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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巍青:请领导干部作为公民支持民间慈善事业

■第一专栏

 

  慈善公益领域中体制改革的困难,根本问题之一是,领导者和管理者,事先就不把自己看作是公民。如果他们能够在这一点上转变观念,那些所谓困难必定消失一大半,如果不是全部消失的话。最起码,领导者若以公民身份捐款,发展民间慈善,那么,底下人全都可以从各个单位的等级摊派中解放出来,就可以重新建立和表现自己的公益良心。

 

  李连杰的壹基金是国内著名的民间慈善品牌,不过三年多来,它一直在复杂而充满矛盾的体制环境中运行。前一段,李连杰抱怨说,壹基金只能作为中国红十字会下面的一个项目来运作,无法成为独立的、有公募权的基金会。李连杰因此担忧,这样的状况难于持久,壹基金项目有可能会中断。对此,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王汝鹏不久前公开回应说,红十字会与壹基金的合作一直顺利进行,原来的三年合约自然延续,并无中断项目一说。李连杰则迅速为此前的言论道歉,并承诺积极维持合作关系。

 

  客观来说,中国红十字会与壹基金的合作具有很大的积极意义。它给民营慈善项目戴上一顶“红帽子”,使这样的项目获得特定程度上的运作空间。反过来,这也推动国营基金会改变原来的官僚化体制与僵化刻板的形象,因此是一项改革开放。为了使这方面的改革能够持续进行,积累更多的经验,合作双方维持“哥俩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

 

  在承认进步的基础上,我想从价值观层面上提出一个问题,就是我们高兴不高兴、欢迎不欢迎、愿意不愿意见到独立的、民间的、非政府的公益慈善基金会的大量出现与有效运作?我自己的回答是绝对肯定的,我们需要有非政府的慈善公益组织与制度。这首先是因为,慈善公益的本质是非政府的社会行为,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如此,中国在很长的历史中也是如此,它是事情的自然的、本来的面目。此外,公益慈善的运作水平,是衡量公民社会发展程度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尺。发育良好的公民社会,能够在消除贫困等等方面提供非常重要的补充性资源,从而减轻政府的管理负担,也减少高税收低福利、贪污浪费等等“政府失败”类型的弊病。

 

  只要我们在价值观念上肯定,独立发展的民间公益慈善事业是一个好东西,那么,心动不如行动。我们制度改革的目标,就不能仅仅是维持类似红十字会与壹基金这样的合作关系,而是要往前推进,使壹基金以及类似的民间组织成长为合法的、堂堂正正的、独立运行的基金会。然而一讲到这里,马上就会遇到所谓“国情”啦、“制度约束”啦等等一大堆困难。但是我认为,只要我们是真心要解放思想,建设公民社会,发展慈善公益事业,而不是说说空话忽悠人,那么办法一定是有的。

 

  我愿抛砖引玉,提出一项“旧瓶装新酒”的行动方案,目的在于引起更多的讨论。所谓“旧瓶”,是一句已经讲滥的套话,叫做“领导重视”。所谓“新酒”即内容则在于,从中央以降,每一位领导乃至全体公务员,在壹基金设立账户,每个月为慈善公益事业至少捐献一元钱起,多捐不限。完整的表述是,每一位领导带头在民间慈善公益领域中做积极公民

 

  必须说明,这里讲到壹基金,只是为了方便论述,以它作为民间慈善的一个代表。实际上,人们当然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任何一家基金或项目。真正的重点在于,每一位在公务员体制中讨生活的人,不要把自己看作是公民社会之上的精英,或者之外的另一种人。相反,要把自己首先看作是公民

 

  为什么不能允许公民自己组织、自己运作一个慈善公益基金会,只要登记备案就可以?因为你有无穷的担忧,害怕“他们”会诈骗、会逃税、会贪污、会扰乱秩序,等等;一句话,害怕“他们”素质低,不知道会闹出什么出来。可是,这样的担忧难道不是证明,你从来都是高高在上,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也是一位公民,从而也是“他们”当中的一员吗?如果你把自己作为公民,积极为慈善事业捐款,关注这些捐款的使用目的和使用效率,那么,上述担忧还成立吗?

 

  有大量的法律法规,禁止领导干部经商。但是,没有任何一条法规和纪律说,领导干部不应该像公民一样行动。如果领导干部经商,政府就没有办法管理经济了。但是,如果领导干部都是最虔诚、最积极的民间公益的捐款人和参与者,那么,民间慈善基金还需要那么多婆婆来管理吗?至少,原来想象的那些管理的理由,都不存在了。

 

  作为公民,为公益慈善事业积极捐款很难吗?当然不是。每月一元,可能的话,十元百元,举手之劳而已。这正是壹基金以及类似项目所实践的当代慈善的新理念,即人人可为,聚沙成塔,成就大事业。中国13亿人口,一人一元就是13亿元,一年是150亿元,十年可达1500亿元。这种细水长流的方式,可以减少短期资金洪峰暴涨带来的管理压力,可以更有规划地提供长期服务。一个人如果做市长,他可能只想四年任期中怎样大把花钱做政绩。但是,如果他同时还是为公益捐款的一位公民,他会想怎样在十年中使自己的捐款用得最好。也许这本身会使他成为一个有不同想法的市长。

 

  要言之,慈善公益领域中体制改革的困难,根本问题之一是,领导者和管理者,事先就不把自己看作是公民。如果他们能够在这一点上转变观念,那些所谓困难必定消失一大半,如果不是全部消失的话。最起码,领导者若以公民身份捐款,发展民间慈善,那么,底下人全都可以从各个单位的等级摊派中解放出来,就可以重新建立和表现自己的公益良心。我坚决相信,公益慈善事业将会发展得更健康,社会的道德面貌会更加美好。

 

  ◎ 郭巍青 中山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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