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政局日前发布广州市慈善组织募捐透明度评价指标(试行),将定期开展慈善组织募捐透明度评价工作,加强对慈善组织监管。
据介绍,在广州市民政局办理了募捐行政许可或备案的慈善组织均列入评价对象范围。慈善组织未通过年度检查或在整顿、暂停活动期间,不进行募捐透明度评价。广州市民政局委托社会第三方机构按照《广州市慈善组织募捐透明度评价指标》开展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在广州慈善网上定期向社会公布。在评价过程中,将以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的信息公开、守法信息和募捐活跃情况等作为透明度评价的标准。通过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和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接受监管的积极程度等方面评价透明度情况。
透明度评价方式采用网上信息采集、软件自动计分的方式实现。慈善组织按照《广州市募捐条例》要求填报募捐活动的信息资料,在广州慈善网公开。填报的信息资料符合要求且真实、准确、全面,网站后台通过计分软件自动生成分数,并统计总分,得出各慈善组织透明度的评价结果。
透明度评价内容分为六项一级指标,即慈善募捐组织的基本信息、内部制度信息、项目业务信息、项目财务信息、守法信息、整体募捐情况。
慈善组织的基本信息、内部制度信息、项目业务信息、项目财务信息属基础指标,为初始得分项。即当慈善组织的基础指标全部按要求公开的,得100分。项目业务信息、项目财务信息指标以慈善组织办理募捐许可或备案的所有项目为基础,每个项目计算一次分数,再以所有项目的得分总和除以项目数量,所得平均分为最终得分。
守法信息指标包含擅自违反募捐财产使用计划的、被媒体曝光违法信息属实的、被投诉违法行为属实的和公开虚假信息四类,一经查实,在基础指标得分总和的基础上予以减分,但这四类指标不累计减分。募捐活跃情况指标包含募捐项目数量和募捐总金额两类,符合条件的,在基础指标得分总和的基础上予以加分,但这两类指标不累计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