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1月20日,中国与阿富汗正式建立外交关系。自1957年7月中阿签订易货贸易和支付协定以来的近60年中,中阿关系发展总体呈健康、稳定态势。自1979年苏联入侵阿富汗后,两国经贸交往和经济技术合作受到严重冲击和影响。2001年12月阿临时政府成立后,中阿经贸活动逐渐活跃。2006年6月,阿富汗总统卡尔扎伊访华期间,中阿两国政府签署了《中阿贸易和经济合作协定》。2012年6月,中阿宣布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继续探讨扩大和深化双边经贸投资合作的新途径和新方式。2013年9月,卡尔扎伊总统访华期间,中阿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2014年10月,阿富汗总统加尼访华期间,双方宣布进一步深化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探讨扩大和深化两国经贸投资合作事宜。2014年10月31日,中国—阿富汗工商论坛在北京举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与阿富汗工商会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并表示将共同致力于增进两国企业的相互了解和经贸交流,为两国企业合作搭建平台,为彼此经贸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推动两国民间经贸关系的发展。
此外,2010年和2015年,中阿双方在北京分别举行了中国—阿富汗经济贸易联合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全面回顾了近年来两国经贸合作的进展,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磋商 并就两国自贸区建设、扩大中国企业在阿投资等问题,以及进一步扩大和深化双边经贸合作进行了探讨。目前,尽管中阿经贸合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仍存在贸易规模较小、贸易结构单一与投资领域集中等诸多问题。因此,双方需要进一步深化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扩大合作规模,开辟合作新领域。尤其是,中国应把对阿投资与援助、人文交流有机结合起来,完善对外投资保险机制,为中阿经贸合作发展注入新活力。
一、中阿经贸合作的现状
2002年以来,中阿经贸合作发展迅速,双边贸易保持快速增长,投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在电信、输变电线路、水利建设、道路建设等领域的工程承包合作发展势头良好。
(一)中国与阿富汗双边贸易额显著增长。2001/2002年度,中阿贸易额仅为0.35亿美元,即中国对阿富汗出口0.35亿美元,阿对华无出口。2002年以来,随着阿富汗国内和平与重建进程的不断推进,中阿经贸合作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双边贸易额由2002/2003年度的0.2亿美元增长到2007/2008年度的6.1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98.2%。然而,受2008年世界经济危机的负面影响2008/2009年度中阿贸易出现滑坡,下降幅度达29.6%。2009/2010年度双边贸易再度下滑,下降幅度为16.2%。2010/2011年度,中阿贸易合作克服了经济危机的负面影响,开始实现复苏,增长率达98.9%。2011年7月17日,阿富汗国家安全部队开始接管中部巴米扬省的安全防务,标志着阿富汗和北约安全防务移交正式启动。从某种程度上说,北约驻阿部队的撤离使塔利班等反政府武装重趋活跃,并导致阿安全局势恶化。受阿国内安全形势动荡影响,中阿贸易再度出现下降,降幅达18.6%。此后连续两年,中阿双边贸易仍不断下降。在两国政府积极推动下,2014/2015年度中阿贸易实现高速增长,双边贸易额首次突破10亿美元,增长幅度高达130.4%。2015/2016年度,双边贸易继续保持增长,贸易额达10.5亿美元。其中,中国对阿出口额达10.4亿美元,同比增长0.6%,中国从阿进口额为0.1亿美元,同比下降33.3%。中国对阿主要出口食品、纺织服装、机械设备等,自阿主要进口甘草、羊毛、松果等(见下表)。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阿富汗中央统计局出版的2008/2009—2015/2016年度阿富汗统计年鉴(Afghanistan Statistical Yearbook)整理而来。
从上表可见,2001/2002—2015/2016年度,中阿双边贸易在阿外贸中所占比重波幅较大。2001/2002年度,中阿贸易仅占阿外贸总额的2%,其中阿富汗自中国进口占其进口贸易总额的2%。2003/2004年度,中阿贸易占阿外贸总额比重升至17%,其中阿自中国进口占其进口贸易总额的18.2%,中国跃升为阿富汗第一大进口国。2004/2005—2007/2008年度,中国一直保持着阿富汗第一大进口国的地位。2015/2016年度,中阿贸易占阿外贸总额的12.7%,其中阿富汗自中国进口额占其进口贸易总额的13.5%,中国成为阿富汗第三大进口国,阿富汗对中国出口占其出口贸易总额的1.8%。
