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疫情对中国经济整体的影响
从全局来看,新冠肺炎疫情明显地对中国国民经济、社会生活产生了非常重大的冲击和损害。然而,从整个经济发展趋势来看,疫情影响是阶段性的,且这一阶段并不会持久。从2020年经济开局以来的态势看,已可以作一个确定性的判断:此次疫情发展会使宏观经济增长态势经历一个“前低后高” 的反转过程。经济增速在一段时间走低之后,一定会迎来反转,即前低之后“V”型反转为“后高”。现在看来,“前低”对全国的影响主要是在第一季度,特别是2月以后的这段时间;“后高”(除了武汉、湖北之外)则很可能出现在第二季度,并应力求延续到后面的第三、第四季度,当然,具体还将取决于疫情的控制情况和过程的时间表现。
战胜疫情是必然的、可期的。在我们必定战胜疫情的前提下,关键在于尽可能减少克服疫情过程中的代价,尽可能使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相对顺利地得到恢复和发展。因此,应不断地密切跟踪疫情控制过程,总结疫情控制的经验教训,争取动态地形成高水平方案与对策来应对疫情。对于今年经济发展前低后高的形势,企业界应做好一定准备,根据行业、企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做好应对预案,下先手棋。
从具体的行业影响来看,受冲击最为突出的是服务业。从“春运”高峰的客运业开始,到其他的餐饮业、旅游业、家政服务业、门店式金融服务业等,短期内都是断崖式下滑。当然,这一阶段面临的困局中,疫情对具体行业的冲击力度并不是等量齐观的,有些行业受到的冲击明显较小,还有一些行业此时更应该尽可能发挥全部产能,如医疗资源的生产行业,这些行业的厂家现在应该开足马力增加供给。
至于疫情对全年GDP的影响,很难精确预测具体量化指标,如GDP因此而下调的具体百分比。然而,作为研究者,我面对实际的粗线条前瞻是,与2019年第四季度的GDP增速相比,2020年第一季度的增速会有明显下滑,在相关信息并不充分的情况下,如假定第一季度经济运行结果是GDP增速下滑1个百分点,那么“前低”以后,经过第二、第三、第四季度“后高”阶段的努力,对全年的影响大概是0.2~0.3个百分点,整个经济增速接近6%目标还是可以期待或力争的;如果相对悲观一些,那么6%目标可能需要往下调,但不会低于百分之5.5%。今年的经济增长很可能在这样一个区间运行。
二、第二季度后刺激措施的发力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之年。为了确保这两个目标的完成,我们在疫情未爆发之前,就提出了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适当加大有效投融资力度的政策建议,主张在更好把握优化结构和机制创新要领的同时,增加一些经济的扩张力度。当然,这种刺激和扩张,绝不是粗放式地追求总量,而是在坚持优化结构的前提下,提高增长质量,以改革来发挥经济增长的潜力。这个潜力空间是切实存在的,包括以有效投融资改善预期增加有效供给调动出来的消费市场潜力,都是我们现阶段经济发展的支撑力量。在此方面,我们可以作出一个基本判断:中国经济基本面仍然有可观的回旋空间、韧性和成长性,这一点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努力过程,应该充分激发我国经济的潜力。在上述刺激措施下,结合为尽快战胜疫情所做的工作,将中长期配套改革对接当下要解决的当务之急,是应关注的政策要领。换言之,宏观政策与财政政策当然要更加积极,但这个积极是以优化结构、促进改革和解放生产力为大前提来衔接短期与中长期的。货币政策方面,会在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的前提下,出台更多必要、具体的措施。两大宏观政策综合在一起,应当进一步体现积极和适度的扩张,配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为各政府辖区内各行业、企业的创业创新行为提供政策支持。
