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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特罗姆教授与草原资源管理

 

 

        2009年10月12日,印第安那大学政治学系阿瑟·本特利讲座教授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获得了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这个奖项是对她三十余年在公共资源管理、制度分析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的取得成果的肯定。身为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和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的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教授,是公共经济学领域和公共选择学派的开创者,曾经担任过美国政治学协会主席、美国公共选择学会主席、公有产权研究协会主席等学术职务。奥斯特罗姆教授曾获得著名的弗兰克·塞德曼政治经济学奖和约翰·斯凯特政治学奖,2005年获美国生态学会颁发的可持续科学奖金和美国政治学协会授予的詹姆士·麦迪逊奖金。

 

 

        实际上,奥斯特罗姆教授并不是一名非常“纯正”的经济学家,因为她研究的通常是多个学科的交叉领域,涉及政治制度、自然资源管理、政治理论、公共政策与行政、政治行为、比较政治、政治经济和政治方法等多个领域,且学术著作颇丰,已经出版20余本专著和近200篇学术论文。

 

 

        2007年美国福特基金会和“人与草原”网络邀请来华访问的奥斯特罗姆教授做了一场针对中国草原资源管理和牧区可持续发展的学术沙龙讲座。

 

 

        提到奥斯特罗姆教授,必然要提到她的最重要著作《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的演进》,此书是其构建公共资源管理研究体系的重要理论基石,开启了资源管理理论与实践的新角度。英国加勒特·哈丁教授(Garrett Hardin)发表在1968年《科学》杂志上的《公地悲剧》,已经成为全世界环境专业和经济专业学生必读的文章,文中指出在每个人都在试图扩大自身利益的同时会与有限的自然资源的发生矛盾,最终造成“生态灾难”——这同时也从侧面证明了个人的理性行为最终导致的却是集体的非理性结果。奥斯特罗姆教授在《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一书中,针对“公地悲剧”的局限性,着眼于小规模的公共池塘资源问题,论证开发了自主组织和治理公共事务的理论基础,解释了人类社会中虽然到处都潜在着“公地悲剧”,但是“公地悲剧”不是绝对的。因为“公地悲剧”的发生需要一个前提假设,这个前提假设是“在没有任何控制和约束的完全开放的公共资源中,资源使用者没有任何信息沟通和协调”,但是在现实社会中面对某一种对于人类极其重要的资源,不可能处于完全开放和完全不受任何限制的状态,人们为了生存和发展通常会制定相应的“非正式法律”的内部行为规范,即产生一种“非正式定义”的集体产权与集体行动制度,从而使这种资源得到保护和合理利用。通过实践,在许多领域中这种“非正式定义”的集体产权与集体行动制度,与产权完全私有化和市场化相比较,往往具有较低的执行成本和较高灵活性。

 

 

        奥斯特罗姆教授在书中,进一步系统论述了在现实社会中多数人会自主地摆脱公共选择中隐藏的悲剧陷阱,从而进一步改善福利的原因,为企业、群体和国家在理论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集体行动的新观点,为避免公共事务退化和可持续管理公共事务提供了自主治理的制度基础。在她的理论研究中,奥斯特罗姆教授把整个公共事务管理体制看成是互动的多个公共控制机构构成的体制,是一个自发创造秩序又与其他公共控制机构在同一层次或者不同层次上综合在一起的多元体制,其理论的最大贡献在于,在综合了政治学与经济学两个学科的同时,又超越了分割研究的政治学和经济学两大领域,让人们重新审视针对市场失败的政治解决方案远远多于简单的福利经济学的观念。

 

 

        20个世纪80年代开始,奥斯特罗姆教授与多名学者合作,先后开始对东南亚、非洲、中亚、东亚的基础农业、森林、草原和水资源的生产合作模式进行研究和分析,开始把公共选择理论与生态系统研究相结合,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可持续的“社会—生态”系统领域的研究和探索上。在新的研究方向中,她利用生态学、生物学等分析方法相互交叉,同时创造性地运用人类学的研究思路大量搜集和论证“乡土知识”和“传统文化”,恰当地衔接于理论研究模型之中,建立了一种跨学科多层次的“社会—生态”系统分析框架模型。

 

 

       在针对中国草原资源管理的学术沙龙讲座中,奥斯特罗姆教授讲述了她对中国以及亚洲和非洲的草原(草地)资源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的思考和分析。她认为,中国西北部草原与中亚和蒙古国的生态情况基本一致。对于干旱半干地区的草原管理,应与中国南部草原(草地)资源管理进行区分和对比。同时她提出了中国西北部地区以及中亚和蒙古国草原(草地)资源管理方面的两个误区和两个新的理论方向。

 

 

        第一个误区,全世界所有国家(不分区域的)都使用一种“普遍通行”的草原(草地)管理模式——以平衡生态系统为理论基础的草场管理模式。这种理论是基于牲畜和草场是一个线性关系,而且这种关系的变化是可逆的。草原平衡生态系统理论认为牲畜数量的变化导致植被构成、产草量的变化。因此通过控制载畜率可以控制植被的状况:牲畜多了,草场就会退化;抑制牲畜数量,草场自然而然地就恢复了。这实际上是基于密度驱动模型,这种模型反过来对资源的管理产生影响:为了使其不超出阈值,需要降低牲畜的密度。其实,发源于20世纪40年代北美地区的以平衡生态系统为理论基础的草场管理模式,其基础研究样本为高海拔林间草和水资源较好、生态系统稳定的北美大平原草原(随时可以有条件变成农耕的草原)。在相关试验成功后,同时得出“相关原理具有普遍性,同样适用于其他地方”的推论。从此,草原平衡生态系统理论在全世界得到推广,以此为理论基础的草业科学也成为一门新兴的独立学科,拥有了自己的学会、期刊、教科书,并在全世界各个大学(包括中国的大学)设立了专门的院系。但是这种模式是否真的适合全世界不同地区的草原资源管理呢?从实践来看,这是一个误区。理由很简单,平衡生态系统为理论基础的草场管理模式适合在降水充足且稳定的草原(草地)地区,而非洲和亚洲(包括中国在内)的干旱半干旱草原(草地)并不符合这个自然条件,因此这个管理模式会在某部分空间和某个时间段“失效”。

