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张淑侠身为医务人员,利用诊疗之便,采取编造婴儿感染难以治愈疾病、身体有畸形等手段,拐卖新生婴儿多人,其行为违背职业道德和社会伦理
陕西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副主任、医生张淑侠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陕西省渭南市中级法院1月14日在宣判中指出,张淑侠身为医务人员,利用诊疗之便,采取编造婴儿感染难以治愈疾病、身体有畸形等手段,拐卖新生婴儿多人,其行为违背职业道德和社会伦理。
渭南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张淑侠拐卖6个家庭的共计7个新生儿,其中有一对为双胞胎女婴。张淑侠多以家属所生婴儿有病为由,让家属放弃婴儿,自己再以2万元至3万元左右的价格将婴儿转走,中间人以4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价格联系卖给河南、山东及陕西富平本地的夫妇。
根据检方指控,2013年7月16日,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医生张淑侠以董某所生男婴有病为由,让家属签字放弃婴儿。当晚张淑侠将男婴抱回家中,打电话联系潘某。7月17日凌晨3时许,潘某以2.16万元的价格将男婴买走。其后潘某经人介绍及协助,以5.98万元的价格将婴儿卖给河南省内黄县的一对夫妇。
7月20日上午,董某家属质疑婴儿被拐卖,遂向公安局报案。由此,产科医生拐卖新生儿一案也随之被曝光。被拐卖的新生儿中,除了一名女婴因被卖后不久死亡而被抛弃,其余婴儿均已随后被警方解救并送还至原家庭。
渭南市中级法院认为,张淑侠以获利为目的,将多名婴儿拐卖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对于公诉机关认为张淑侠拐卖儿童致1人死亡的情节,法院认为不能成立。但该名婴儿被拐卖给中间人后,中间人潘某认为该婴儿已死亡,将其抛弃在垃圾沟内,张淑侠应承担婴儿被抛弃无法找到的责任。
法院认为,张淑侠身为医务人员,利用诊疗之便,采取编造婴儿感染难以治愈疾病、身体有畸形等手段,拐卖新生婴儿多人,其行为违背职业道德和社会伦理,主观恶性极大,社会影响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张淑侠虽有坦白情节,但综合全案犯罪事实,依法应从严惩处。
法院认定张淑侠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张淑侠当庭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