宏观货币政策的适度扩张对企业来说,直观感受是投融资条件放宽,贷款相对容易获得。尽管疫情期间企业停工停产,受到影响和损害,但考虑到疫情拐点不会太久便将到来,企业管理者还是应该提前作好准备,迎接将转好的市场经济预期,提前部署生产经营活动的恢复,努力发挥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财政政策的提质增效和结构调整,最终也会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层面。疫情的不利影响让复工成为许多企业面临的现实问题,也是风险与机遇并存的问题。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企业家在一定权衡之下,在积极防范风险的同时努力做好复工的安排,是可行的。最近广东、浙江等经济发达区域,积极动用政府力量出台地方支持措施,支持复工复产,提前布局疫情中后期的经济发展,做法值得肯定。中央关于积极财政政策的基调现阶段是不会变的,而且更加积极是必然的选择,这也是财政服务全局的体现。
地方政府在出台支持政策的同时,也应考虑在中央的指导下,如何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地执行中央政策等问题。例如,中央财政已安排的抗疫资金量已达1000亿元以上,实际支出已超过400亿元,这有利于对冲经济下行的压力。地方政府应结合自己的财力和区域情况,抓住重点和时机,针对性地有所作为。举个例子,在中国经济成长性方面,与工业化、城镇化相联系,我国有效投融资还有发挥潜力的可观空间。其中的一个具体表现,便是城市区域和民生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等投资项目,如中央已强调的“老旧小区改造”,就是满足老百姓美好生活需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既能发挥相关企业的生产潜力,提升有效供给对市场需求的回应水平,形成更大的市场份额,又能成为相关政府部门在改善民生上形成肯定性政绩的一项具体工作。当然,具体实施中需要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努力提升政府的社会治理水平。应积极采用一些好的机制来实现任务目标,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也就是英文简称为PPP的模式。这种政府部门+企业部门+专业机构伙伴式结合在一起的创新机制,很可能实现“1+1+1≥3”的绩效,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而政府仅需投入有限的财力,就能形成乘数和放大效应,办成许多事情。这类机制创新应当放在结构性改革这个视野之下,在“前低后高”的经济增速过程中,更好地激发和调动我们的潜力。可以说,今年第二季度之后的前景,应该是相对乐观的。
汇率是市场上的一个敏感因素。在中美贸易摩擦升级之后,在市场机制起主要作用的情况下,人民币对美元来说是以贬值倾向为主的,但前一段时间总体上已相对稳定。在今年中国经济“前低后高”的这个阶段变化中,“后高”的特征就是经济景气往上走,繁荣程度有一定支撑力,那么在“后高”过程中,总体而言中国的国际贸易会渐趋活跃,中国以更活跃的市场力量来更多地支持汇率形成机制,贬值压力可能化解,若处理得当,相对稳定的汇率状态应该是可期待的。目前,看不出人民币汇率下调的行政力量之所在,这也是美国近日已认同中国不是汇率操纵国的原因。
三、进一步减税降负的空间
财政政策更加积极的同时,会继续强调减税降负。在已有措施的基础上,今年在具体安排上肯定将有所作为,但具体的量值现在还不明确。减税降负在2018年有1万亿元以上,2019年则实现2万亿元以上。实际生活中,2019年财政过紧日子的特征已经十分明显,财政扩张程度的代表性指标——赤字率业已接近3%,今年赤字率再有所上升看来也是必要的,如何适当提升赤字率并安排企业降负,有赖于决策层和管理部门审时度势、瞻前顾后,作出积极稳妥的安排。在继续减税减负方面,具体来看:首先,增值税作为第一大税,应当强调按照原来的方向继续减,降低税率可以考虑争取把三档税率并成两档。这一过程如果一年不能完成,可以按两年、三年分步来推进。这是正税中降税降负的重头戏。