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专题采访,针对六里屯垃圾焚烧厂的建设情况,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项目必须经北京市环保局核准并公告之后才能开工。
环评提出距新建住宅500米左右
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司长祝兴祥表示,1995年,北京市环保局审批了该项目依托的垃圾填埋场的环评,并明确提出了填埋场外界500米左右不应该新建永久性住宅,现有建筑予以搬迁的要求。2005年11月以来,该项目周边城市规划没有得到很好地实施和控制,居民显著增多,可能受项目潜在环境风险的人数明显增加。公众已经通过来信等形式对项目影响表示了关注。因此,建设之前,有关部门应该进一步论证,并在更大范围征求公众意见,报送北京市环保局核准。
环保部已细化垃圾焚烧技术要求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表示,垃圾经过焚烧处理可节约土地资源,这是垃圾处理的方向,但与此同时也会带来环境问题,主要是垃圾焚烧可能产生的二恶英。同时,垃圾焚烧厂与城市建设规划有矛盾;垃圾运输过程中可能会产生问题。为此,环境保护部已细化了垃圾焚烧的管理和技术要求,特别要从厂址的选择、污染物的控制、卫生防护治理、公众参与等方面严格把关。
2009年1月,海淀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快推进六里屯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海淀区市政管委负责人当时表示,该项目预计年内不会开工。
■ 回顾
2006年年底,海淀区政府筹建一个密闭式六里屯垃圾焚烧发电厂,计划在2007年3月中旬动工。
2006年12月14日,民革海淀区工委担心焚烧厂对北部新区造成新的污染,建议停止该规划建设项目。
2007年1月30日,北京市环保局公布了对焚烧厂环评审批情况的说明,称该项目不会对周围环境构成威胁,并作出批复。
2007年3月14日,周边居民127人联合向北京市环保局提交《行政复议书》,要求撤销对六里屯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07年6月12日,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关于该项目的行政复议决定。要求在进一步论证前应予缓建,并全面公开论证过程,扩大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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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是网上搜集的海淀六里屯垃圾焚烧场的案例分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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