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参保地区全面实施8类重大疾病参保
云南今年将在新农合参保地区全面实施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等8类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并在1/3以上的统筹地区再纳入12类疾病进入重大疾病试点保障范围。近日,省卫生厅与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快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稳步提高保障水平。
年内力争住院报销达75%
今年,云南省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290元。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地方财政补助标准按照原确定的地方分类标准执行。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居民,2012年按照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缴纳参合费用。
调整补偿方案,提高保障水平也在计划内,今年要力争使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国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且不低于6万元。同时开展新农合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提高门诊报销水平,门诊补偿比例不低于50%,个人普通门诊年最高报销限额提高到300元。适当调整提高住院报销比例,乡镇级住院补偿比例提高到80%~85%,县级住院补偿比例提高到70%~75%,州市级住院补偿比例提高到50%~60%,省级住院补偿比例提高到45%~55%。此外,从今年起,云南省范围内统一执行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在年度内随父母享受新农合报销补偿的政策,封顶线合并计算,自第二年起按照规定缴纳参合费用。
12类重大疾病纳入保障
为了缓解农村居民重大疾病费用负担,今年全面实施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类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在1/3以上的统筹地区,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类疾病纳入重大疾病试点保障范围。
新农合基金每笔都要审计
对于新农合基金,严格执行新农合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加强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将新农合基金列入各地的审计计划,定期予以专项审计并公开审计结果。严格执行新农合县、乡、村三级定期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监督举报制度,建立信访内容核查、反馈机制,加大对违反各项基金政策行为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