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社会企业?我们可以从各种渠道获得多个大同小异的版本。力推社会企业的英国文化协会(British Council)网站上有专设的“专家问答”,给出的答案是“社会企业是拥有基本的社会目标而不是以股东和所有者利益最大化为动机的企业,其所获得的利润都再投入到企业本身或社会中”。《社会企业家的崛起》和《透视社会企业:中国与英国的经验》1虽然在社会企业表述上略有差异,但概要精神并无二致,全部指向两大特征:企业经营,非营利宗旨。更表象化的表述,社会企业就是“社会性”(为公共利益为根本)和“企业性”(运用商业经营方法)的有机结合组织。
近年,社会企业概念借由英国文化协会的力推,渐渐获得NGO圈内学者和实践者的普遍认同,并希望借此在国内大力提倡和推广。《社会企业家的崛起》和《透视社会企业:中国与英国的经验》两本书,由此而来。
环球协力社(www.glinet.org)在英国大使馆文化教育处的支持下,2006年组织翻译并出版了《社会企业家的崛起》。这是一本仅68页的小册子,主要介绍了几位充满创意的社会企业家奋斗的故事。其实这不是一本新书,原书在中文版出版10年前即已在英国面世。但这丝毫不减少读者的阅读乐趣--因为书中的表述和故事对今天的中国社会仍然属于新鲜事物,依然可以勾起读者的好奇心:凭借企业的经营模式做NGO的事情,能成功吗?
入选《社会企业家的崛起》的5个案例,自然是被公认的成功范例--这些机构对社会的贡献是巨大的:安德鲁·莫森(Andrew Mawson)将英国经济最萧条地区的一个残破漏雨的教堂改造成了开放的设施完备的社区中心;行将被政府关闭的密尔德梅地区医院被老员工海伦·泰勒-汤姆生保留了下来,而今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艾滋病救护中心;牧师埃里克·布雷克博不仅毫无偏见地接受社区边缘青年,其组建的机构“万花筒”所实施的戒毒工作比政府部门更加积极有效;前空手道世界冠军杰夫·汤普森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把年轻人和他们所崇拜的体育运动明星联系起来,发起“青年运动宪章”,使他们远离毒品和犯罪,建立自律;东尼·麦克根利用15年的时间,在一片年久失修的工人社区基础之上建起拥有300幢高质量住房的无犯罪社区。这一个个活生生的例子,不仅给读者提供了他们的经验,也提供了思路上的指引:发展中的中国也大量存在社区破败、边缘青年、艾滋病等等社会问题,我们能做些什么呢?从经验分享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个成功的社会企业不仅需要一位有活力和企业家精神的领导人,更需要一个开放、包容、信任和创意为企业文化的管理架构。企业家精神和开放精神成为这些成功经验的不二法门。
问题的复杂性在于,有了这些要素是否就能够成功?答案是否定的。这些成功的社会企业是否依然存在问题?答案是肯定的。从社区医院到欧洲第一个艾滋病护理病房,再到如今的不断向全世界各地输出经验的艾滋病救护中心,密尔德梅医院的专业成就越来越显赫,然而持续20年的艾滋病救护也积累了20年的巨额赤字;核心团队长期超负荷运转,也面临管理层新老交替的问题。“青年运动宪章”的汤普森3年多不领取任何报酬,坚持一个强大而又明确的使命,但缺乏明确的组织机构或者商业活动。汤普森运用自己的体育名人的社会网络,比其他更容易获得社会捐赠,但他的人力资源和管理资源依然处于探索期。
这些问题和当下国内NGO的困境何其相似,如果再返回到什么是社会企业的问题,可以发现社会企业在中国也有迹可循,“在我国,最接近‘社会企业’范畴的是‘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央编译局的俞可平这样类比社会企业和我国的关联(见《透视社会企业:中国与英国的经验》,第1页)。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确和社会企业的精神异曲同工。而国内服务型民非通过提供服务收取合法性收入,确实也是商业经营方式的合理应用。
然而,如果依此将社会企业视同民非,则过于教条和僵化了。清华大学NGO研究所贾西津分析,“社会企业是一种思路,而民非只是一个法律概念”。“社会企业是社会学意义上的概念,不是法律概念,在英国也不出现在法律文本上。英国唯一出现在法律文本上的是‘社区利益公司’(同上,第22页),属于社会企业的一种,但仅此一个。社会企业是一个思路、理念,用企业运作的方法来办非营利的事情,但在法律上并没有特殊性,也没有税收之类的优惠。国内的民非是一个法律概念,这个法律概念的内涵是不明确的,非营利的服务型机构可以注册为民非,也可以注册成企业。民非是中国民间事务管理的一个政治性概念,把结社并提供非营利的服务,通过民非的方式管理起来。民非是一种政治方向,一种管理,内涵本身不是特别清楚。什么性质的叫做民非?这个没法界定。从实际情况来看,注册为民非的就是民非。”目前国家对民非的管理,有“特别的法律地位、特别的管理政策、特别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特殊待遇,英国的社会企业并不享有。
