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中国作为东道主举办了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外界对这次大会给予了极高的赞誉,称其“无论对于中国还是对于世界的妇女运动,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95世妇会给了中国的妇女组织以国际妇女运动的视野和经验,这无论是对“中国最大的提高妇女地位的非政府组织” 妇联,还是其他的妇女组织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十年过去了,那个意义非凡的大会后,中国的妇女组织是怎样的一种发展状态?它们以后又将如何发展?笔者根据资料及对相关人员的采访,梳理了其发展的大概脉络,由于篇幅及水平所限,难免有所疏漏,只希望带给读者一些启发。
尽管中国政府也正式宣告了妇联“是中国最大的提高妇女地位的非政府组织”,但外界对于妇联是不是非政府组织的置疑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专家学者甚至对妇联是不是符合西方定义的NGO的必要性进行过专门的论述。其实,无论妇联是不是NGO,谁都无法否认其群众基础的广泛、组织结构的完备及其强大的影响力和权威性。妇联在中国妇女运动的过程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尤其是95世妇会以来,获得长足发展的妇联的影响力进一步加强。所以,谈中国的妇女NGO,就不能不谈妇联。
今年,由全国妇联和中国外交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联合国驻华系统机构共同主办,北京市政府协办了“北京+10”会议,会议围绕经济、健康等与妇女相关的议题进行讨论,并通过了“北京+10”宣言,以对95年的世妇会进行回顾和展望。妇联,曾是那次盛会的受益者。
十年前,由中国举办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的召开,为中国妇联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在那次会议上,我国政府庄严承诺,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在政策落实的过程中,妇联在党政组织中有了更大的影响力。另一方面,妇联与国际妇女组织的接触,开拓了视野、增加了经验、提高了自身能力,这极大的增强了妇联组织与政府的对话能力。
现在,妇联拥有地方及基层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团体会员形成的纵横交错的组织网络。妇联开展的工作形式多样,其主管的中国儿童少年发展基金会和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发起的“春蕾计划”、“安康计划”、“母亲水窖” 工程等项目,已逐渐做成具有很高公信力的中国知名项目,并且,据妇联宣传部的部长王卫国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介绍,通过这些项目已共集资9亿多元,帮助农村贫困妇女摆脱贫困,组织发放小额信贷9亿多元。“母亲水窖”工程,直接帮助西部贫困群众近百万人解决了饮用水困难问题;“春蕾计划”,现在已经帮助了150多万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失辍学女童重返校园。妇联组织还通过教育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维权服务等方式,直接帮助了250万下岗失业女工实现了创业和再就业。妇联的这些卓有成效的工作不仅大大巩固了群众基础,而且还改变了过去财政来源单一的局面,拓展了发展渠道,进一步壮大了自己的实力。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妇联组织,在实力上甚至超过其他群众团体组织。
当然,95世妇会后,尤其是NGO概念的进入,也给妇联带来了困惑和挑战。如果妇联作为NGO,应该代表妇女的利益,首先对妇女负责,但是,同时妇联还要接受上一级党组织的领导,并且兼有配合党的中心工作的助手的角色,也就是对党和政府负责,虽然绝大多数时候,二者的利益并不冲突,但如果发生矛盾,妇联将如何兼顾?
其他妇女组织
1995年以前成立的妇女组织大多由妇联一家牵头、多家联合的团体,而1995年前后成立的妇女组织一部分以妇联为核心组织的,也有妇联之外的妇女NGO:95世妇会,为民间妇女NGO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世妇会期间举办的“非政府组织妇女论坛”为中国的女性接触国际NGO精神和实践提供了平台,NGO理念深入人心,直接推动了妇女NGO的出现和成长。
“我们的机构说白了就是由95世妇会的推动建立起来的。”郭建梅,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的负责人,在95世妇会那种“国外妇女NGO 的激情、责任感、朝气、活力带来的铺天盖地的震撼”下,义无反顾地扔掉了中国律师杂志社副主编的铁饭碗,投身到了NGO的洪流中:在世妇会召开的三个月后,就成立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河南社区教育研究中心、云南西双版纳妇女儿童法律健康咨询中心这两家现在颇有影响力的民间妇女组织,也于世妇会后不久成立。
而95年的世妇会更为当年的《农家女》杂志,现在的于2001年成立“农家女文化发展中心”的发展带来契机。在大会召开期间,“农家女”接待了十几个国家的妇女NGO和新闻记者,并与国外妇女NGO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在交流中“农家女”找准了自己的定位。现在“农家女”已是在国际上都非常知名的NGO。同时受益的还有于80年代中期成立的陕西妇女理论婚姻家庭研究会、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他们也受世妇会的影响,调整了工作思路,成为80年代中期成立的妇女民间组织1中,最有影响力的组织。
