那种局面,这一状况一直持续到2012年底。

1992年中国公认了市场经济,对外也开始参加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并已完全形成了周边利益意识。中国至2010年1月1日完成了跟东盟的FTA。美国在这一时期虽然反对日本主导搞东亚一体化,却从未破坏中国、东盟关系,比如设法操纵一两个国家阻碍中国主导的中国、东盟FTA进程。美国是下意识的认为中国是大国,就应该有周边利益,发挥区域领导力。而对于日本,美国只把它看成部下,不是大国就不应当区域领导,不可独立于美国。日本、东盟FTA的完成还要等到2018年才能完成。

Ⅳ 美国政治挂帅,革命第一,违反大国规矩(2010年~)

21世纪以来,美国外交政策受意识形态影响日重。如对俄国,包括支持乌克兰革命,完全不承认俄的周边利益。

美国对中国,尽管是安倍政府的主导,美国也大力强化美日同盟,并使其反华色彩日重。2010年7月在风平浪静自由航行的南海,希拉里国务卿突然挑起自由航行话题,主导对中国的攻击。第二年奥巴马总统宣言“回归亚洲”“亚太再平衡”,口必称“不能让中国立规矩”, “必须由美国领导亚太”。美国与中国竞争区域领导力,甚至鼓励和支持日本、菲律宾、越南等国家仇华反华政策。奥巴马是忘却了,且在破坏了历届美国总统基本坚持了的中美1972年体制,是继朝鲜战争、越南战争第三次冲过了艾奇逊防线,积极介入了中国的周边事物。

安倍政府声明要在东亚积极发挥领导作用,并带头处处反华,中日在东亚的领导力竞争显现了。但是,日本不是为了建立自己的领导力,仅仅是在为维持美国的亚太领导力充当前锋。

中国在此期间,特别是2012年以来形成了明确的世界大国意识,对现行国际秩序的认识是:“所谓美国主导的世界秩序从未完全接纳中国。尽管中国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功,但因与西方体制有差异,长期以来在政治上受到排斥。美国主导的军事联盟也不关心中国的安全利益,甚至在亚太对中国构成安全压力。所以至少可以认为,这个秩序在包容性上存在缺陷。”(10)。中国外交主动讲大国规矩了。中国外交的新常态的特点是,一是寸步不让,进攻性地维护并扩大周边利益。如在钓鱼岛领海巡航,在南沙填岛以形成压倒性优势力量,对台湾问题提出“两岸政治问题不能再拖了”(11)。二是东西并进,以“一带一路”为世界战略的中心路径,“奋发有为”,构建美国之外的世界链,推进“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改革国际秩序”的世界战略。(12)

Ⅴ 大国规矩中的国际法规 东海

钓鱼岛(日本称:尖阁)相关的具有国际法效力的法规只有一项,1946年1月29日《联合国军最高司令部训令第677号》(SCAPIN第677号)(13)。其中第三项规定:“根据本训令的目的,规定在言及“日本”时以如下定义为准。包括在日本的范围内的地区是:日本的四个主岛(北海道、本州、四国、九州)和対马群岛,北纬30度以北の包括琉球部分岛屿(口之岛除外)等约1千个毗邻小岛。被从日本的范围中除去的地区是:(a)欝陵岛、竹岛、济州岛。(b)北纬30度以南の琉球群岛(含口之岛)、伊豆、南方、小笠原、硫黄群岛、及大东群岛、冲之鸟岛、南鸟岛、中之鸟岛,及其他外围的太平洋上的全部岛屿。(c)千岛群岛、齿舞群岛(包括水晶、勇留、秋勇留、志发、多乐岛)、色丹岛。

SCAPIN第677号属于最高位的国际法规,使日本失去了其吞并的原琉球王国的全部领土,甚至离日本主岛较近属鹿儿岛县的奄美诸岛也被剥夺了。连冲绳都脱离了日本的主权,不是日本的固有领土了,何谈钓鱼岛是日本的固有领土。日本是战败国,在国际法上不存在固有领土。日本的领土根据不是历史上的所谓“固有”,而是根据波斯坦公告由战胜国,及联合国做出的决定。SCAPIN第677号是在执行波茨坦公告和开罗宣言确定日本领土范围上,具有最高位国际法规效力的联合国决定。

此后,1951年的旧金山和约规定了由美国托管琉球施政。但是托管需要联合国决议,美国没有走联合国决议程序,所以美国托管不具有国际法效力。且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中俄至今不承认旧金山和约的有效性。

约二十年后,1971年美国将琉球的施政权归还了日本。美日也没有走联合国决议程序,属于私相授受,钓鱼岛也被一起私相授受给了日本。因此美日有关将琉球归还给日本的协定和相关行为都不具有国际法效力。