“社区参与行动”执行主任宋庆华也认同以上说法:“英国的社会企业是赋税的,完全经营性的企业,但是和普遍企业的目的不一样,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经营上用了企业的运作模式。从性质上说,社会企业和企业的唯一不同是不以营利为目的。民非不能按照企业来做,财务、税收不一样。”
以上观点在《透视社会企业:中国与英国的经验》书中也有印证:英国“社会企业是由它的性质而非法律地位来定义的”(同上,第9页)。如果说《社会企业家的崛起》是一本入门级的小册子,以感性故事为主,《透视社会企业:中国与英国的经验》则提供了有关社会企业的理论分析,偏重英国社会企业发展现状、环境、趋势等基本面话题。
此书还回答了一些问题,比如,企业社会责任和社会企业是否类似?书中在不同类型企业的目标与伦理框架(同上,第7页)下,分析了主流企业、公司社会责任和社会企业的异同;社会企业涉及的领域有哪些?是不是像国内的民非一样主要专注于弱势群体领域?答案是否定的。英国社会企业部门极其多样化,从住房合作社到发展信托基金公司,从社区基金会到慈善交易部门,这是“一个多样而广泛的部门”(同上,第9页)。如果和国内民非比较,这是一个相当深入而专业的群体;在中国有哪些组织属于“类社会企业”或“准社会企业”?中央编译局丁开杰认为,民间组织、合作社、社会福利企业和社区服务中心在性质上都有类似之处……
丁开杰的长文(同上,第51~83页)是本书中唯一一篇中国论题文章,以作者的视角全面地展示了中国社会企业的方方面面:社会企业与参与者;非营利组织与创新企业家;社会企业的中国状况;案例分析;以及中国社会企业发展战略。
丁开杰选择了“北京农家女文化发展中心”、“大连公共服务社”和“上海罗山市民会馆”3个不同地区、不同服务对象的类似社会企业组织。这些组织都以服务弱势群体为工作对象,利用可能利用的资源,逐渐摸索着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的平衡。
中国社会企业发展战略方面,丁开杰概括为5方面: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改革社会管理体制,建立新型公私合作关系,提高第三部门的效率,推动民间组织的市场化和建立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育真正的社会企业家(同上,第78~80页)。
总体上看,丁开杰的文章属于研究型论文,方方面面分条捋析,理论较为翔实、阐述较为全面。
让我们再回到中国产生社会企业的可能性上。鉴于社会企业的非营利宗旨,决定了对它发生强烈兴趣的只可能是NGO,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企业,社会企业在中国“有潜力发展成为第三部门的一部分”(同上,第3页)。
尽管社会企业不同于慈善组织,许多志愿组织和社区团体可能参与了某种类型的产品和服务交易活动,但社会企业把交易视为它们的一部分重要而明确的商业活动(同上,第10页)。但对广大国内NGO的实践者来说,社会企业可能提供理念、方法、经营上的启发和思路。
社会企业的工作就是现在许多人所说的“社会创新”,如果读者对“社会创新”感兴趣,第39页的《社会硅谷》也可以从英国文化协会网站上免费下载。这个薄薄的小册子围绕“社会创新”的话题进行了全面的阐释。
如果综合来看以上3本书,有一个需要提及的“小事”是翻译色彩。3本书的主要内容全部来自英国并经国内人士翻译,因为语言表述习惯的不同和多多少少存在的翻译习惯,读者在阅读这些书时需要有更为宽阔的理解力和更细腻的包容心。对笔者而言,这是一种需要带着思考来领会的几本小书,不仅要熟悉陌生的领域和语汇,也要不时停下来,努力思索中文背后的英文原意。这种阅读的乐趣也颇有趣味,至少比那些老生常谈的“八股文”生动得多。
《社会企业家的崛起》案例之一“万花筒俱乐部”创建于1968年,距今已整整40年,社会企业的未来指向何处?阿育王基金会总裁比尔·德雷顿(Bill Drayton)气势如虹地表示:“社会企业家不会满足于授人以鱼或授人以渔。他们除非把捕鱼业革命化,否则不会罢休。”
相关书籍免费下载:英国文化协会北京代表处
http://dsi.britishcouncil.org.cn/zh/publications.jsp
(另外:中国发展简报网站也已提供链接)
注释:
1.《透视社会企业:中国与英国的经验》为《经济社会体制比较》杂志出版的增刊,用中英文本。为便于表述,此文以“书”概言之。因该书和电子页码体系有较大出入,本文中所引述之书中页码,均来源于中文版电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