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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对中国NGO的深刻影响研讨实录(下)

劳动合同法》对中国NGO的深刻影响研讨实录(下)

 

——根据11月25日下午研讨会纪要整理

 

 

 

 

 

从华为事件看劳动合同法背景下中国NGO的发展

 

 

 

 

 

(播放上海电视台财经频道电视节目“头脑风暴”短片,片中华东政法大学董保华教授与中国人民大学常凯教授激辩劳动合同法

 

 

 

 

 

董润青:大家对这档节目有什么看法可以发表一下。

 

 

 

 

 

徐玉领:华为其实是做得很高明的,华为的做法是让员工得益的。

 

 

 

 

 

董润青:那你是支持华为的。

 

 

 

 

 

鲁英:我12月29日上南方网看到这个事件的报道,我倒觉得华为很牛,我倒不说它高明。其实每个企业的背景不同,大小也不同,劳动合同法使一些没有竞争力的企业倒闭,这也没有什么。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林家铺子这个片子,其中讲的就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问题。我认为无论常凯教授还是董保华教授,他们在劳动法方面都是权威,他们是从不同的角度来进行讲述的。从当时来说的话,对于劳动合同法是比较多的反对,比如保护劳动者利益等。对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有很多偶然因素,又碰巧遇上了经济危机,我们必须重视这些问题。

 

 

 

 

 

董润青:你的意思是现在的就业危机不仅仅是劳动合同法造成,其实是由很多因素产生的。有相同或者不同看法的吗?

 

 

 

 

 

钟怡(上海新途社区健康促进社):我在想我们NGO是否有能力实行劳务派遣,NGO大多跟着项目走的,项目完成了,第二年是否就还需要这个人呢?对于劳动合同法到底是输还是赢,我想这不能仅仅依靠我们在理论上的争议,需要我们用事实来说话。

 

 

 

 

 

高亚莉(上海徐汇区博爱儿童康建园):我觉得这两位老师对中国的劳动合同法都提出了很多建议,难能可贵。在经济发展和改革的大背景下,任何东西都要尊重经济规律。现在劳动合同法是在探讨之中,讲谁赢谁输都很难说。作为参加这个研讨会的我,更加关心NGO在劳动合同法之下的应对。刚才这些都是宏观的,谈的都是企业,这个劳动合同法到底有没有考虑到我们NGO的利益,好像相去甚远。大家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都很困惑,像我们康健园中如果碰到工作连续十年以上的员工,我们不知道怎么做,我们NGO本身对劳动法也不熟悉,NGO是很脆弱的。我们康健园是帮助残疾儿童和他们家庭,我们本身也不强大,我们NGO本身就是弱势。

 

 

 

 

 

董润青:你们机构现在遇到了工作十年以上的老员工吗?

 

 

 

 

 

高亚莉:有一两个,还不知道怎么办。NGO本身是依靠捐赠生存下来,感觉就像是在夹缝中求生存,必须小心翼翼地去做。

 

 

 

 

 

潘郁(湖南爱弥儿智障人士发展中心):我是湖南爱弥儿智障人士发展中心的。我们机构很早开始成立。我们和员工一直没有签订很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我们基本像小小鸟那样,把社会保险折算成工资发给工作人员了。我们员工也有些不是本地的,如果给他们缴纳了社保,如果他们要走的话,很多钱都是拿不到的。听了这个讲座后,我更加困惑了。我想这个困惑不仅仅是我们一家的困惑。

 

 

 

 

 

董润青:如果不签合同,这样很容易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如果执法部门发现的话,那你们怎么办?

 

 

 

 

 

潘郁:实在不行,那只好炒人了。

 

 

 

 

 

沈亦灵(上海市静安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我们这个组织是有点特殊,是属于半官方组织。在我们静安区,人员分为公务员、社工还有党群工作者等。我们目前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类人员,我们只是参照社工身份按项目来工作的,明年可能就会面临失业。我们是诚心诚意来做这份工作的,但看似机会却很少。

 

 

 

 

 

董润青:你是从劳动者的角度来讲的,是吗?

 

 

 

 

 

沈亦灵:对的,我是从劳动者角度来说的。

 

 

 

 

 

刘丽华(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我们组织的人员都是很热情的人员,希望组织可以发展下去。那组织能给他们什么承诺呢?

