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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社工不可替代作用凸显 | 2016国际社工日调查

南方日报 2016-03-15 记者 房珊珊 李强

 

       今年3月15日至21日是第五届“岭南社工宣传周”,在社工宣传周来临之际,记者走访了广州、惠州、汕头三地的社工机构和一线社工,调查了解当社工随着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多种模式进入百姓生活,我省不同区域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社工机构和社工在“十三五”开局之年,怎样迎来新的发展?

 

以社区为平台 为居民提供个性化服务

 

       3月9日下午4时半,广州下着大雨。十余位中学生在社工带领下,来到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街道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家综”)进行桌游技巧学习。这并非课外活动,而是学校跟家综结合,利用学生课堂时间,组成小组,发掘青少年的兴趣与强项。

 

       根据广州市民政局最新数据显示,从2010年试点发展、2012年全面铺开至今,广州已建成街(镇)级家庭综合服务中心166个,2015年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共投入财政资金3.3亿元左右,服务群众260万人次。

 

       地处珠三角的惠州市,选择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社综”)模式。从2013年至今,惠州已建成社综试点共50家,覆盖全市7个县(区),政府平均对每家社综投入财政资金40万元。

 

       在惠州市桥西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公里范围内,有5508位老人。该社综针对三无、残疾、独居老人等开展了“80后独居长者探访计划”、护老者能力提升和居家安全排查等多个项目,让社工、护理师、康复师和志愿者一起上门服务老人。

 

       家综为当前广州社会工作服务内容的主要载体,面对是否以办活动为主等质疑,普爱社会工作服务社总干事吴娟认为,社会工作三大手法其中之一便是社区活动,社工的专业性为解决社会问题带来了不同视角。

 

       “社工行业的专业性决定了它具有不可替代性,我们要提高社工的地位,引导社工向专业化走。”广东省民政厅相关人士表示。

 

       目前,广深及珠三角等城市在更多细分领域如社区矫正、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等方面已出现社工身影,像记者走访的广州市红会医院购买了医务社工服务、广东省高院跟普爱社会工作服务社合作进行司法社工购买等。

 

社工流失与流动并存 本土化趋势增强

 

       随着社工入社区、入街道,知晓度在提高的同时,社工因为岗位工资偏低等因素带来人才流失的问题也备受社会关注。

 

       根据《深圳市社工行业年度数据报告》显示,2014年深圳社工平均在岗3535人,离职1622人,流失率高达22.2%,超出20%的警戒线。而广州市也有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社工人才队伍离职率达24.55%。

 

       记者在走访惠州、汕头等地社工组织时发现,尽管部分社工人才从省内广深莞一线城市离开,但仍未离开社工行业,而是前往三四线城市社工机构继续服务。

 

       惠州市公民伙伴社工服务中心的张晓园、汕头市社会福利中心的钟丽霞、汕头市莲下镇社会工作站的杨勃等均在广深等城市从事两至三年社工之后,回到家乡。他们告诉记者,除了收入之外,更多的是看到家乡社工行业的发展前景,希望能把理念跟专业服务带回家乡。

 

       据惠州市社会工作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惠州有1.3万多人参加社工考试,目前持证社工已有2617人。从2011年社工持证人数103人到破2000人大关,社工人才奖励机制功不可没。

 

       据了解,2014年至2016年,只要在惠州报名参加社工职业水平考试并通过的,初级社工(师)一次性补助1000元,中级社工(师)补助2000元。

 

       汕头市2012年正式开展建设社会工作平台和培养社会工作者队伍方面的工作。从2013年8月起,汕头市在11个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试点,从市级福彩公益金安排经费,给予每年每站5万元的试点经费。

 

“专业社工 全民义工”试点启动

 

       据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广东省成立民办社工机构1018家,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超过1.6万个,持证社工人数达到4.3万人,注册志愿者513万人,均位居全国前列。

 

       广东省民政厅今年2月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专业社工、全民义工”试点工作,全省将分领域推进社会工作服务,充分发挥社工专业引领作用,并促进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联动发展。

 

      “社工是社会问题的专业服务者,为社会问题的预防和缓解提供专业支持;是公共服务短板的弥补者;同时也是公益服务的培育者,将通过社会资源链接,有力地带动志愿者行为。”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副秘书长段鹏飞表示。

 

       除了更多的试点工作之外,广东省在社会工作领域的建章立制也值得关注。

 

       汕头市已于去年3月1日开始施行全国首部社会工作者地方法规《汕头经济特区社会工作者条例》,鼓励社工机构注册民办非企业单位,同时把“政府购买”写入法规。在粤东西北地区财政供给面临不足的情况下,把“政府购买”写入法规便是向社工行业倾斜的体现。广州市今年也有望出台《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条例》。

 

       随着各地市在社会工作地方法规的探索,“十三五”期间,社会工作者的合法权益、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招投标和评估标准、民办机构如何介入等问题,将有望在地方法规的界定下,更为规范、专业和明确。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平台社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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