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1]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石。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的基础,是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富裕的领导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是乡村治理的根本力量和治理体系的中心。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保障,是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乡村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单元,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绘制出乡村治理的蓝图,构筑了乡村治理的基石,为乡村振兴指明方向,奠定基础。
在乡村治理体系中,党的基层组织居于中心地位,发挥核心作用,是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地位和职责,在我国宪法和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其作为党的基层组织,按照宪法和党章、依照党的组织原则和规章制度,领导基层各经济社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指导并支持基层人民群众开展各项活动,行使宪法以及法律所规定的基本民主权利。可见,基层党组织在农村社会治理中处于领导核心的地位,既是党凝聚民心、发动群众、引领发展的核心,又是农村社会治理的领导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更是落实党的目标任务,实施党的方针政策的根本组织保障。可以说,农村基层党组织是推进基层治理最重要、最活跃的力量,因此,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一)基层党组织是农村建设的领导者
乡村振兴,党的领导是根本。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和强化党在农村工作中举旗定向、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健全和完善党管农村工作的领导体制及运行机制,这是我国乡村振兴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政治保障。从政治方向看,基层党组织掌握熟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据宪法和党内法规开展各项活动,并受宪法和党章的双重约束,能动地发挥主心骨的作用,保证农村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不偏离党和国家的发展方向和奋斗目标。从党群关系看,基层党组织坚持党“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利用自身及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代会等群团组织的影响力,教育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形成合力,实现全民共同参与乡村建设。从社会管理看,作为党的基层组织,服从党的决议,执行党的政策,以党的奋斗目标将农民组织起来,确立发展目标、制定工作制度、完善规划方案,解决农业问题、满足农民需要、促进农村发展,成为农村事务的有效管理者。
(二)基层党组织是农民利益的代表者
乡村振兴,农民是主体。如何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维护农民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这是我国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毫无疑问,利益关系是乡村最重要、最复杂的社会关系,是形成乡村社会结构和建立乡村社会关系的基础,利益实现是农村社会组织和农村发展的动力所在。从性质和宗旨看,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基层的先锋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代表者,保护着农民群众的合理合法利益,谋求的是农民群众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这是践行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必然要求。从基础和结构看,在农民之间、农民与村委之间、干群之间、干干之间形成了一张错综复杂的利益网,基层党组织是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关系的调控者和整合者。一方面,创造利益表达的渠道和条件,充分了解村民的利益诉求,积极反映农民的愿望和意见;另一方面,以党的政策为指导,在求同存异的原则下形成基本共识,调整利益关系,化解利益冲突,实现利益整合,成为农民根本利益的代言人、维护者、实践者。
(三)基层党组织是农业发展的推动者
乡村振兴,发展是关键。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是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基本要求,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是农村产业发展的基本原则。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农村群众的增收致富,关键依靠党的基层组织带领、发动和组织;党的惠民利民政策、农村秩序的和谐稳定,关键靠党的基层组织落实、服务和保障。基层党组织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党中央“精准扶贫”攻坚战略的执行者,通过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制定和倡导科学发展计划,推动着农村农业的发展。在农村农业发展方面,基层党组织是重要的领导力量和组织力量,确定经济发展方向,构建农业产业体系,开展指导以及帮扶工作,不断提高农业的竞争力、生产力以及创新力,不断促进农村农业的创新发展。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基层党组织发挥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咨询、带领、合作等,以“一带一”、“一帮多”等形式对村民的帮扶、帮助、援助,解决发展困难,搭建发展平台,创造发展机遇,推进农民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乡村振兴,治理是基础。“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依赖乡村有效治理实现。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领导村民自治的核心力量,它一边连接国家权力,一边连接人民群众,是党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号召力充分发挥的最终落脚点,是实现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主导力量。基层党组织以法治为保障,把乡村治理纳入法治轨道,组织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动员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实现乡村治理和谐有序。基层党组织以德治为引领,以伦理道德规范为准则,移风振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形成潜移默化的“软治理”。基层党组织以推动自治为核心,“让村民群众当家作主是乡村治理的本质和核心,是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所决定的。”[2]保证和支持广大基层村民群众实行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形成乡村治理的强大动力。
