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是全世界社会企业发展最好的国家之一,其社会企业对GDP的贡献相当于餐饮业的生产总值。最令人啧啧称奇的是,过去5年,当各个部门、行业皆受金融危机冲击而狼狈不堪时,英国的社会企业却凭其优异的表现而一枝独秀。
日前,在第四届非公募基金发展论坛上,英国大使馆文化教育处社会与发展项目总监马湄丽女士、英国社会企业领域独立顾问丹·格利高里先生接受了《华夏时报》记者的独家专访,为我们解释英国社会企业的逆境不衰的秘密,并分享对中国NGO与社会企业发展的看法。
《华夏时报》:我们知道,英国大使馆文化教育处在中国开展了“社会创新联动力”、“绿色生活行动”,以及“社会企业家技能”等项目,能否谈谈这些项目的一些情况与背景?
马湄丽:2008~2009年,英国的慈善组织的工作遇到了瓶颈。于是,英国贸工部决定探寻发展社会企业之可能。可以说,我们这些项目是在机遇中诞生的,当然也与我们有许多这方面的专业人士,以及较好的传统福利政策有关。我们认为当下的全球经济处境,恰好可以好好考虑社会企业的发展。
我们所有关于中国社会发展的项目,都会视情况从英国引进专家制定相应项目与系列课程训练,为年轻一代创建社会企业提供帮助,持续指导他们制定规划,帮助他们向职业化转变,懂得独立思考社会企业的发展。
《华夏时报》:您认为社会企业对整个社会来说,它存在的价值是什么?
马湄丽:以英国为例,社会企业的生产总值在英国的GDP中占了很大的比重,大概是240亿英镑,占1.5%,与餐饮业的比重相当,可见社会企业对英国很重要。不过,我想最有趣的是,有数据显示,过去5年,一些小型企业在经济萧条中挣扎、停滞不前的时候,社会企业则表现良好,充满活力,在财务方面比仅仅追求财务指标与底线的企业要成功得多。
《华夏时报》: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
马湄丽:这本应由经济学家来回答。不过我自己的看法是,社会企业的模式是向消费者负责的,他们立命的基础是为消费者考虑,这有别于“商业模式”,前者要为许许多多的人——更大的消费群体——认真思虑自己的工作,思考的范围必须更广,从一开始,就要做到具备更客观的可持续发展。而传统的商业企业,他们考虑利益时,更局限于董事会成员,因而其处理事务的能力相对有限。他们的商业模式很脆弱,很容易受到影响而衰退。
《华夏时报》:也就是说,社会企业更加根植于整个社会结构之中?
马湄丽:社会企业对社会问题与产品关系的思考更明智,它们考虑的是消费者的基础性、根本性需求,因而它们的需求不会随经济条件的改变而产生太大变化。而其他传统的企业,或许由于它们只服务有钱的群体,或者只生产高利润的产品,其作用是提高生活品质。因而,当经济萧条、人们购买力下降时,会首先削减这部分支出。
丹·格利高里:还有消费者对企业与产品的信赖与忠诚度的问题,社会企业试图让消费者感受到它们对消费者的在乎,引导他们购买生活的必需品,与消费者建立长期良好、信任的关系。当时局艰难时,消费者会放弃自己不在乎的商品,而继续选择自己在意的已建立忠诚度的社会企业及其产品。
中国市场的挑战激动人心
《华夏时报》:我们了解到英国制定了一些NGO与社会企业的法律。
丹·格利高里:目前新的法律法规,比如说社会价值法案,尚不明朗。我们有一个最新的公司形式,叫社区利益公司(Community Interest Company,CIC),是几年前立法通过的。由于一些社会企业不仅仅进行商业运营,也涉及到社区利益,他们每年都要报告自己的社区利益,否则就无法体现其社会企业的价值观与特殊性。英国通过确立“社区利益公司”的法律形式,将社会企业的理念清晰地体现出来了。这是几十年来,在英国首次产生新的公司形式。
《华夏时报》:您感觉中国以及其他亚洲的从业人员与英国有何不同?
马湄丽:我认为这些组织和个人之间都有许多相似的地方。不同地域NGO与社会企业的人,态度也是很相近的。我认为最大的不同来自于人们的经历。不同国家与地区的经济、社会不同,因而很多差异受到人们工作、行动所处环境的偏倚影响,我感觉,之所以不同,不过是人们因地制宜,用自己独特的方法去适应环境而已。
另外,我认为亚洲的大部分市场的从业者富有激情与活力,饱含乐观精神,而不似英国,工业历史悠久而繁重,而如今,又受到经济危机的打击。
中国的社会企业是与社会和谐、社会管理以及其他重大事件相关的。对于中国来说,不断变化的市场以及因社会技能要求提高而产生的挑战,是这些工作变得让人激动人心的原因之一。和中国进行交流对话,是令人期待的,这种体验很不一样。
《华夏时报》:在中国,许多投资公司与基金会不知道如何使用手上的资金,同时,许多NGO与个体得不到需要的资金支持。您认为这里发生了什么事?
马湄丽:我认为部分是因为社会资金市场刚刚建立,尚是一种新事物。另一方面,社会资金市场开始逐步形成,使得典型的金融市场不再以传统的方式运行,现在人们开始困惑应该如何更为有效地利用周围的资金,因为从需求的角度来看,这和以往也不太一样。
《华夏时报》:外国的基金组织在资助中国的NGO项目时,会有许多严格的条款与限制,中国的资金接受方通常很难适应这种要求,但中国本土的基金在这方面要灵活许多。请问外国基金在支持中国社会企业时也会出现同样的情况吗?
丹·格利高里:我认为这个问题与前面的问题是有关联的。当一个人决定把钱给另外一个人作为资助的时候,一定是会有一定的标准与要求。除了要考虑对方需要哪一类资金,出于什么需要以外,最重要的就是保证这些资金能够得到有效合理的利用,既要降低成本、减少中间交易产生的额外费用,又要使人们的需要能够得到满足,市场运作更加高效。
因为这是一个新的市场,仍有许多令人迷惑的地方,而且这又是个跨国的大领域。不过,随着社会企业的发展,区域内的经验、技能不断得到积累与提升,我们就会逐渐建立起一种常规机制,使得资金迅速与需求相匹配。
《华夏时报》:您认为中国的社会企业有可能像英国那样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主流形式吗?
马湄丽:这取决于你对于社会组织这一术语含义的理解。具体地说,首先,我们可以探讨社会企业的最终目标及其定义。进一步地,我们还可以想象更大的一幅图景,它是关于将商业、价格和经济的发展,与社会资本和社会商品融汇在一起的一幅更宏大的图景。我认为这将对未来产生深远影响,对于那些有企业社会责任部门和项目的企业亦是如此。我认为,要提出一些能够冲击我们现有理念的不同观点,它会促使我们转变现有观念。我们应该去做一些有益的事,来真正地思考商品流通的方式,提升商务状况,建立良好的社会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