 

 

  第二个误区,草原管理中产权必须明晰、制度必须固定以及必须改变传统的游牧生产方式。这个误区的理论基础就是“公地的悲剧”,但传统的游牧方式并非没有“规则”进行资源管理,始终在有效进行草原管理。同时,游牧生产方式已经运行上千年的草原,始终存在一种具有弹性的产权制度,这个制度的基础在于行动参与者的信息能够有效沟通,以及集体协作生产活动。传统的游牧方式具有极强的本土知识,要求五畜(骆驼、马、牛、绵羊、山羊)同时发展,综合利用草原,将草原与牲畜看成生产资料,而不是畜牧产业中的商业产品,同时游牧既是一种畜牧业的技术手段,也是协调社会关系和提高合作生产的互惠关系。这些乡土知识都需要我们重新认识和评价。

 

 

        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奥斯特罗姆教授提出了一个新理论方向——草原非平衡生态系统理论。这其实也并非最新的研究理论,它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末期,学者们对非洲干旱和半干旱草原管理的研究发现,很多草原并不是完全遵守平衡生态系统理论。干旱半干旱牧区最关键的是降雨,最关键的降雨时间是在草原春季发芽的时候,若是此时降雨充足,能够惠及一年,但是夏季和秋季的降雨是没有用的,虽然降雨大了,年平均数上去了,但是对一年的产草量却没有任何的影响。这个理论说明,干旱和半干旱地区的草场是有很强的时空抑制,不同的时间,不同的空间尺度变化非常大,同时也论证出在某些特定生态系统中,制约草原植被的质量数量变化的首要因素是非生物因素(如水、热、空气等),而非传统认为的生物因素(如牲畜数量)。这个研究成果和衍生理论证明了以平衡生态系统为理论基础的草场管理模式的局限性,平衡系统理论主要适用于降雨量比较稳定的地方,比如农牧交错带,种饲料地就有比较稳定的表现。但是这个新理论在非洲和亚洲的发展中国家里面没有得到重视。

 

 

        第二个新理论方向——草原的产权和承载力之间的弹性管理。在典型的干旱半干旱的地区,年均降雨量少,降雨量不平均而且变动很大,很难准确把握当年的牧草生长情况。如果从非平衡生态系统来看的话,草原生态环境总是变化的,很难用固定的、量化的模式来管理,很多数值是难以预测的,所以比较适合有弹性的管理方式。同时,草原的产权安排必须与其生态环境相适应。脱离当地当年的环境特点来空谈私有化或集体化,都是不切实际的。例如,在干旱半干旱草原地区,春季降雨量低于“某个指标数值”的时候会造成草料和水资源的不平均和稀缺,一定区域内的草原没有固定的边界而是模糊的、有弹性的边界,存在大量可以集体使用的公有草场;若春季降雨量高于“某个指标数值”的时候会造成草料和水资源的平均和充足,则会出现比较清晰的产权边界,才会产生比较明显的“私有制”。由此可见草原弹性管理在传统的游牧生产方式和草原管理的实践中已经得到充分的体现。

 

 

       奥斯特罗姆教授在草原沙龙上对中国草原的可持续管理提出了6个挑战和思考的角度。第一,不要把产权制度固定化为一种一成不变的制度。在草原可持续管理中,国家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私有制均不是万能的,一定要基于外部力量、当地人口密度和生态资源的指标来建立可相互协调的制度。第二,一定要正确认识和适应草原的复杂性,确保草原管理模式会根据“坐标尺度”的变化以及生态系统的变化而产生“制度弹性”。第三,要建立一个跨学科层级的“社会—生态”框架来解决草原可持续发展问题。这个框架至少需要有草原资源系统(水、热、草原地形等)、草原资源单位(牲畜和牧草)、草原管理规则、草原使用者(既包括牧民,也包括消费奶产品和畜牧肉食产品的消费者)四个变量。第四,建立一个实时监测和可对比的时间顺序数据库。第五,需要探索一种可以进行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双重检验的理论模型。第六,要承认和发扬管理制度以及文化多样性的价值优势。

 

 

        最后,奥斯特罗姆教授特别强调,因为中国草原面积大,生态系统存在巨大差异,所以中国的草原(草地)资源管理具有复杂的生物和文化多样性,在制定管理政策的时候,不能照搬西方(美国、澳洲)等国家的草原畜牧业管理模式,所谓西方的产权明晰和所谓股份制改造是否适用于现在的中国内蒙古地区的草原(草地)资源管理,依然是很难给予明确的回答。但是,所有草原管理参与者请坚信一点,自然资源管理必须坚持资源使用者的支持与参与,无论是政策还是技术手段,必须让资源使用者可以理解和熟练地使用,否则只能是不成功。

 

 

  (本文作者曾任中国草学会宣传部副部长,2006~2008年曾任“人与草原”网络的项目协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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