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书苗预感到会“东窗事发”,所以拿慈善搭桥,意欲结识“高层领导”,找到一个新的“保护伞”。
被称为“高铁一姐”的丁书苗,因涉嫌行贿罪和非法经营罪,24日于北京市二中院受审,她当庭认罪。据报道,丁书苗在得知自己被调查后,曾捐款3亿多元,想通过慈善把“大事化小”,免于刑责。
据了解,丁书苗被抓之前,曾是“扶贫名人”。她曾为贫困县捐资修路、为支援灾区“慷慨解囊”、投资兴建希望小学等。正因如此,在公共视野中,她长期以“慈善家”形象示人,2009年她还获评“中国扶贫开发典型人物”,被刻成雕塑,全国巡展;2010年还登上福布斯中国慈善榜。
因“热衷”慈善,丁书苗饮誉遐迩。但“醉翁之意不在酒”,她乐善好施,究其意图,未必在扶贫济弱,而在于脱罪。在侦查阶段她曾供述:“我想通过慈善提高社会影响力,让国家领导知道,让我自己免于刑事责任”。原国务院扶贫办官员范增玉也称:“丁急于扩大知名度,想借此认识国家领导人。”
在被调查之际,预感到会“东窗事发”,所以拿慈善搭桥,意欲结识“高层领导”,寻求新的庇护。可见,在丁书苗那里,慈善不过是块敲门砖,是晋身的阶梯,是和领导说上话的一个由头。而她的意图恐怕还是,能够由此和“高层领导”深发展,然后,让权力为她所用,给她提供安全的保障。
丁书苗之所以想到“做慈善,交贵人”,一是因为这条路上早有先行者。当年上海社保案中的商人张荣坤即为典型,他通过大手笔慈善捐赠,与陈良宇和时任上海社保局局长祝 均一等官员攀上关系,最终在上海社保案中被爆出非法获得32亿资金。张荣坤最终下场,既说明了通过慈善攀附贵人可得巨大利益,又说明这种非法利益在法律面前的脆弱。可叹丁书苗只看到了权和利,没看到法。
再者,遇事求高官也是丁书苗一贯的发家之道。这两天人们“集体学习”了她“洗内裤”起家、结识刘志军等原铁道部高官的“秘笈”。当时她发觉危险后,选择慈善这条“终南捷径”向更高权力伸出手,完全符合她的处事逻辑。成也交结权贵,败也交结权贵,丁书苗终于在“以权搏法”的一厢情愿中输个精光。
对丁书苗案而言,想借慈善结识“领导”,换取“刑责豁免权”,是打错了算盘。法律震慑力,就该在“违法必究”、“罚当其罪”中得以重申,也可打消违法者借慈善牵线,找权力做靠山的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