基层党组织是基层治理的主心骨,基层党组织的治理能力关系国家治理能力,直接影响着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领导力和号召力,对党治国理政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基层党组织的治理能力是一个综合体系。政治领导力是根本,思想引领力是关键,群众组织力是保障,社会号召力是基础,多维一体,相辅相成,共同影响和制约着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的方向、进程和成效。
政党是政治组织,“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3]政治领导力是衡量政党能力的重要尺度和关键要素,政治领导力源自党的政治建设,由政党的性质、宗旨、组织和行为等因素构成,体现为政党的领导力、战斗力和影响力,彰显了政党建设的状态和效果。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推进各项事业的核心力量,在治国理政中发挥统筹、指导、协调和推动作用,对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需求。就党的基层组织而言,“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就是要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各类社会基层组织。”[4]因此对党的政治领导力的增强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
政治功能是基层党组织的“魂”。增强政治领导力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根本,关系到乡村治理的根本性、重大性、原则性、方向性问题。首先,政治领导力决定基层党组织农村治理的方向和原则。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体现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的决策部署,实现党的农村战略目标上,为基层治理把舵导航。只有坚强的政治领导力,才能保证农村治理坚持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坚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安排部署,以此与中央的政治方向、原则、立场、道路保持高度一致。其次,政治领导力决定基层党组织农村治理的优势和成效。在乡村,完善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坚持和健全农村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点工作有党组织讨论决定机制,可以防止村级党组织弱化、虚化、淡化、、软化、边缘化现象,体现党组织乡村治理的中心作用,保障乡村治理的沿着党和国家设计部署轨道运行。
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党的思想引领力是指党不断进行理论创新和理论武装的能力。始终坚持思想先进、理论创新,这是中国共产党保持生命力和战斗力的一条重要经验和法宝,用先进思想和理论知识武装全党,上至领导干部,下至普通党员,促使全党始终保持坚定的意志、统一的思想以及强大的战斗力。党的思想引领力是党的凝聚力、向心力的前提条件,是实现伟大奋斗目标的基本条件。新时代强化党的思想引领力,是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需要,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时俱进的要求,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求,是增进全党全体人民团结统一的思想需要。
党组织是基层治理的主心骨。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引领力,就是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统一思想、指导实践,这是实现乡村治理的关键。从时代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乡村建设以及发展也迎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新时代的背景下,有了更多的发展机遇,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需要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相统一、相协调,需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从实践看,我国乡村治理现实中积累了大量需要认真进行理论分析和思考的问题,如农地产权和流转、农业农村现代化、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等,对于这些问题的认识、回答、宣传和教育,都需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系统解释和指导。从理论自身看,把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作为必修课,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乡村治理的指导思想,是新时代实现乡村治理重要政治保障。
我们党来自群众,又服务于群众。“人民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的最牢根基”。[5]党的群众组织力,就是党依靠群众、动员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党的组织力在于党代表了群众,在于党是为群众谋福利。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群众组织力是我党的光荣传统和制胜法宝,使我党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也是党发展壮大的重要原因;能否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决定着党的事业的成败。”[6]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建立在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现场,居于农民群众之中,和农民群众有着密切而广泛的联系。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群众组织力是有效组织群众、积极依靠群众、动员发动群众进行农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的保障。基层党组织的群众组织力,一方面体现在组织覆盖力上,就是把党组织有效嵌入农村各类基层组织之中,推进党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和党员发展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第一线的领导示范作用,做好党的先锋模范。增强党的影响力;另一方面,体现在群众凝聚力上,就是使基层党组织深深植根于社会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之中,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执行党的群众纪律,把党的正确理论和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组织引领群众听党的话、跟着党走。
