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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与企业责任”国际研讨会在京召开

10月26-27日,由国际经济伦理中心(CIBE)和中国社科院应用伦理研究中心(CASS)联合主办的第三届“消费者权益和企业责任”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来自国内外的100多名研究学者以及企业界人士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采用主题演讲、分论坛以及商界与学术界座谈讨论的形式,就此次会议的主题作了较为全方位的解读和交流。

 

 

 

 

“在学术领域,企业社会责任大多集中于如何加强对公司的外部行政监管,以及如何优化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两个层面”。国际经济伦理中心主任刘保成指出,“然而企业社会责任的提升既不能完全依靠政府的法律规章,也不能彻底依靠企业本身的自醒自律。道理十分简单,最为关心责任承担者行为表现的莫过于与之对应的权利主张者。”换言之,就是从消费者权益出发,以消费促生产,以权益促责任,从实质意义上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此外他还表示,在商品交换的时代,消费者在概念上已经变成了公民乃至人类的同义词。消费者权益构成了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是此次研讨会期望能够做到的。

 

 

 

 

 

研讨会期间,参会的各方代表就“消费者权益”与“企业社会责任”各自概念的内涵、二者的关系,以及对“绿色消费以及绿色产品的价格”、“女性消费的引领趋势和女企业家履行的责任”以及“营销广告等手段的使用带来的消费伦理挑战”等一些与本次研讨会密切相关的议题进行了发言。其中,就属每次主题发言之后的讨论最为激烈,也是与会人员收获最大的一刻。思想的火花在此时激荡出来,争论的问题在这刻找到答案,场内一片活跃。来自绿色中国消费联盟的孙丽萍更让人叫绝。她用她美妙的歌声,让到会的代表聆听到她为地球环境的呼吁。而对“幸福可否用经济学来衡量”、“女性企业家或消费者是否比男性更道德”以及“如何测算绿色能源的使用所带来的环境问题”等一连串的发问与回答,更赢得掌声阵阵。

 

 

 

 

 

大会虽在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论述和阐述,但对于进一步的行动,以及NGO的参与,尚不太明朗。同样,这也正如有些与会嘉宾表示的,如何将研讨会的成果转化成“有用”的语言让企业家更容易接受;有较高道德标准的传染型企业能否波及到那些企业责任薄弱的企业,这些仍没有定论。

 

 

 

 

 

此次会议的主办方之一国际经济伦理研究中心(CIBE)是成立于2004年的国际性非盈利研究机构,旨在通过研讨会、出版物和培训项目的形式,鼓励企业家和学者之间的对话,以推动企业商业战略和伦理的整合。在“消费者权益与企业社会责任”研讨会之前的两年,国际经济伦理中心已召开了两次主题分别为“国际经济伦理和东方智慧”、“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竞争力”的国际研讨会。

 

 

 

 

 

此次研讨会之后,部分嘉宾还参加了10月28日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学中心召开的“中国之全球契约”讨论会,他们就劳工标准、消费者权益、反贪污、环境保护、社会贡献等五个领域,与来自中国、美国、瑞士等国家的专家们一同分享了这相关领域的案例,并且做了交流和讨论,以期帮助国际经济伦理中心建立起一套适合中国企业伦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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