这些民间的妇女NGO大都由有专业背景的知识分子发起,其核心成员也大多是专业人士,其开展的活动不仅仅补充了以往以妇联为主导的妇女运动的模式和领域,同时也拓宽了妇女运动的领域,尽可能的满足了不同的妇女利益群体的需要:她们维护女性弱势群体的权益;帮助妇女摆脱贫困,改善其生存环境;针对在新时期婚姻家庭的变化给妇女带来的影响,为她们提供服务。随着NGO在中国的萌芽和发展,妇女NGO也由萌芽期步入了稳定发展的成熟期。郭建梅说现在的机构“向成熟和坚定迈进了一大步”。在这十年中,机构从1995-1998年的依靠激情创业阶段;到1999-2002年机构的迷茫期;到现在机构终于找准“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相结合”的定位,被社会所认同。这些我国最早成立的第一代的妇女NGO,业已成为在推动妇女事业前行中,最优秀的妇女NGO,并且,据郭建梅介绍,这些NGO已经不再满足于仅仅提供实践服务,开始提高组织的政策倡导力和推动力。“我们的机构在妇女人权、NGO的生存和发展、在中国的公益领域起到了引领的前瞻的作用。”郭建梅自信地说。
另外,不能忽视的是,95世妇会以后,尤其是近些年来,一些国际发展机构将性别主流化作为其推动世界和区域发展的主要内容,他们有的采取了直接援助当地妇女NGO的方式,来推动中国的性别主流化,而有的则采取了合作研究的方式来寻求性别敏感的发展战略。由于第一代的妇女NGO,工作手法已颇为成熟,并积累了多年经验,国际机构大都将其作为在中国的合作伙伴。高小贤在对本机构进行个案分析时,提到,在可以看作研究会的成熟期,有两件事情很重要。一是研究会与香港乐施会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
但是,回望中国民间妇女组织发展的十年,竟发现,于95世妇会后成立的新的民间妇女组织,远不如世妇会前后出现的多,而且其发展势头和影响力,也远不如其他领域的NGO。至于像上述六家第一代的妇女NGO一样,直接为妇女提供服务的妇女NGO,更是寥寥无几。陕西妇女理论婚姻家庭研究会的负责人高小贤说,新的NGO出现较少的原因,一种观点认为,妇联在95世妇会后对妇女问题实际行动的干预,影响了妇女组织的出现;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是因为对妇女问题感兴趣的年轻人不如以前多了。郭建梅认为,这与有NGO理念的精英式领导人物的缺少有关,而且,目前的妇女NGO已充斥了妇女事业的几乎所有的领域,新的NGO没有进入的空间。笔者认为,近年来,国外资助方将资源集中分配给这几家在业界已颇有口碑的NGO也不无关系,在资源如此集中的情况下,新的妇女NGO很难分得一杯羹,自然也很难有生存的空间。
走向联合
还是陕西妇女理论婚姻家庭研究会,也可能得益于高小贤本身是妇联的体制内出身,在开展工作时,研究会和妇联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她认为这种合作关系给研究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便利。
作为中国最大的妇女组织,其拥有其他妇女NGO无可替代的优势:健全的组织网络,来自党政系统的支持,无论是做政策倡导还是立法建议都有畅通的渠道,这些优势对于中国的妇女运动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资源。而在95世妇会上受到各种国际妇女运动的思潮和经验的冲击的各级妇联,也表现出比以往,尤其是80年代前更多的包容性,更重要的是,随着社会的变迁,妇女也在出现不同的利益分化,不同的妇女群体甚至出现利益的对立,这时,妇联又如何代表妇女的利益?妇联也在试图寻找群众团体改革的方向。
虽然民间的妇女NGO,工作的方式灵活,可以代表不同利益群体的妇女的利益,但民间的妇女NGO也已意识到组织自身的局限性。在今年9月10日,“全球消除贫困联盟-中国千年发展目标论坛”的“性别”分论坛上,来自全国各地的妇女NGO、学者兴致勃勃地讨论着妇女NGO之间的联动,但当提到联动需要一个关键性的人物――召集人时,来自西北工业大学妇女发展与权益研究中心的负责人李亚莉,以自己的机构为例,坦承在妇女NGO工作压力大,但人手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不太可能让专门的一个人来担任召集人的角色,于是她提到了妇联,甚至工会。“我们在联合的过程中,要把半径变大,妇联和工会与我们做着类似的工作,除了 NGO之间的联合,也要把这些机构联合起来。”李亚莉认为,妇联和工会有健全的机制,让她们来承担负责召集人的角色比较方便。她的这个提议,与会者也都表示赞同。
妇联和民间妇女NGO的联合,可以优势互补,这是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现实的需要。尽管中国的妇女运动事业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我国性别平等方面仍然面临着很大的问题。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研究员、副所长刘伯红曾在“全球消除贫困联盟-中国千年发展目标论坛”上说,2003年,联合国驻华机构曾对中国实施千年发展目标进行了联合评估,对三个方面的评估不是很乐观,其中一个方面就是“性别平等方面进展不顺利”。
为了更好地推动中国性别主流化的进程,妇联和民间妇女NGO需要联合,至于妇联愿意在联合中充当何种角色,整个联合的网络如何运作,有专家说,妇联应该充当网结,协调人的角色;高小贤认为,真正的网络,要有平等的对话渠道和机制,不论大小机构在网络中都可以平等的参与。但就目前而言,妇联是出于某一项具体工作上的需要,才和民间的妇女组织合作。“这还不是一个真正的合作。”
但从95年到现在的十年,我们毕竟看到了妇联与民间妇女NGO在合作上的进步,也许在未来的十年,也许时间要更长,我们会看到在中国妇女运动的潮流中,妇联会尊重所有推动妇女事业前进的其他的民间妇女组织,在大家共同构建的网络中,平等交流,那时,应该,实现我国性别主流化的目标也不会太远了。
参考书目:
1.《中国妇女研究十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妇联组织:挑战与未来》金一虹
2.《非政府组织话语及其对中国妇女组织的影响》仉乃华
3.《中国NGO研究-以个案为中心》王名主编 2000年8月
4.中国民间妇女组织的空间和策略――关于陕西妇女理论婚姻家庭研究会的个案分析高小贤
注释:
1.据陕西妇女理论婚姻家庭研究会的负责人高小贤介绍,在80 年代中期,妇女问题涌现的大背景下,成立了很多的妇女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