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中国的众多社会矛盾——贫富差距扩大、官民关系紧张、劳资纠纷增多等,归根到底,是由于改革过程中权力、市场和社会三种力量有失衡之处,‘权力之恶’和‘资本之恶’未得到有效制约。”
近日,清华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组发布了《走向社会重建之路》报告,提出了社会建设的新思路。这是继该课题组提出新“维稳思路”、引起全国性反响之后,第二份专题研究报告。
一种“重建总体性权力”的趋势正在发生
根据课题组报告,我国社会生活的一些领域,正在出现“一种在市场经济基础上重建总体性权力”的趋势。
在我国经济领域中,资源正在向国有垄断企业集中。垄断的苗头开始出现在竞争性领域中,而在石油、钢铁、煤炭、交通、通讯等原有的垄断性行业,这一趋势在进一步强化。垄断企业被给予更多的资源,被赋予越来越多的特权。
在社会生活领域,以权代法、以压制社会为代价强化权力的迹象“清晰可见”。“在某些地区,权力的任性、霸道和恣意妄为显露得越来越明显。”报告认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强化权力的过程甚至是在“社会建设”的名义下推进和展开的。
研究报告还对“举国体制”的逐渐常规化,表达出了忧虑。
“在我们用‘举国体制’的办法成功办了一些大事后,‘举国体制’不仅成为应急的策略和手段,还被当作最有效率的治理方式,进一步常规化了。而各种社会矛盾却被压制或掩盖,从而酝酿着更大的社会危机。”
“对于金融危机的错误反思,似也在为强化权力提供新的论证。一些人看到危机中显现出来的市场局限性以及资本过度膨胀的弊端,再度希望仰仗于计划经济时代包揽一切的总体性权力来化解危机。”课题组说。
报告指出,当今社会矛盾中的“权力之恶”和“资本之恶”,根源是由于改革过程中权力、市场和社会三种力量失衡。更危险的是,“权力之恶”与“资本之恶”目前已经叠加在一起,形成了“权力市场经济”。权力和资本结合而形成垄断性的既得利益集团,影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造成严重的社会不公正。
课题组认为,所有这些国情“背后的思路和逻辑”是,“权力要强大到足以全面掌控日益复杂的经济社会生活”。
问题是,这种系统性强化权力的趋势由何而来?
报告指出,这种趋势的出现,根本原因是当代经济社会生活的复杂化,及近30年来“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全球化进程的加速,科学技术的发展,大众消费社会的来临,以及快速的城市化”。
“当前我国复杂的经济社会生活,对现实治理结构形成了严峻的挑战,客观上要求更有效的治理能力。而在既缺少自主的社会又缺少自主的市场的情境下,这个需求很容易直接被转换为对更强大权力的呼唤,期望用一种无所不包的权力来应对所有这一切。”
由此,课题组提出,中国当下面临的一个新的历史性抉择是:是通过社会的重建,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相互配合的治理结构,还是造就一种更强大的权力来包打天下?
“重建权力还是重建社会,这将是我们面临的迫切抉择。我们正处在历史的十字路口。”课题组说。
报告指出,我国的历史经验已经充分证明,重建包办一切的“总体性权力”不是出路。“今天,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日益复杂化的经济社会生活中,面对层出不穷、错综复杂的社会问题,总体性权力不仅应接不暇,而且因其粗线条、简单化等缺陷,反而可能成为社会失序的根源。”
研究报告表明,在中国经历了30余年的市场转型后,公民社会建设越来越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但现实情况是,目前中国民间组织“发育程度低,发展不均衡”。
课题组指出,我国民间组织数量虽然有较大增加,但依然缺乏真正的自主性。有研究者用“GONGO”这样一个充满悖论的术语来称呼中国的非政府组织,甚至有研究者提出,相比较而言,中国的很多民间组织“有名无实,具有制度性弱势和形同质异的特点”。
尤其令国人扼腕的是,在应对重大社会危机时涌现出来的社会自组织力量,“由于没有常规化的制度安排加以维持,往往不能转化为推动社会成长发育的持续动力”。
社会组织缺席的恶果,从令全国震惊的富士康员工连续跳楼事件中,可见一斑。
“富士康事件正是整个中国作为世界工厂的一个缩影。正如有网民评论,不是富士康中了死亡魔咒,而是我们这个社会中了富士康魔咒。”
报告认为,目前,我们既需要慈善组织、社区组织等“公民社会”组织来制约权力,也需要工会、合作社等“能动社会”组织来驾驭资本。
解决我国利益关系失衡的突破口
近年来,解决我国日渐加剧的利益关系失衡,已经成为整个社会的共识。报告认为:“解决这一问题,远不是提高一点工资和收入这么简单。”
“这些年来的利益关系严重失衡,背后有深刻的体制原因。其中最致命的,就是我们到了市场经济时代,却没有一套处理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关系的完善机制,甚至还压制这种机制的建立。这些体制问题不解决,仅仅依靠政策增加收入,能起的作用是有限的。”
报告提出,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最基本的含义就是不同利益主体具有同等的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渠道,并且在此基础上形成“公平有序的利益博弈”。
课题组为社会建设提出了两个具体突破口:“劳资关系”和“官民关系”。
第一,劳资关系:建立劳资博弈机制,推动“能动社会”建设。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尝试“工资共决”,这正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均衡机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还应推动消费者运动的开展。
第二,建立公民参与机制,推动“公民社会”建设。
课题组认为,最重要的是在人民代表大会框架内落实三个机制:其一是信息披露制度。“信息透明、政务公开,目前已经是社会的基本共识,也是业已明确的政府机构改革的目标。要有真正的信息透明,必须建立现代社会中已经被广泛使用的质询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