(二)在投资领域的合作。2002年以来,阿富汗卡尔扎伊政府积极推行自由开放的经济政策,但国内建设资金短缺一直是制约其经济发展的瓶颈。2005年12月,阿政府颁布施行了《阿富汗私营投资法》,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保障措施,设立了专门负责吸引外资工作的阿富汗投资促进局(Afghanistan Investment Support Agency)并对外资公司提供“一站式”服务等便利。2013年7月21日,阿财政部长奥马尔·扎希尔瓦尔宣布实施投资优待政策(Investment Incentive Policy),对向阿工业、建筑业、出口、农业、矿业等领域的投资者提供一定程度的税费减免、签证、优惠贷款等优待政策。
2003—2007年,中国对阿富汗的投资数量和规模相对有限。2003年中国对阿直接投资流量为30万美元,2004年和2005年均为零,2006年为25万美元,2007年达10万美元。截至2007年末,中国对阿直接投资存量为77万美元。此后,随着阿富汗投资环境的发展和改善,中国对阿投资兴趣与日俱增,逐渐成为其重要的投资来源国。2008年,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冶)和江西铜业集团公司联合体获得了阿富汗艾娜克铜矿项目的开发权,投资总额达到43.9亿美元。截至2010年底,中国累计对阿投资额达1.23亿美元。继艾娜克铜矿项目后,2011年12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中石油)和阿富汗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联合体与阿富汗矿业部正式签署了阿富汗阿姆河盆地油田项目开发协议。根据该协议,中石油将向阿政府支付15%的开采税、20%的企业所得税及高达70%的项目利润,并斥资3亿美元在当地建设一座炼油厂。该协议在签署后的25年时间内将为阿带来70亿美元的收入。阿富汗国家安全部队接管本国安全防务后,外国投资者对阿安全形势普遍担忧,纷纷停工或撤资,中国对阿投资也逐渐减少。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1年,中国对阿直接投资流量为2.96亿美元。2012年降至1761万美元,2013年更减少至-122万美元。截至2013年末中国对阿直接投资存量为4.87亿美元。2015年中国对阿直接投资流量为-326万美元,截至2015年末,中国对阿直接投资存量为4.2亿美元。长期以来,中国对阿投资合作以中石油、中冶等国有控股企业为主力军,投资领域主要集中在阿富汗的石油、天然气、矿产的勘探和开发等方面。
中阿工程承包合作发展势头良好。多年来,中阿工程承包合作领域不断拓宽,规模不断扩大,合作前景广阔。2007年4月15日,由中国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兴公司)承揽的阿富汗国家光纤骨干网建设项目破土动工,这是阿有史以来首个全国规模最大、容量最高的传输网络。2009年,中国企业在阿新签24份承包工程合同,金额达2.2亿美元。新签大型项目包括中国十七冶建设有限公司的阿富汗艾娜克铜矿一期工程项目等。2013年中国公司在阿新签承包合同额为8036万美元完成营业额达4.32亿美元。新签大型工程承包合同项目包括中兴公司承建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电信在阿富汗的GSM项目、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中石油在阿富汗的项目等。截至2014年12月,中国在阿累计签订工程承包合同额达9.68亿美元,完成营业额6.38亿美元。2015年,中国企业在阿新签4份承包合同,合同额达3987万美元,完成营业额1133万美元。中国在阿工程承包企业主要有中国铁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等,主要工程承包领域为电信、输变电线路、水利建设、道路建设等。
尽管迅速发展,但是也存在着贸易规模较小、结构单一、投资领域集中,以及投资主体单一等一系列有待解决的问题,妥善解决这些问题对于扩大双方经贸合作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中阿贸易规模较小,阿富汗对中国贸易逆差逐渐扩大。尽管2002年以来,中阿贸易增长较快,双边贸易额由2002/2003年度的0.2亿美元增长到2007/2008年度的6.1亿美元,2015/2016年度则达10.5亿美元,但是这与两国良好的政治关系相比总体水平仍显不足。2001/2002年度,阿富汗的国内生产总值(不包括毒品产值)只有26.18亿美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仅为122.4美元且通货膨胀严重,食品供应极度匮乏。