其次,企业所得税,如果可能也可以适当减,但已不应作为重点,因为我国企业所得税减税空间比较有限。上市公司、高科技企业早已减按15%征收,中小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实为12.5%),在税率之外还有不少优惠,实际征收水平并不高。再者,关于“五险一金”。现在政策允许大量中小微企业缓交“五险一金”,不过这应只是阶段性的权宜之计。疫情结束后,积极采取配套改革措施的问题不容回避。与基本养老缴费率的下降相关,真正关键的改革措施是于缴费统归税务机关代收后,乘势在全国实现全社会统筹基本养老金资金池,从而提高这个“蓄水池”的互济、共济功能,然后再根据情况精算决定标准缴费率的降幅。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建设、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革等配套措施,以及减少行政收费的改革等,都是降低企业负担中大有可为之处。
四、高物价水平对宏观政策的影响
消费品物价现在按月度来说处于相对高的水平,一月份的CPI已经达4%以上,估计2月后一段时间内由于疫情的冲击,供给对于需求可能表现出更为严重的不足,所以,市场供需情况决定了消费物价的表现是继续往上走。然而,这是一个阶段性的现象,总体来说,现在CPI指标上表现的物价上升,带有明显的结构性加阶段性的特征,主要是由于猪肉的阶段性供给不足,带动肉禽蛋等替代品的价格也上升,进而形成相对高的CPI上涨率。经过一定努力之后,供给潜力是可以调动起来的,需求缺口的平抑会使物价下调,体现出结构性增加有效供给的结果,这是可以预期的。物价水平的另一个指标PPI也值得关注。这几个月PPI的表现是偏低的,甚至有时走在负值的区间,这更构不成物价上升的压力。如果把CPI和PPI合在一起,总体来看,今年财政政策、货币政策适当扩张是有操作空间的,尤其是以突出结构优化为操作要领,能够使CPI得到明显平复。
五、疫情对房地产走势的影响
中国房地产业的基本情况,是市场早已分化,大板块上呈现“冰火两重天”的特点。疫情发生之前如此,之后也会如此。疫情对房地产走势的影响不能笼统而论,这取决于房地产所在的城市、区位等因素。即便同样是在一线城市,也并不是按一套办法就能处理好房地产投资项目和相关要领与策略的。针对“冰火两重天”的发展格局,投资者结合“一城一策”及区位、类型差异考虑房地产的走势和作出自己的选择,才是较为稳妥的做法。从房地产业界大的态势来看,2016年“930新政”之后,一线城市和几十个二线城市的房价,是政府调控中以行政手段硬性打压下来的,三四线城市的成交均价却一直是温和上扬态势,目前如果笼统地从面上来讲,国内房地产价格涨幅波动周期基本上已经在底部,行政性调控手段的空间也已很有限。仅以房地产成交均价这个指标来考虑房地产业投资机会,意义不大,但尽管如此,我们判断房地产市场景气也仍然需要这个指标。借助于疫情带来的“前低后高”式经济增速变化,配合各政府辖区的具体改善措施,房地产市场对于整个经济全局的支柱产业功能和意义,还会有进一步表现。总体来说,疫情之后的房地产市场,可以说会是审慎乐观的。不过,企业还是应该注意市场压力、风险防控,关键是作好“定制化解决”预备方案。
六、疫情对地方政府专项债的影响
加大地方专项债力度,可以视为积极财政政策的具体举措之一,体现了财政和相关管理部门在财政领域的积极发力。地方层面自主考虑辖区内的有效投融资项目,其资金来源实际上首先是涉及地方专项债。发债所筹资金对应具体的项目,是其主要特点。地方政府在基于具体项目可行方案研究的基础上配置资金,有利于减少失误率,提升实际效果。在疫情发生之前,全国范围内已提前布置地方专项债的筹资,这是执行更加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体现。专项债资金还可以按一定比例充实项目资本金,这会给项目融资带来一个增信的好处,使货币支持渠道上的配套贷款更具备发放条件。有一定的资本充足率,银行商业性信贷就会更积极地为这些项目做融资配套,从而会体现出财政政策的放大效应。