那么,现冲绳的主权去哪儿了?美国只归还了施政权。冲绳主权唯一的国际法根据是1946年的《联合国军最高司令部训令第677号》,可见是被联合国没收着呢,至今还在联合国。美国应该搞联合国决议把冲绳主权和施政权都归还给日本才能完整地解决归还问题。

日本书籍中常强调美国杜勒斯等高官曾说过:“日本对冲绳有潜在主权”(residual sovereignty,中国文献译为“残余主权”)(14)。可是,一则“潜在主权说”不过是坐实了日本确实是丧失了冲绳主权,二则美国高官的发言不具有国际法效力。

最后,梳理一下冲绳和钓鱼岛的关系。本文主要关注两点:第1,日本是于1895年1月14日搞了个内阁秘密决议领有了钓鱼岛。这是日本强调钓鱼岛是日本的固有领土时举出的唯一证据。但是,这个秘密决议日本忘记了公布,忘记了向国会报告和立法,以后也没有在钓鱼岛各岛礁上设标识,甚至在翌年4月1日发布的关于冲绳行政区范围的天皇第13号敕令中也没有写入钓鱼岛(15),直到日本1952年出版《外交公文书集》时,这个内阁秘密决议才首次面世(16)。因此这个决议是不具有国际法效力的。领有新国土必须向世界广而告之,得到各国承认,或没有提出异议的国家,这样才是在国际法上合法领有了。中国一直认为,钓鱼岛是台湾所辖岛屿,根据1895年的马关条约被迫割给日本,二战胜利后又随台湾归还中国了。而日本一方面不认为钓鱼岛是台湾所辖岛屿,却又没有另行宣布日本领有。

1952年日本政府在整理出版解密外交公文时,发现了这个从未公开过的1895年秘密内阁决议,第2年的1953年美国属下的琉球民政府发布了一个“琉球列岛地理界线”,把钓鱼岛补进了琉球行政区。但是这种地方政府文件不具有国际法效力,更何况这个地方政府又不是日本的地方政府。至于在岛上设领有标识还是在1969年5月5日以美属琉球民政府石垣市政府的名义立的(17)。

在琉球托管和归还问题上,美国为何屡次三番刻意不走联合国决议程序?不外是为了垄断对日本的战后处理,并玩弄琉球地位未定的游戏,以长期控制日本做美国的仆从国。中国政府是承认日本对冲绳的主权的。

那么,中国可以有一个选择,即提案联合国安理会决议确认日本对冲绳的主权,但是中日对钓鱼岛可以提议设为中日两国的边境自然保护区,搁置争议,禁止开发,共同保护。

Ⅵ 大国规矩中的国际法规 南海

2013年菲律宾在美日的主使下单方面将对中国南沙岛礁的声索提交到设在荷兰海牙的国际仲裁所仲裁。这是一个跟联合国没有关联的国际非政府组织。中国依国际法规定的权利拒绝仲裁。可是仲裁所竟对菲律宾单方也开了临时仲裁厅,并于2016年7月12日公布了500页的仲裁书。仲裁书的特点是否定了国际海洋法公约承认的会员国可以选择保有的各项保留权,及全部历史性权利,并除了中国以外,对菲律宾并未提交仲裁的自国和越南、马来西亚声索的南海权益也都不请自答地做了仲裁,甚至对远在东太平洋中的日本冲之鸟岛也五次提及并定性之为礁而非岛(18)。显而易见,这份仲裁书是遵从美国不承认国际海洋法公约,不承认公约保护的各种海洋权利,只强调美国自身的航行自由的国策所写出的政治作文。连日本的利益也被出卖了,可是日本却还在单枪匹马地替美国充当反华前锋,不厌其烦地要求中国必须遵守裁定。

500页仲裁书有两个焦点,本文聚焦解析其与国际法规的关系。

第1是仲裁裁定中国主张的九段线的历史性权利在国际法上无效。可是,仲裁员们不知道吗?中国外交部从来没说过:九段线是中国的历史性权利。中国一直在采取模糊政策,仅说“中国在南海海域拥有历史性权利”,对于其具体内容从未做过说明(19)。仲裁专家们应该有这等常识。仲裁书把中国没有说过的话假装认定中国说了,再裁定其无效。这种裁定才是无效的,是无的放矢,自说自话。

第2是仲裁裁定南海无岛。菲律宾只求裁定中国实际施政的各岛不是岛是礁或是低潮高地,这样菲律宾就可以强词夺理说:这里是菲律宾所占岛屿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了。而仲裁员们却把菲越马所侵占各岛也全都否定为了礁。各国都不会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了。都受了重大损失,也因此各国实际上都未积极支持仲裁书。仲裁裁定就是个黑色幽默。

