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
汪伟楠
北京师范大学社发学院非营利管理方向 博士生
对于市场,不同语境、不同理论背景之下有不同的含义,大家在讨论市场作用时往往是在不同意义上使用“市场”这个词的,这使得有些争论不太容易形成交锋。当从宏观意义上把市场理解为一种资源配置的机制,一种供需对接的过程时,其重要性是毋庸质疑的,“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也是当前深化改革努力推进的重要方向。但将视线放窄、放细,各种具体情境下市场的作用是否有其限度,这是我们值得思考的问题。
早在十几年前就有学者认为,市场经济之于第三部门发展的作用并不如许多论者一厢情愿所想的那样,全是正面促进的作用,而是具有一定正反作用同时存在的复杂性(陶传进,2003)。笔者同样感到,一般来说,市场是其自我净化、自我纠正功能的,那些不负责任、没有道德底线的企业或非营利组织可能会在竞争中被市场逐渐淘汰,但从短时段的具体领域来看却并不总是如此。微信公众号第三部门思想汇上曾发表过一篇《只有市场才能解救中国教育》的文章,在此笔者想联系实际就此话题再做些延伸讨论。
教育特别是特殊教育是重要公益领域,该领域里市场作用的机制和效果值得我们探究。以自闭症及相关教育服务为例,我们期望看到的当然是一个秩序井然、功能健全的市场,但现实确并不总与希望相同。目前自闭症康复及教育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了乱象,当然与前几年相比有逐渐向好发展的趋势。近距离仔细观察这个市场就会发现,众多机构都以“专业”自称,实则不同机构间各种理念、做法大不相同甚至截然相反。当然,该领域有其自身特有的复杂性,例如自闭症相关研究尚在不断发展过程之中、社会公众对此尚不十分了解等等。但引人注意的是且不论那些有争议的做法、效果存疑的机构,就是那些是明显打着科学旗号、旨在忽悠的骗人机构(有名的有:“莆田系”自闭症医疗骗局)常常也迟迟未见其倒掉。优胜劣汰的情形虽有,但劣币好端端地霸着位置的情况也不鲜见。市场作用机制为何如此迟缓,值得分剖一二。
主流经济学通常把生产和消费视作相互独立的,经济学家分别为二者设定了各自的最大化函数,随后剩下的就是求解最优的问题了(朱海就,2016)。
事实恰恰相反,生产和消费之间存在密切的互动关系,供给和需求常常能相互生发强化,供给者不仅能满足需求,也可以影响需求、乃至创造需求(一个例子是,苹果新一代手机生产出来之前,消费者并不知道自己要什么样的手机、甚至根本没想着换手机,看到新产品之后忽然就觉得这正是自己想要的)。由于供需之间存在这样的互动关系,使得市场机制作用发挥在一个发育初期、尚不成熟的市场中变得尤为复杂。
还是再以自闭症为例,目前前沿的研究普遍认为将自闭症谱系障碍视作一种简单可治疗的病症去追求治愈是不科学的,但总是会有一些为人父母者难免存在一些不切实际的期望或幻想。在投机者看来,这种期望或幻想上是一种潜在的、强烈的需求,只要去迎合这种需求,就能在市场中辟出一片天地。现实情况也的确如此。正确的理念、正确的做法总是稀有的,但伴随着自闭症生命所能经历的筛查、康复、教育、融合的各个过程,总是会有各种形式各异的偏见和做法,行路难,难在多歧路。一些机构专门利用那些偏离科学的需求在市场中谋利,而这种扭曲的供给一旦形成,反过来会鼓励、强化那些有偏差的需求,进一步固化供需关系。如自闭症孩子一旦在最开始时接受了不当的干预、错过了关键的时点,后续换到正确的教育方法上来也一时难以适应。再如在所谓的“网瘾戒断”案例中,家长一旦图省事把子女送到戒断中心进行电击治疗,导致亲子之间的信任关系被破坏,后续可能更难与孩子沟通,从而形成对暴力控制的依赖,一次次重复之前的选择。
这种专门迎合特定需求的组织一旦出现,往往能在尚不健全的市场中找到自己的拥趸,开辟一块自留地,对市场机制形成干扰。或许其存而不倒恰恰不是对优胜劣汰的否定,因为根据一些常见的衡量企业发展的经营性指标来看,这些投机的企业或社会服务机构,往往经营得很好,能以“优胜者”的姿态出现。
站在普通的市场参与者的角度,自闭症康复教育机构面对家长不切实际的想法、可能对科学的教学形成干扰的要求应当如何处置呢?存心欺骗、恶意利用者挑战道德底线,应当坚决否定;排除这种选择而外,剩下理应被市场接纳的选择不外有三:
第一种选择会在不影响其整体方法科学性的前提对家长需求适当迎合,目前不少机构就是如此。另一种立足于合理经营的选择懂得利用市场筛选机制,即我只为那些认同机构理念的家长提供服务,理念不合的家长请自行用脚投票。还有一种选择是在教育孩子的同时培训家长,帮助家长学习这个领域的研究成果、科学理念,带领家长一同进步。
值得比较的是后两种选择。第二种选择可谓中规中矩,而第三种选择则较为有趣。许多做出第三种选择的机构为家长提供的培训是免费的,当然也有部分是收费的,不管收费与否,笔者认为这种行为是具备一定公益性的,因为家长培训往往费力不讨好,如果完全按照市场的逻辑视顾客为上帝、唯顾客需求马首是瞻的话其实作为供给方的机构并不一定需要这么做。不做家长培训,不引导家长理念事实上并不影响机构赚钱,甚至可能会赚得更多。有些人把做出第三种选择的机构称为社会企业,笔者认为用什么样的说法并不那么重要,无论是企业还是非营利组织,公众对其责任意识的期待应该是共通的。
现实当中做出后两种选择的机构在竞争中并不一定能取得竞争优势,甚至也难以向公众说明为什么那些一昧迎合错误需求的机构是不好的。
因为在竞争中理念、做法上的细微而关键的差别并不能即时地通过市场机制得到反馈,或许经过不断发展的长期的市场过程之后,那些较好的机构会逐渐胜出,但在某一时一地要对机构的好坏进行判断,单从市场指标上来看往往是不够的,这就是为什么需要专业人士介入机构评估的一个重要理由。
不仅在自闭症领域,即使是更大范围的特殊教育乃至整个教育领域的市场均呈现这样的特点,即不深入观察,仅以市场表现来论机构优劣往往离我们的理性差距太远。有人说政府应当出面解决这个难题,或出台标准、或个别干预。但这恐怕也并非一个好的选择,因为其一政府无法保证其总是更专业、更理性,更重要的是政府注意力的投放常受到种种限制,这种注意力投放的限制往往也制约了其专业表现。即使是专业人士,在面对这一难题时也容易陷入价值中立与价值不中立的选择张力之中。或许难题最终还要依赖市场发展过程来解决,但问题在于,对市场的作用机理不加考察而盲目推崇是不可取的。
笔者之所以反对公益领域不加详查地一昧呼吁市场化、规模化,就是认为理应给予那些在市场尚不健全之时,在浩浩汤汤的潮流之中能够迎风而立、坚持操守、不放弃特有理念价值追求的一批小而美的组织一个公允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