人民是党的执政基石。社会号召力是指党对社会中不同群体、阶层和力量的社会影响和政治动员的能力,由党的性质、宗旨、纲领、路线和自身形象等决定。从中国革命战争时期开始,我们党始终坚持的一条原则就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到后来的建设以及改革的各个历史阶段,党始终践行这一重要的经验,动员全社会的积极力量和因素加入到社会主义的建设以及改革过程中,这样就保证最大限度整合了社会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有效资源,这也是我们党和人民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原因。从党的自身建设来看,增强党的社会号召力是全面从严治党、进行自我革新的必然要求;从党的社会革命来看,增强党的社会号召力是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现实需要。
基层是党的力量之源。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党员发挥应有作用,党的根基才牢固,党才能有战斗力。乡村基层党组织的社会号召力既依赖于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和群众组织力的作用和效能发挥,又依赖于基层党组织发展推动能力、社会治理能力、自我革新能力的保障。在乡村治理中,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党的主张的宣传者、党的决定的贯彻者、基层治理的领导者、团结群众的动员者、改革发展的推动者,就必须增强社会号召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最大限度地把群众组织起来,最广泛、最有效地动员一切力量,形成乡村建设的合力。
国家治理蓝图是在十八大之后才逐渐展开,党在国家治理体系构建上还处于不断的摸索和完善阶段。近代以来的中国农村基层组织,必须回应自上而下的作为规划的现代化的国家要求和自下而上的乡村社会性质变迁的要求。[7]对于农村基层党组织来说,要成为乡村治理的引导者和实践者,还需要不断的转换思路,创新意识,破解当下的乡村治理困境,具体包括乡村治理结构的协同性、主体的融合性、体系的法治化及方式的创新性。
农村基层社区本质上是一个多元、特殊的社会领域,在这个复杂的社会领域里,如何处理好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乡村社会组织、村民之间的关系是一个治理难题。就乡村社会治理实践来看,基层党组织与其他治理主体之间关系还有待于进一步理清,不同主体间存在能力差异,社会参与也呈现出一种非均衡态势,这种非均衡集中体现在各基层组织和党组织在人员配置、组织机构、资源支持等方面的不平衡。从关系和实践过程来看,基层党组织强大的领导力和基层社会组织的软弱性形成鲜明的力量对比,所以两者在农村实践活动中无法构成平衡的治理结构以及协同的互动关系。尤其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委员会的“二元权力结构”问题,有效协调农村基层“两委”的互动关系亟待解决。从社会治理的实效来看,农村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和民间力量等社会自治的多元主体力量发挥作用的制度空间有限;[8]各种社会自治组织是农村各个利益群体的直接代表,直接反映群众的利益需要,与基层群众联系紧密,在农村治理中有着的独特的优势,也是基层治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主体,但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社会治理实践中存在对农村治理事务“直接包办”和“直接替代”趋向,弱化了基层社会自治组织功能的发挥,这不利于农村社会治理的多元、健康、持续发展。因此,如何在保持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基础上,增强与多元主体的协同,在治理秩序和治理活力之间找到平衡点,是必须要解决的乡村系统治理问题。
尽管农村基层治理实践中,创新出现了“基层党组织+互联网”、“基层网格化管理”、“乡村多元联动”等诸多成功的经验与模式,但是总体而言,农村社会治理各主体尚未有效整合,各主体存在“选择性参与”,即乡村治理参与的范围、广度和深度各不相同:一是农村基层自治组织职能发挥不足,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管辖范围规模、社区创新发展以及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效衔接等方面需要完善和整合;二是农村社会组织整体发育不足,在乡村管理方面,马克思的基本观点是实行民主自治,马克思说到公社,认为“它是人民自己当自己的家,”[9]认为公社是无产者的自治组织。农村要进一步提高自治的能力,得益于农村社会组织的成长,但是当前存在农村社会组织自身的组织能力较弱、参与治理的主动性不强等比较突出的问题;三是村民有效参与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空间和渠道有限,大多数农民在心理、情感上不愿积极、主动参与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事务;四是基层政府履行乡村社区治理主导性不强,对乡村社区治理的政策支持、财力物力保障和能力建设指导有限。[10]基层政府作为基层的主要治理主体,对于基层治理结构构建和功能发挥有着积极的引导和保障作用,但是当下基层政府本身在部门职责、职能配置、思想意识等方面存在诸多的问题,这影响着基层政府主导作用的实现。因此,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社会治理创新,从治理主体方面,就要最大限度实现基层党组织与乡村治理主体的有效融合。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稳步推进,社会治理规范的逐步健全,社会治理制度的不断完善,村民依法自治不断发展。但是,农村基层社会在依法治理方面仍旧存在诸多的问题:一是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法治精神和法治观念亟待加强,决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较大,多元主体缺乏法治规范与约束机制,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不力;二是农村基层党组织依法治理能力较弱,不善于运用法律思维以及法治方式来处理基层社会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和冲突。三是保障民生民权的法律体系不全,法律教育、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供给不足;四是乡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尚需完善。所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社会治理,必须健全农村治理的法治体系。
农村社会治理是复杂的社会工程。乡村治理方式创新对传统农村基层社会管理模式、方式、方法进行了变革和发展,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农村治理体系。但是农村基层党组织社会治理方式创新、社会治理环境优化不够,治理方式上重管制轻协调、重堵轻疏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一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不足,尤其针对当下频发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其有效处理依赖于方式方法的合理合法、时间时机的及时恰当,而这些也正是基层党组织处理社会矛盾时匮乏的,最终可能引发引发关联性社会冲突、突发性社会矛盾、聚合性利益纠纷、对抗性权益诉求日益增多[11];二是农村基层党组织社会治理方式不够多样、方法不够完善。乡村治理显著的特征就是多元化和网络化,但是当前基层党组织在沟通、参与、协商、执行等方面还没有形成相应的运作、保障、监督等一系列的社会治理体系,所以无法应对当前治理中的各种问题。三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在思想认知以及能力素质方面不足。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对象是农民,这一群体有着独特的群体特征,但是对于他们的思维习惯、行为方式、生活习惯、民族宗教习性等方面不够了解,不善于“柔性”方式进行治理;四是乡村治理呈现出动态化、利益化、多元化、等多种特征,使得治理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越来越大,对基层党组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社会治理,必须进行农村治理创新。