在法律常识上,任何仲裁及其裁定本身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只有双方或多方同意利用仲裁并约定接受裁定时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拒绝仲裁或拒绝裁定,仲裁就不能成立。这时在法律常识上的应对手段就是离开仲裁所去告上法院要求立案审判。法院的话,被告拒绝也可以搞强制出庭或缺席审判,其“判决”就不是“裁定”了,具有法律约束力,可以强制执行。小和田恒联合国国际法院大法官,前国际仲裁所所长(日本皇太子岳父)指出:“国际仲裁所的仲裁结果,跟联合国的国际法院的判决不一样,仲裁书只是一个判断,有政治压力无法律约束力”(20)。美国不过是在对中国施加政治压力。

本次仲裁裁定否定的“历史性权利”,在国际海洋法公约上是有法律根据的,是被承认的。那么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是什么呢?

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在历史上就有其自身的国际法规根据,因此更为强固。

第1项是1887年6月26日中法两国签订《续议界务专条》。这个中法边界协定划定了中国和法属印度支那沿中法两国勘界大臣所划红线,即沿东经108度02分线向南垂直划出两方的海上边界线。此线以东包括所有的南海岛礁,都被划归中国所有。该边界协定是九段线最早的国际法根据(21)。1933年和38年法国先后侵入南沙和西沙数岛,中国都是根据中法两国《续议界务专条》交涉法国撤军。各外国也承认了中国的依法领有。在上述法国侵入南沙西沙事件中,日本均支持中国,外务省曾召见法国大使抗议法国侵占中国南海岛礁(22)。

第2项是根据联合国军最高司令部命令,美军提供并驾驶四艘军舰,中国军队乘舰,1946年11月中美两军作为联合国军受降并接收了日本在战时占领并划归台湾高雄市管辖的南海全部岛礁,即新南诸岛,将其归还了中国。联合国军命令是最高位的国际法根据,任何国际仲裁所、国际法庭都无权审理。

第3项,1947年中国政府绘制的《南海诸岛位置图》中标出的11段断续线,1954年改为九段线,此断续线是1947年当时同陆地国界线完全一致的线型,是海上国界线。当时参加绘图画线的内政部方域司官员王锡光曾谈及划线时的考量:“断续国界线画在我国与邻国间中间线的位置上”(23)。1948年2月内政部正式出版了《中华民国行政区域图》,收入《南海诸岛位置图》,正式公布11段海上国界线(24)。1954年中国取消在北部湾南岛与越南之间的两段线,在台湾与琉球之间增加了一段线,当时也是作为海上国界线划的。中法边界协定和民国划11断线及共和国改九段加一段线时,并无海上不可画国界的国际法规。此后数十年间,直至1960年代末,世界各国无一提出异议,各国并都在绘制的地图中标出中国的断续线海上国界,标明其为中国领有。

综上所述,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是九段线这条海上国界,中国的这项历史性权利更是有多项国际法规根据的,并且不存在否定它的国际法规,包括国际海洋法公约。中国要维护的历史性权利,就是断续线海上国界这项权利。中国一直避讲断续线,据说是怕“友邦惊诧”。其实敌友都是人精,谁也不会惊诧。只是中国如果按着现今的时空感觉去减几分或增几分自己的历史性权利的话,那个被增减的东西就已经不是由历史和多项国际法规所证明的历史性权利了,就失去了权威性和合法性了。如果自我认为断续线海上国界线不合法,那么中国对渤海的权利也要模糊一下吗?承认渤海里有公海水域吗?中国,各国也同样,都是要100%的坚持自己的历史性权利的完整性和权威性,也有如日本那样扩大百分之数十万倍的主张冲之鸟岛的权益的。当然,理性的国家再讲清自己的权利的基础上,会同其他声索国和平谈判解决争端,互谅互让的过程只会在和平谈判中才会发生。不应该在和平谈判之前,就主动把断续线给让没有了。

结语 大国规矩和国际法规

大国规矩和国际法规,这是一个问题。

大国规矩主导国际法规的制定,主导国际法规的执行,两者之间也存在相互制约关系。

拙文全面实证了在东海?南海,在中国周边,大国规矩的“正义”在中国一边,国际法规的正义也在中国一边。

但是,日本在极力主导,利用美日同盟力图逼压中国“守规矩,守国际法”。这不仅是个超级黑色幽默,且非常危险。美国才须守规矩,退回艾奇逊防线,美日同盟不可成为反华同盟。这才是东亚的大国规矩。中国自己不能忘记流血流汗七十有年争来的周边规矩,要时不时地提醒美国也不得忘记,要守信。