尽管2003—2012年阿经济年均增速保持在9.4%的水平,但是这主要得益于其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投资和外国人的庞大消费拉动。近几年,随着驻阿外国部队的撤离,围绕外国驻军活动发展起来的服务业大幅萎缩,阿经济增长率呈现下降趋势。据统计,2013/2014年度、2014/2015年度、2015/2016年度,阿富汗GDP增速分别降为6.5%、2.2%、0.9%。2015/2016年度,阿GDP为189亿美元(不包括毒品产值),人均GDP为663美元。阿富汗经济发展落后,导致其进出口乏力。同时,阿富汗在中阿贸易发展格局中一直处于逆差地位,且逆差逐渐扩大。据阿富汗统计局的数据,2003/2004年度,阿富汗对中国的贸易逆差为3.8亿美元,2007/2008年度为6.1亿美元。2015/2016年度,阿中贸易逆差扩大到10.3亿美元,占阿当年对外贸易逆差总额的14.5%。中阿间的长期贸易逆差无疑成为双边经贸合作的阻力和障碍,而积极妥善地处理贸易平衡性问题,是保证双边未来经贸合作健康、快速发展的关键所在。
(二)中阿贸易结构单一。尽管近年来中阿贸易实现了较快速度的增长,但是双边贸易结构单一、层次较低的状况仍亟待改善。中国对阿出口产品主要为机电、五金、纺织、日用品、轻工类等。2015/2016年度,中国对阿出口最多的产品是涤纶面料,出口额为1.8亿美元,占中国对阿出口总额的17.3%;其次是电子器件,出口额为5562.7万美元,占出口总额的5.3%;第三是机械设备,出口额为4817.8万美元,占出口总额的4.6%;第四是纱线,出口额为4109.6万美元,占出口总额的3.9%。中国从阿进口以原材料性质的商品为主,2015/2016年度,中国自阿进口最多的产品是甘草,进口额为358.5万美元,占中国自阿进口总额的35.3%;其次是紫羔羊毛,占进口总额的33.7%。
(三)投资领域集中、主体单一。中国对阿投资领域集中在石油天然气、矿产等能源开发领域。但值得注意的是,中国这种资源密集型投资已在阿招致了一系列的麻烦并造成经济损失。例如,艾娜克铜矿项目多次停滞不能按期投产,阿姆河盆地油田项目因中方与阿政府在炼油地点选择上存在分歧而一度停产等。其主要原因是,中国对阿投资合作长期执行上层路线,且中方投资主体主要是国有企业,所选择的阿富汗投资合作对象也主要集中在阿官方企业,如中国在阿富汗阿姆河盆地的油田合作项目,其投资双方即中石油、阿富汗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均为国有企业。中阿民间合作的欠缺和滞后使得中国对阿投资没能较好地顾及阿地方势力和当地居民的实际需求,阿地方势力和当地居民由于未能从这些投资项目中获益,因而对中资企业普遍存在失望与不满情绪。由于艾娜克铜矿项目所在地存有多处文物遗址,当地民众向阿政府请愿,要求重视遗址保护问题,加之土地征用和村庄搬迁工作进展缓慢,该项目被迫暂停。
(四)阿富汗国内问题制约了中阿经贸合作的深入发展。阿富汗存在着塔利班武装组织、哈卡尼网络、“伊斯兰国”等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势力,这些势力不可避免地对中阿经贸合作的正常开展构成严重威胁与负面影响。根据联合国驻阿富汗援助团公布的2015年阿境内平民伤亡报告,当年共有11002名阿平民在各类袭击事件中伤亡(其中3545人死亡,7457人受伤),创造了2009年以来的最高纪录,其中62%的伤亡是由阿反政府势力发动的恐袭造成的。2015年8月7日,塔利班在喀布尔至少发动了3起恐怖袭击,导致50多人死亡,400多人受伤,成为喀布尔多年来最血腥的一天。哈卡尼网络参与了2008年对塞雷纳酒店、2011年6月对洲际酒店、2011年9月对美国大使馆和国际安全援助部队总部的攻击。据路透社报道,2012年6月,效忠时任阿富汗陆军参谋长拉希德·杜斯塔姆的北部武装组织还试图对中石油进行勒索。2016年7月23日,“伊斯兰国”在喀布尔针对游行民众发动自杀式爆炸袭击,造成至少80人死亡,另有231人受伤。这是“伊斯兰国”迄今为止在阿制造的最大规模的恐怖袭击,引发了外界对于“伊斯兰国”在阿势力日益增长的担忧。
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17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阿富汗的营商环境在世界190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183位。阿富汗国内经济发展水平十分低下,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严重不足,国内交通不便,运输费用高昂,电力供应紧张,这使外商在阿的正常投资经营活动受到极大的影响和制约。据透明国际发布的2015年度清廉指数报告,阿富汗的清廉指数在全球168个国家中排名第166位,属世界第三大腐败国家。阿存在的严重腐败问题进一步增加了外国投资者的成本支出和时间消耗,既而极大地影响到其投资信心。
三、改善中阿经贸合作的对策和建议
随着中国“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与实施,中阿经贸合作面临新的历史机遇,但在这一战略实施的过程中要做到趋利避害,还需双方作出进一步的努力。
