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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儿童发展和政策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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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自20世纪80年代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中国贫困发生率显著下降,减贫成效获得全球高度评价。在贫困人口大幅减少的同时,中国政府亦高度重视贫困地区儿童保护与发展事业,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旨在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等基本权利的政策法规,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国家儿童保护和发展的政策、法律保障体系。在中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全体儿童特别是农村儿童在基本生活、教育、医疗卫生等各方面保障水平大幅提高,为其他国家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儿童发展和权利保障事业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
成效斐然的同时,中国弱势儿童群体数量依然庞大也是不争的事实。尤其是受到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近年来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等结构性因素的影响,中国农村儿童发展和权利保障依然面临诸多挑战。农村贫困儿童生活保障、留守儿童安全、流动儿童公平教育、残障及五保儿童基本保障、贫困家庭代际传递对儿童的不利影响等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中国现阶段减贫目标的实现,而且很可能制约国家长期减贫目标的成功实现。
当前,中国的减贫事业正在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2013年底,中央政府颁布了扶贫领域最新纲领性文件——《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将“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作为中国扶贫工作“六大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 。如何清晰辨识包括儿童在内的不同类型贫困群体及其致贫特点、如何建立更具有针对性和瞄准性的减贫政策和运行机制,将是中国政府在新的减贫阶段重点回应的挑战。2014年3月,李克强总理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庄严承诺:今年将继续减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要继续向贫困宣战,绝不让贫困代代相传。
作为最易掉入贫困陷阱而无力自拔的弱势群体,贫困农村儿童权利保障和公平发展应继续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切实投入。与国际社会交流、分享儿童保障政策及具体实施方法,也应成为促进中国儿童发展事业的应有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