王毅外长在仲裁书出笼后就南海问题说:“行了吧!是翻过这一页的时候了。”

大国规矩当然这并不是个好东西,传统大国们往往染有霸权主义划分势力范围的性向。但是,大国规矩的混乱和破坏,会引发国际关系的紧张,战争的危机,和平的崩溃。近年,以美国为中心的现行国际秩序因其自身的缺陷而处处引发失序。

习近平指出:中国的国际责任是“改善国际秩序,改善全球治理体系,建设新型国际关系”。

注释:

(1)傅莹 在英国皇家国际问题研究所演讲《探讨失序抑或秩序再构建问题》2016年7月6日,http://bbs1.people.com.cn/post/1/1/2/157116125.html

(2)不展开论述,请参考赵宏伟以下着述:《中国の重层集权体制》东京大学出版会1998年(自着)。《膨张する中国 呑み込まれる日本》讲谈社2002年(自着)。Political Regime of Contemporary China (University Press of America, 2002)(自着)。《中国内外政治と相互依存》日本评论社2008年(共着)。<东亚区域一体化进程中的中日关系>《世界经济与政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2010年9月号19-39页。《中国外交の世界战略》明石书店2011年(共着)。<文明学领纲“地域研究”>王在邦主编《传统文化和中国外交》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

(3)参照:沈志华《冷战的起源-战后苏联对外政策及其转变》九州出版社2013年209-227页。下斗米伸夫《アジア冷戦史》中央公论新社2004年。赵宏伟「东アジア地域间の融合と相克における中国の外交」日本现代中国学会2005年度年报《现代中国》2006年。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中央文献出版社第1册56页。

(4)赵宏伟等《中国外交史》东京大学出版会2017年(参照第3章)。

(5)参照:赵宏伟《中国的大国外交与东北亚区域合作机制的构建>《当代日本中国研究 第4集》(优秀新创集刊赏)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

(6)新华网北2月14日,外交部长王毅会见美国国务卿克里。

(7)毛里和子 毛里兴三郎译『ニクソン访中秘密会谈録』名古屋大学出版会2001年初版2016年増补版7-8,48-49,102-103页。]

(8)中苏 俄关系全过程的分析,请参照:赵宏伟「日ソ?露関系と中国―その史的法则とメカニズム」下斗米伸夫编着『日露关系 历史と现代』法政大学出版局2015年192-210页。

(9)《每日新闻》(日本)1991年11月29日。

(10)参照:注1傅莹演讲。

(11)<习近平会见台湾前副总统萧万长时的讲话>《人民日报》2013年10月7日。

(12)<习近平出席中央外事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社2014年11月29日。

(13)1946年1月29日《联合国军最高司令部训令第677号》全文:https://ja.wikipedia.org/wiki/SCAPIN,英文全文:https://en.wikisource.org/wiki/SCAPIN677?uselang=ja。大田昌秀、佐藤优着『彻底讨论 冲绳の未来』芙蓉书房2016年137-166页。

(14)<杜勒斯美国谈判代表在旧金山合会上的演说(1951年9月5日,英文版)>《サンフランシスコ平和会议関连资料集》http://www.ioc.u-tokyo.ac.jp/~worldjpn/documents/texts/JPUS/19510905.S1E.html。

(15)井上清《「尖阁」列岛-钓鱼诸岛の史的解明』》现代评论社1972年第12、13章。

(16)《日本外交文书》1952年(昭和27年)3月,第二三巻。井上清同上书第13章。

(17)井上清同上书第13章。

(18)见《仲裁书》英文版419、439、451、452、457页的5幅图及其说明,在452、457页的图中的用语是“礁”(the rock of Oki-no-Tori),参考:http://www.21ccs.jp/china_watching/DirectorsWatching_YABUKI/Directors_watching_90.html。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声明》新华社2016年7月12日。

(20)小和田恒<在日本记者俱乐部的讲演>2016年7月25日,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RRLjUy7x6s,http://www.jnpc.or.jp/activities/news/shorthandnotes/2016/。

(21)陈谦平<近代中国南海九段线的形成>,http://t.cn/Rtu35Ev。

(22)《读卖新闻》1933年7月21日,1938年7月8日。

(23)张良福《聚焦中国海疆》海洋出版社2013年,参照:http://t.cn/RtuDtpO。

(24)中华民国内政部方域司(傅角今主编,王锡光等编绘)《中华民国行政区域图》商务印书馆1947年12月制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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