在当前阶段,总体来看,专项债的落实并不会挤占与民众生活相关的消费或产业升级领域的企业投资空间。政府专项债的投放主要针对基础设施和民生公共工程项目的投资,能改善预期,提升市场景气,增强发展后劲,让企业更积极推进升级换代的自主投资,让民众更敢花钱去消费,即有利于民众提升当期收入的消费率。因而这两方面是一种相得益彰的关系,不会产生对民间投资的挤出效应和对民间消费的抑制效应。政府投资结构的重点是在整个产业链中基础性支撑层面,能优化结构、培育发展后劲和提升景气,总体来说与调动民间消费潜力的关系是相互呼应、相得益彰的一个匹配。当然,政府投资的方向和力度也会随着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而变动,当前主要是因为民众预期、企业预期的低迷而采取加力举措,政府更加积极地做一些优化结构的投融资是完全必要的。
科技创新应是政府要予以积极支持的重点领域。例如,疫情控制急需的疫苗研制技术,一旦有可靠的技术方案,就应该将其尽快形成产能,而科技研发就是这方面的支撑。“非典”和新冠肺炎这两次疫情给我们最大的警示是,我们的防疫技术研发成果,作为一种战略储备式的产能是明显不足的。从中长期来看,加快疫苗研发、提升疫苗产能,以及科技创新方面的其他重要事项,仍然是重点支持对象。
七、疫情对具体行业的影响
疫情对具体行业的影响不一。例如,疫情对大部分服装生产和销售企业带来消极影响,但服装领域的特殊服装(如防护服)生产和销售企业就可能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和得到更好的财务结果。这种特殊服装的产能运用,也需要我国政府储备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的配合。
再如对银行业转型的影响。银行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应该多样化,这才是形成有效供给的正确导向。我们现在银行体系的供给是不太令人满意的,其中一个突出的痛点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占据我国市场上企业总数中的绝大多数,过去长期解决不了这方面的问题,虽然有过去银行金融机构的歧视性考虑,但这方面也的确存在风险控制的难题。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明确说“民营企业是自己人”之后,在最高的政策层面已经打开了消除歧视性的“政治正确”新局面,但具体操作措施应遵守市场规律,如何在政治正确基础上解决好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贷款融资风控环节“过得去”的技术性问题,是银行业服务转型的一大难题。技术性问题需要技术性手段来解决,商业性银行和金融机构应借鉴信息时代新的风控经验,以云计算、大数据等手段努力化解这一难题,这也是一种趋势。另外,财政部门在这个领域中也是可以大有作为的,即依靠更加积极创新的政策性融资体系,以财政贴息、政策性信用担保、产业引导基金等方式,适当区别对待市场主体,尤其注重给民营、小微企业以融资支持,地方政府也应承担起这方面创新发展的相应责任。
对于一些尖端领域的企业,如我国半导体行业的芯片企业,虽然还不能迅速达到第一阵营的领先水平或者马上进入先进行列,但是经过努力,可以运用较好的创新机制,争取较快缩小与世界最先进水平的差距。这些企业在疫情期间,也面对着贸易摩擦的阻力等情形,应考虑相应的应对战略和布局策略。这种尖端领域的国际竞争,从历史上来看,“举国体制”是起到了相当大的积极作用的,但现今与过去“两弹一星”式1.0版的举国体制明显不同,芯片所要求的2.0版的举国体制的支撑力量,是能够形成尖端产品的质量可靠、稳定的批量化可持续供给能力与相关的市场经济制度保障。所以,中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复杂性和挑战性就此而言是非常明显的:有效市场加上有为、有限政府的合理结合,一定是要以“守正出奇”地提供有效供给的机制创新,来解决超常规发展而实现现代化过程中的“追赶—赶超”问题。
(本文整理自贾康先生分别在2月21日万得3C中国财经会议的线上访谈与2月24日北京青年报“深一度”栏目的专题访谈。吴园林博士对本文写作亦有贡献,特此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