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中国的成长与发展问题,一直处于古今中西的维度之中;政治发展作为其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面向,同样置身于古今中西的维度之中。古今中西的维度带来中国政治发展的复杂性与特殊性,同时也带来我们认知与评价中国政治发展及其趋势的复杂性和多元性。
当前,无论国内与国外,还是政、学与社会各界对中国政治发展尤其是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认知和判断,众说纷纭、歧见方深;即使是在学术界内部,其对中国政治发展模式与道路问题的分析和评价也是聚讼不已、莫衷一是。
本文既无意也无力增加一种为各界所认同的关于当代中国政治发展问题的分析,毋宁说,本文只是试图提供一种基于笔者一直以来较为推崇的 “历史政治学”研究方法之上的尝试性解释。这种研究方法源自于政治学理论分析与历史视野的相互作用,具体到“当代中国政治发展”这个议题之中,就是要在历史演进中呈现中国政治发展的基本逻辑。限于篇幅,这篇小文主要涉及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中国政治发展。
在笔者看来,梳理中国自1949年以来政治建设与政治发展的历史,特别是当代中国国家建设史的逻辑线索,对于深刻理解当下中国政治发展及其趋向具有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8年来,中国政治形态几经变换,学术界对某些问题——比如对前三十年国家建设的成就和失误及其与改革开放时代的关系问题——的认知客观上存在一定分歧。历史往往有许多的侧面,当我们拘泥于历史的某一侧面而各执一词之时,往往难以达成共识,也难以把握大历史的线索。因此,从中国政治建设与政治发展的中波段和长波段来审视近70年来中国政治形态的演变就具有重要价值。
向“解放”寻求现代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无疑是现代中国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历史事件,但却绝非是截断历史众流的产物。现代中国政治发展,首先要解决的是如何突破传统政治限制、建构现代政治的问题。换言之,即如何化解传统国家在“政治参与、政治竞争与政治控制”等方面的政治危机、建构现代国家的问题。
这种新旧国家之间的转换,是通过前后相续的革命形式完成的,就革命指向的新国家形态而言,则以“解放型政治”为基本特征。从革命的连续性和超越性来说,正如毛泽东在评论孙中山所谓“国民党之民权主义”时所指出的,“只许为一般平民所共有、不许为资产阶级所私有的国家制度,如果加上工人阶级的领导,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了”。
因此,从政治形态的转换来说,1949年以后新中国前三十年可以视为“解放型政治形态”的延续,其基本逻辑是中国共产党通过其所领导的民族革命、民主革命和社会革命,对外求得国家与民族之独立,对内求得被压迫阶级之解放,由此建立新型的政治国家;通过新国家来改造和创建新的社会基础与新的经济基础,通过上层建筑与生产关系的变革,来达到解放生产力之目的,由是而建立新的国家制度、新的经济制度与新的社会制度。在整个建国过程中,政党—国家—社会的逻辑非常清晰。
建国之后总体上进入和平时代,解放型国家在相当大程度上仍然沿用了解放型政治的逻辑,来推动经济与社会发展。这虽然在一定意义上适应了解放初期的政治、经济与社会环境,初步构建了中国现代化初期的工业基础和产业体系,构筑了现代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制度基础,从而巩固了新生的国家政权,其所创造的党对国家的一元化领导、经济上的公有制、社会管理体制上的单位制构成了“解放型政治形态”的基本特征。但是时易世变,随着中国社会政治经济状况的变化,旧有的治国方式因循未改,在现代化建设中重政策而轻制度建设、重政治动员而轻常态管理使得比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未能得到很好的履行;因为轻制度建设而忽视长期法治建设,因而经济发展缺乏足够的持续性的动力,社会成长在泛政治化环境中也缺乏活力,这些问题终于演化成政治形态的病变。
向发展寻求解放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经济与社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改革开放时代的中国政治形态,是否可以归入“发展型国家”基本类型,学界颇有争议(郁建兴、石德金,2008;张汉,2014)。
但是,如果从“发展主义意识形态、经济国家主义、地方政商合作、国家合作主义”等基本特征来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确实逐渐形成了一种新形态的发展型国家。在这一历史阶段,中国实现了执政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向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转移,并由此带来一系列具有重要意义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的方向性转变。在政治领域,国家重启民主与法治的进程;在经济领域,最终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在社会领域,“放权让利”的改革激发了社会活力,重启了社会自主成长之路。
在这一时期,中国国家建设中对于制度与法制问题的重视,成为鲜明的时代特征;同时,国家权力和公共权力仍然在客观上主导着以“分权”为核心的改革过程。这种分权改革释放了经济动力与社会活力,并为下一阶段的国家建设埋下了伏笔。从政治逻辑来看,这一时期仍然沿袭着“政党—国家—社会”权力运作顺序,但与前一个阶段不同的是,从重新整顿政党开始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将经济发展与社会成长本身作为时代的中心任务,将政治体制改革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红利。
向治理寻求发展
大致自2002年以来,特别是自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正处在超越“发展型国家”的历史进程中,最终要达到重构国家、市场与社会间关系的目的(郁建兴、石德金,2008)。这一过程由来日渐。
自2002年中共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来,中国的发展逻辑开始有所变化,超越“发展型国家”的征程开始启动。此后,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社会管理创新、包容性发展、“共享改革成果”等一系列导向性思想和行动实践的推出,成为超越“发展型”国家的具体部署。中共十八之后,由于内外环境的变化以及国家顶层战略谋划的推动,执政党迅速形成包括“全面小康、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中国改革的协同性、系统性、关联性极大增强,中国超越“发展型国家”的未来之路呼之欲出:那就是——超越“发展型国家”,走向“基于发展的新治理型国家”。
从大历史的角度看,这种“新治理型国家”在某种程度上同时呈现出一种“复归”和超越的双重取向,亦即同时存在对传统治理型国家的某种借鉴与对传统国家的现代超越。从这个意义上说,这种“复归”绝非复古。这种“新治理型国家”的要义在于:以发展为国家治理之基础;以民主为传统政治与现代政治之界限;以法治为治国第一方略;以中国共产党为国家治理结构体系之枢纽;以数字治理为时代特征;以市场为基础性治理机制;以政府治理优化为国家治理优化之抓手;以“建设型反腐”为政治发展战略之重要组成部分;以社会全面发展和人的发展为政治发展之目的。
向民主寻求治理
从“解放型政治”到“发展型政治”,再到“新治理型政治”,其间既有重要的转变,也具有深刻的逻辑关联。此种对中国政治近70年的宏观把握,目的并不在于截断新中国政治发展史上的若干阶段,或者是否定某一历史阶段,而是想着重指出:向发展去求解放、向治理去求发展,已经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建设中最为重要的基本经验和历史启示。
如果我们再将历史视野拓宽一点,那么我们就不应该遗忘现代中国政治起源于“向解放寻求现代”的政治逻辑;如果我们秉持一贯的历史意识,那么我们就不应该将“新治理型政治”作一狭隘和固化的理解。民主既是“新治理型政治”应有的题中之义,未来中国政治的发展很可能在“新治理型国家”建设中,逐渐凸显“向民主寻求治理”的政治逻辑。亦即在民主的治理效应与治理的民主动力之间,实现民主与治理的协同。此一政治逻辑与“向解放寻求现代”的政治逻辑之间,显然遥相呼应,组成了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逻辑并在历史中的完整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