 

 

 

 

 

徐玉领:我们单位主任是佟丽华律师,在从事农民工法律援助之前是从事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的,注册了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之后,与律协共同成立了未成年保护中心。他从2003年开始代理农民工案件,2005年9月成立了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这个工作站是司法局批准的,但并没有注册,是以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和北京市致诚事务所为依托的。当时,我们的用工形式非常特殊,我们机构的律师是事务所的人员,与机构签的是聘用合同。之后与全国律协成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委员会,也获得联合国开发署国外的资金支持,并且也推动22个省份建立了有专职律师的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这个援助工作你做一年也可以,三年也可以,都没有限定,但总是在为社会做公义。但是我认为作为一个成熟的NGO,没有一些长期共同工作的人是不会得到长远发展的。即使是所谓“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的军队,也有一些长期工作的人员,不可能所有当兵的人干两三年就换一拨,必须要考虑传承单位的一些固定人员。我们单位有16个工作人员,在NGO里面应该算还是比较大的,像其他规模比较小的NGO不知道是否有这样的考虑。我们是2005年9月成立,06年1月份与全部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由于户口等因素,不同的人之间存在着一些差别。同时我也在考虑像我们这样的人到底是处于劳动者还是管理者的角色,像今天我来参加这个会议,那应该说是作为一个管理者的身份参与的,但同时我们是作为维权人士,也常常向我们的主任争取我们的权利。

 

 

 

 

 

张海涛(国际行动援助中国办公室):我原来是企业里工作的。劳动合同法,对于企业的竞争力是有影响的。像华为这样的企业,虽然工作很辛苦,但工资也是相当高的,这是大企业。对于中小企业,国家是扶持的。像我们这些草根的NGO,政府也应该支持。在这个调整时期,NGO不能像企业一样吞并,每个机构的理念是不一样的,道不同不相为谋。作为机构,要加强筹资和规范能力。NGO可以通过和大企业合作,增加员工的福利和待遇,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

 

 

 

 

 

任刚(热爱家园青年社区志愿者协会):我们是热爱家园志愿者协会,建立已有10年之久。我们是由一帮法律系的学生发展起来的,现在发起了一些社区项目。相对而言,在劳动关系方面比较规范。其实劳动合同法对我们NGO影响不是很大。我们NGO里面有两部分人员,一部分是全职人员,第二部分是志愿者。志愿者又分为学生和在职志愿者。劳动合同对我们这些志愿者没什么问题。我是一个在职志愿者,本身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范晓红:在劳动合同法后,我们也开始了一些规范,给企业发放员工手册等,在保险方面实行弹性制,不愿意选择保险的,先签订一个协议。我们也开始实行个人能力评估,可以促进集体工作的能力。

 

 

 

 

 

陈晓英(重庆市忠县自强残疾人服务站):我来自重庆市忠县自强残疾人服务站。我们机构是从基层发展起来的,是靠项目生存的。在劳动合同法后,我们也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也缴纳了社会保险。资助机构也要求NGO为工人缴纳社会保险。我们NGO对员工很人性化。

 

 

 

 

 

徐玉领:劳动合同法会增大用工成本是毫无异议的。但是具体的操作是怎么样的?对每个NGO的影响是不一样的,有些NGO觉得现在可能没有影响,并不表示将来没有影响。现状是我们NGO很多没有规范。作为法律,这个法是定下来了。像美国工人工资占GDP远远大于中国,看来我们的工资还是有上升空间的。

 

 

 

 

 

庄力:大家对法律知道是有限的。我们跟董老师提出这些问题,也是想规避这些问题。如果我们签劳动合同,会大大增大我们的成本。

 

 

 

 

 

李媛媛(甘肃省绿驼铃环境发展中心):我们NGO只有两三个人是全职工作人员,但也是注册的,我是属于兼职人员的。劳动合同法后,就产生了一个留人问题。像我们的NGO也很规范、也签订劳动合同,但就是留不住人。

 

 

 

 

 

杨荣臻(联合国际学院志愿服务发展中心):这部劳动合同法对我自己个人有什么保护?我越想好处越多,这部劳动合同法是面对全国的劳资双方,为了达到和谐稳定关系。今天在会的人说我们今天是在探讨宏观层面的,我不是很赞同。我觉得今天的探讨对今后有指导作用。无论是政府还是市场,都有缺位的时候,那么作为第三部门的NGO以后该怎么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但是我对NGO的发展是有信心的。既然已经是法律,不管是应对也好,还是规避也好,但你必须要去做。

 

 

 

 

 

王雷军(上海乐宜):我本身也不是学法律的,也没有看过这部劳动合同法。如果说常老师是站在劳动者立场上,董老师是站在用人单位立场上。那我肯定站在常老师这边,我是来自农村的。NGO的问题,是其本身的问题,是你单位发展的问题。如果说劳动合同法提高了用工成本,你筹不到钱,就下去,换其他有能力的人上来。法律只是设最低的底线,NGO不能连底线要求也做不到啊!

 

 

 

 

 

徐金凤(浦东新区社会工作者协会):对我来说,我是一个初学者,刚加入社工协会,明年我们项目将结束,但我的合同还在。对于以项目为生存的NGO,如果没有项目,那我们怎么办?但是随着对协会渐渐有了更深的认识,会有比较好心态。同时,我们团队比较有凝聚力,也在逐渐创造自己的品牌,克服困难。

 

 

 

 

 

董润青:我们听到了不同的声音,有支持这部法律的,也有反对这部法律的。也听到了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视角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有从管理者的,也有从劳动者的视角。在这个社会中,NGO似乎被边缘化,全部的焦点都集中在企业劳资双方,这样的研讨会应该多一点,让社会更多地听到我们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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