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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电池已无害无需特殊回收 九成市民不知此规定

近日,有多位北京市民反映,为了响应环保号召,平日里收集了很多废旧电池,可最后送到哪儿去却成了问题。对此,环保部门表示,按照目前规定,家用电池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技术要求,可随日常生活垃圾分散投放,无需集中统一回收。然而,记者就此随机询问50位市民发现,90%的人不知此规定。(《新京报》10月13日)

 

从专业角度讲,判断家用碱性锌锰电池是否有污染,关键看其汞含量的高低。随着科技进步,占电池生产总量近90%的家用碱性锌锰电池,早已实现了低汞化甚至无汞化。到2006年初,国内已实现禁止生产和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

 

在家用碱性锌锰电池汞含量已达标的情况下,这些废旧电池就如同其他日常生活垃圾一样,只需进行普通的无害化处理即可。可是,既然普通家用废旧电池分散处理无害的事实,早在六七年前就已经板上钉钉了,为什么那么多人对此知之甚少?媒体的随机调查或许有偶然成分,但不知晓这一事实的人并不在少数,至少我和我身边的朋友们在读这则新闻之前,对此也一无所知。

 

对于这种现象,既要怪公众的科学素养有所欠缺,更要怪环保部门宣传不力。如果说从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电池虽小污染大”的观念逐步形成共识,要归功于环保部门的大力宣传,那么今天“电池虽多污染小”的观念,并没有随着环保部门的大力宣传而家喻户晓。毕竟,时代在进步,人们的科学素养也在进步,在同等宣传强度下,今天的公众要比当年的公众更容易形成共识。

 

或许有人会认为,在这个问题上没必要苛责环保部门。因为,既然普通的家用电池已实现无害化,无论个人是分散化地随时处理掉,还是在没有集中处理途径的情况下自行集中处理掉,都不会给个人和社会增加什么成本。但是,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经济学意义上的“成本收益分析”,而在于社会学意义上的“观念影响伤害”。

 

从对普通家用废旧电池的处理上,可以明显感知普通民众的环保意识在不断增强,正从点滴做起,自觉履行环保责任。这种环保意识、责任精神,尤其需要环保部门通过良性互动,来给予最大限度的呵护和鼓励。

 

作为环境保护的责任单位,环保部门尤其需要把最新的环保理念,以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及时传递给他们。环保理念不可能一天养成,在这个环保越来越重要的时代,环保部门传递更多的正能量,其实有很大的作为空间,尤其应当呵护好、引导好公众的环保热情。毕竟,公众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才是环保事业蒸蒸日上的不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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