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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有变化 首批“枢纽型”社会组织获认定

        北京市委社会工委4月12日发布消息,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已经正式认定本市首批10家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以此为标志,本市社会组织与原有的行政部门将逐步从“主管主办”关系过渡到“行业指导”关系。

 

  首批认定的10家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是: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侨联、市文联、市社科联、市红十字会、市法学会,分别负责职工类、青少年类、妇女儿童类、科学技术类、残障服务类、涉侨类、文学艺术类、社会科学类、医疗救助类、法学类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和管理。

 

  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委社会工委书记、市社会办主任宋贵伦表示,以上“枢纽型”社会组织将在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加强对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社会组织的服务、引导和管理,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共同促进本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社会组织管理将逐步实现政社分开、管办分离,大部分行政部门只行使行业指导职责,原则上不再作为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逐步实现与社会组织在人、财、物等方面彻底分开;而授权人民团体等“枢纽型”社会组织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对同性质、同类别、同领域的社会组织进行分类管理,不断促进社会组织自我管理、自主发展。

 

  据了解,根据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的基本要求,今后,除少部分有特殊职能的部门外,大部分行政部门原则上不再接收新的社会组织设立申请,其主管的社会组织也将逐步脱钩,并交由相关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管理。

 

  市社会办、市民政局联合启动社会组织设立“一站式”服务大厅。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协调有关单位在服务大厅集中开展社会组织设立的政策咨询、业务审查和登记审核等工作,实行“‘一站式’服务、联合审查、20个工作日回复”的新机制,特别是帮助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协调确定业务主管单位,为申办方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另据京华时报:北京社会团体申请与政府脱钩将由枢纽组织管理

        据悉,社会组织管理将逐步实现政社分开、管办分离,大部分行政部门只行使行业指导职责,原则上不再作为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而授权人民团体等“枢纽型”社会组织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对社会组织进行分类管理。今后,除少部分有特殊职能的部门外,大部分行政部门原则上不再接受新的社会组织设立申请。

  据介绍,社会团体与政府脱钩后,不能像企业一样只注册登记,没有主管部门。例如原来由市科委负责管理的社会组织将由科协负责,想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此类社会组织就要到科协进行业务审查。由于社会组织的类型纷繁复杂,有些社会组织脱离政府主管部门后,会出现找不到“东家”的情况。今后,这都将通过“枢纽型”社会组织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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