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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直接登记社会组织数达588家

2011年10月26日,张爱咪拿到了“深圳市启爱青少年音乐发展互助中心”的注册证书,整个注册过程用了不到一个月时间,这让她有些“意外”。

2007年还在深圳大学读书的她创办了这个机构,当时因为需要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所以就打算“等待时机成熟再说”,没想到现在既不需要主管部门了,而且流程也没想象中的那么复杂,负责名称预审、验资、刻章的民管局、银行、会计事务所等一听说她要注册一个公益组织,都非常支持和照顾。

从2004年起,深圳市通过三个半步策略,实行行业协会民间化改革、行业协会直接登记、扩大直接登记范围三个小步走,逐步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2008年,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三类社会组织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

深圳的改革得到了民政部的高度重视和认可,2009年民政部与深圳市政府签订《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全面探索直接登记的管理体制,民政部的重大改革项目将在深圳先行先试。

截至2011年9月,深圳登记社会组织4302家,其中社会团体173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557家,基金会12家,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的数量达到了588家。登记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被誉为“中国公益慈善领域的里程碑式事件”。

2001年,廖艳辉和十多个自闭症家庭,想成立一个自闭症家庭组织,汇集更多的家庭和资源,帮助他们的自闭症孩子。然而,他们却找不到一个主管单位,无法登记。

根据1998年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团的登记需要两个部门的批准,一是业务主管部门的业务审核,二是登记主管部门的登记审核。很多时候,一些“业务主管单位”为了少操闲心,不愿意充当民间组织的主管单位。

这种情况,不仅在深圳存在,在国内其他城市也比比皆是。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曾表示,她所了解的一个民间机构,经历20年的登记之路仍然束手无策。

民间机构为了取得一个合法的名分,程序之严格让很多人望而却步,同时也阻碍了社会组织的发展。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2004年,深圳开始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进行改革,通过三个“半步”,为深圳社会组织的注册打开了一道大门。

2004年6月,改革迈出了第一个半步,成立行业协会服务署,该署的职责是将分散在31个政府部门中的对行业协会的管理权收编旗下,成为深圳各大行业协会的唯一主管单位。

第二个半步开始于2006年底,深圳将行业协会服务署和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合并,组建成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这样,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主管单位合二为一,深圳开始最早实行行业协会由民政部门直接登记的管理体制。

2008年9月,深圳迈出改革的第三个半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我市社会组织的意见》,将直接登记管理的适用范围,从行业协会扩大到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三类社会组织。

深圳的探索和试验获得了国家民政部的认可和支持。2009年7月,深圳市政府与民政部签订《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全面探索直接登记的管理体制。2010年,“深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荣获第五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优胜奖。

“根据协议,民政部的一些重大改革项目将在深圳先行先试,如在社会组织登记改革中,民政部给予深圳的政策支持和权限是前所未有的,也是全国唯一的。”时任深圳民政局局长、现任广东省社会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的刘润华当时表示。

据其介绍,协议还授权深圳开展基金会、跨省区行业协会、商会登记管理试点。

为了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2010年3月,深圳出台了《深圳市推进政府职能和工作事项转移委托工作实施方案》,对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做了制度性安排。在深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将从17个局委办削减出的87项政府工作事项中的80%进行转移委托,社会组织是承接主体。

深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引起了全国的关注,也引起了全国各地民间机构的关注,他们希望深圳的经验能够在当地推广,有的社会组织干脆来到深圳登记注册。

2011年1月11日,是壹基金华丽转身的一天,曾经因为身份问题无法登记注册的李连杰壹基金在深圳民政局直接登记注册,从非公募基金会转型为公募基金会。

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说,壹基金成功转型公募基金会,对于中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是民政部与深圳市政府签订《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以来,在深圳市民政局直接登记注册的第七家基金会,也是唯一一家民间发起的公募基金会。截至今年9月,在深圳注册的基金会已经达到12家。

而按照2004年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并没有基金会注册登记的权限。这是部市协议中给予深圳先行先试的授权,因为深圳近年来的一系列社会领域体制改革为社会组织发展打开了空间。

今年7月中旬,广东省举行省委全会,会上审议了《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提出全面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指导思想。

11月22日,全省深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汕头召开,会议总结了近三年来全省体制改革工作,研究部署当前特别是明年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在会上特别强调,要大力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加大政府职能转移管理力度,舍得向社会组织“放权”,敢于让社会组织“接力”。凡是社会组织能够“接得住、管得好”的事,都要逐步地交给他们。

事实上,早在2010年12月21日,深圳市委、市政府就首次高规格召开了“全市社会建设工作会议”,提出下个30年,深圳将把社会建设提到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到2015年,社会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民生幸福城市初步建成;到2020年则接近世界先进水平,民生幸福城市基本建成。

会议同时下发了《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深圳市社区服务“十二五”规划(讨论稿)》和《深圳社会建设考核指标体系(讨论稿)》等文件。其中,创新社会管理、推行社区自治、发展社会组织、提高公民素质等内容都被重点规划,并将在全国率先探索。

深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穗明表示,深圳的“十二五”规划也会把社会建设放在一个突出的位置,以示重视。

深圳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马宏表示,推动社会组织发展,不仅要释放更多的空间,让各民间机构能够更便捷地登记;还要加大财政投入,要出台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文件,加强社会组织资金扶持力度。

目前,深圳正在运用特区立法权的优势,加快《深圳经济特区非营利组织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商会条例》立法工作,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法制环境和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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