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经济活动中,产业政策往往扮演十分独特的角色。中国是一个政策大国,众多的产业政策就是一大类政策。不过,在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情况下,特别是在生产过剩带来的经济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对于产业政策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需要认真总结和研究,避免因政策调整不及时而加剧结构性矛盾。
对于产业政策,林毅夫教授和张维迎教授曾有过影响颇大的争论,他们争论的是“产业政策是否有用”,是理论层面的争论。但在现实中,中国以及国际其他经济体(如日本、德国)都存在产业政策,说明产业政策存在有它的意义。更现实的问题应该是:政府应该如何制订产业政策?产业政策的“干预”程度?产业政策与市场机制如何平衡、谁主谁辅?产业政策是否应成为体现国家意志的经济工具?其实,目前一些产业,比如新能源汽车、光伏产业等都存在产业政策的强干预导致市场扭曲的问题,这会造成结构性的问题更加严重。这是产业政策制定中需要反思和认真研究的。
例如,对于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政策更多考虑的是短期推动产业发展,扩大产能规模,而忽略了市场的真实需求,结果扭曲了资源配置。新能源汽车的产业政策不仅带来了汽车行业的供需扭曲,也影响了上下游的产业链。比如,锂电池的大量需求也短期内推高了金属锂的价格,形成了大起大落,对原材料和上下游企业的发展都带来巨大的波动,反而不利于整个产业链的成熟和稳定。光伏产业的兴衰也是这方面的典型,只有在政策退出之后,才形成了比较良性的市场平衡。
在消费领域,中国出台的鼓励消费的产业补贴政策,往往带来了供求的失衡。例如,过去对农机、家电、汽车等消费短期内有鼓励的作用,实现了去库存的效果,却进一步加剧了这些产业的生产过剩,并没有给这些产业的转型升级带来好处。很多情况下,产业政策的变化带来资源的调整,引发很多企业(包括民企和国企)跟随产业政策而动,希望纯粹利用政策来获取资源和收益,不仅扎堆于有利可图的产业,人为地形成失衡,也出现了层出不穷的造假、骗补等不正常现象。这就失去了产业政策的应有之义。
对于这些产业政策带来的结构性问题,国务院副总理刘鹤曾经指出,由于行政垄断的存在,从宏观角度来看,我们正面临着新一轮的低水平重复建设。更令人担心的是,发展新经济的本意是通过发展新经济促进体制改革,但如果这种现象继续延续,很可能产生一个我们不希望看到的结果,就是新经济的发展强化旧的体制。由于结构性问题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这也需要适当的政策来辅助市场进行调整。刘鹤曾指出,结构性问题持续困扰着中国的发展质量和发展的持续性,“结构不合理和调整结构是任何经济的永恒主题。技术变化、需求偏好变化及体制的变化必须不断派生结构调整的要求,即使在后工业化经济体美国、日本及欧盟也都存在结构调整问题。我们必须始终抓住这个重要问题,不能放松。”
因此,产业政策更需要一种在市场机制作用下的“精准扶植”政策,而不是宏观上的“大水漫灌”,更需要的是通过环境和供需的微循环改善来实现产业的良性发展。对产业政策的执行效果,也需要从市场角度来衡量和评估,看它是促进了供需平衡,还是加剧了结构性的失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