(一)深化中阿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中阿经贸合作发展夯实政治基础。首先,应加强两国政府间的政治对话。政治对话是增强政治信任的主要方式之一,中阿同为发展中国家,在许多方面有着共同的话语和感受。中国应利用这些优势,不仅要加强同阿高层的战略对话,即积极利用双边和多边场合举行两国领导人会晤,构建两国经贸合作的顶层设计,而且要进一步促进两国政府、立法、司法机构和政党间的政治对话。其次,注重加强同阿地方势力的联系。阿富汗是一个由部落组成的社会,大大小小的部落遍布阿各个角落。每个部落都是一个有组织的团体、一个自成体系的世界。阿中央政府不介入部落事务,部落组织实行实质上的自治,自行处理政治、经济、宗教事务。阿富汗还有大量的地方军阀势力,地方武装首领拥兵自重把其控制的区域当成独立王国,完全把持地方财政税收。虽然中国在阿的投资项目获阿政府批准,但进入实际开发阶段后,由于需要占用地方土地、使用当地水源并且影响当地环境,因而获得部落和地方军阀支持是项目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此外,注重发展与部落和地方军阀势力的关系还能有效防范安全风险。一旦发生针对中国公司雇员的绑架事件,可请部落长老出面斡旋,增加人质安全得救的机会。
(二)扩大合作规模,开辟合作新领域,为中阿经贸合作发展增添活力。首先,增加双方可贸易商品的种类优化贸易结构。中阿应利用好现有的中国—南盟博览会、中国—南亚商务论坛等合作机制和平台,进一步提高阿优势商品在华的知名度。中国还应采取措施挖掘阿相关产品对华出口潜力,加紧完成阿藏红花准入议定书,以及松子、石榴等特色产品准入的评估工作,早日实现上述产品输华贸易,并为将来阿其他水果和干果出口中国提供便利。其次,推动中阿贸易便利化。可考虑以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为契机,逐步加密中国—阿富汗火车货运专列班次,将中阿贸易领域延伸至华南、华北和沿海地区。同时,推动新疆、浙江等地与阿自由贸易区建设减少两国非关税壁垒与投资限制。最后,扩大对阿投资,带动阿优势商品返销中国。中资企业以往主要涉足阿矿产资源开发和工程承包,今后应大力投资阿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领域。具体而言,铁路建设更有可为。阿计划2020年前修建1425公里铁路并完成2025公里铁路的技术勘测主要包括中国—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伊朗五国铁路、托克汉姆—贾拉拉巴德铁路、赫拉特—伊朗哈瓦夫铁路第四期、土库曼斯坦—阿富汗—塔吉克斯坦铁路、图尔古恩戴—赫拉特铁路、马扎里沙里夫—迈曼德—赫拉特铁路、坎大哈—斯平布尔达克铁路、赫拉特—法拉铁路 以及查布尔—伊朗等铁路。同时,应鼓励中资企业投资阿农业与食品等领域,并为相关农产品、食品的回流提供政策支持。
(三)对外援助、人文交流与投资有机结合,为中阿经贸合作发展构建广泛的社会基础。首先援外资金要与中国对阿投资有机结合。在中国企业投资项目的周边建立配套的教育文化、医疗卫生、道路桥梁、金融扶贫等基础设施,提升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 加速其社会经济发展,为中国投资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其次,加强对阿的舆论宣传,提升中国企业在阿形象。中国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和提升产品质量的同时,还要加强与阿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加大对阿媒体领域的投资,进行形象策划和危机公关,为中国企业在阿树立良好形象。最后 促进人文交流,实现民心相通。未来中国应增加对阿政府奖学金项目,加强中阿青年交流,将孔子学院、文化贸易、版权出口、互联网等传播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与阿富汗互相开展文化节、文化周、电影节等活动,增进两国间相互理解与信任,化解矛盾与分歧,树立正面的大国形象,为中阿经贸合作的深化奠定民意基础。
(四)完善国家对外投资保险机制,为中阿经贸合作发展提供风险保障。对于因阿政局动荡、领导人更迭以及国际恐怖主义而引起的风险,企业自身无从规避,这就需要国家通过建立与完善国家对外投资保险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企业的损失,保障企业的利益。中国政府可与阿富汗政府通过谈判达成双边保证协定,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或另行设立的政府担保机构对中国企业在阿项目进行承保,一旦发生承保范围内的政治风险,中国担保机构理赔后享有对阿政府或恐袭者或实施者的代位求偿权,求偿在赔偿范围的所得归担保机构 多余的归受害者,求偿无果的损失则由担保机构自己承担。
注释: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