农村治、天下安、国家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是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治理核心作用,实现治理理念、治理体系、治理方式和治理手段的现代化。
第一,树立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乡村治理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12]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中心的乡村治理,必须树立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的新理念,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坚持系统治理的方略,基层党组织把乡村治理作为系统工程,系统规划、全面部署、持续推进。坚持依法治理的方式,基层党组织带头学法、普法、守法、用法,依规治党、依法治村。坚持综合治理的方针,基层党组织要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分工合作,形成治理合力。坚持源头治理的观念,基层党组织以问题为导向,追根溯源,标本兼治,从源头上解决影响农村社会发展稳定的各种深层次问题,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第二,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乡村治理体系。党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只有扎根农村社会,通过党组织服务功能再生产,让村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才能吸引村民参与村务合作共治,进而推进农村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13]《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指出:“必须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14]始终坚持党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好乡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和协调的作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基层治理体制,发挥多元治理主体的强大合力。始终坚持“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法治是基础,是一种“硬治理”,坚持法治为本,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德治是灵魂,大力加强乡村思想道德建设,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时代元素和新风尚,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丰富乡村文化生活。自治是核心,“正是村民自治研究的深化,乡村治理作为一个沉寂多年的问题重新为学者所提及并关注”,[15]坚持自治为基,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形成多元协作互动、优势互补、共建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第三,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乡村治理能力。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能力是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对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提升基层党组织治理能力,关键在人,关键在基层党员干部。一要优化党员发展工作,实现党员总量的有效控制、结构的优化提升以及质量的提高,民主、公开和公正地吸收优秀青年、致富能人、返乡工人等加入党组织,优化乡村党员的结构素质,夯实乡村治理的基础。二要实施“农村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主体支撑,吸引高校毕业生、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职,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制度,积极为基层干部的实践和成长搭建平台。三要加强村干部的教育培养工作,注重组织培养,强化党性教育、法治教育、公仆意识教育,加大选拔和培养基层干部的力度,激发基层干部干事的活力,培养党员干部乡村治理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第四,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乡村治理方式。党的组织形式与工作方法是根据党的政治任务和主客观环境与时俱进的,必须有创造性和灵活性。一要完善乡村党员干部服务联系群众工作机制,实行农村党员干部普遍联系农户制度,健全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了解群众诉求和意见建议,疏通乡村治理方式创新的源头活水,二要加强乡村治理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利用新媒介、新技术、新传播手段和新沟通手段,用现代科技元素创新治理方式,增强吸引力和影响力。三要坚持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构建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的利益表达、利益保护、利益诉求化解机制,形成完善的乡村治理的组织框架,构建完备的群众利益维护体系。四要创新并完善服务载体、服务方式、服务机制,使党员、党组织潜移默化地贴近群众、深入群众,在服务的过程中团结群众、引导群众、赢得群众,实现党对社会的领导。
第五,营造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乡村治理环境。提高基层党组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一要健全和完善现有的基层党组织治理网络,不断创新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方式,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实现基层党建工作的纵深发展和广度延伸,增量组织网络,逐步形成多元协作互动、优势互补、共建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二要建立健全乡村监督机制,把村务监督纳入制度化轨道,通过开展常态化、规范化的监督,实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村级反腐的制度化建设。在完善和健全基层党组织治理网络和监督机制的基础上,逐渐打造理念创新、过程规范、结构合理、制度优化的乡村治理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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