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开工第一天,深圳社工就收到一份“开工利是”:市民政局就《关于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若干措施》围绕当前我市社会工作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解决举措。不少社工表示,这是最好的开工利是。
“1+7”文件不能满足社工发展需求
据了解,2007年,深圳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及7个配套文件,即“1+7”文件。得益于顶层制度设计,深圳社会工作经过10余年探索实践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国社工发展提供了理论、政策和实践的样板。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近年来国家对社会治理、社会工作重视程度的不断提升和人民群众对社会服务需求的日趋多样化、个性化和专业化,现行政策开始逐渐显露出与我市社会工作现状匹配性、适应性不足的情况,更重要的是深圳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吸引力明显减低、社会工作者职业发展空间与岗位激励制度明显滞后发展需求、社会工作从业人员队伍良莠不齐影响服务质量、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中介化、空心化倾向致使专业能力偏低等问题已逐步显现。按照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原则,市民政局草拟了《关于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的若干措施》。
社工平均工资提高至10647元/月
薪酬问题是社工最为关注的问题。《若干措施》提出,社会工作者的薪酬指导标准按照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上年度发布的“卫生与社会工作”行业工资指导价位平均值执行,将“1+7”文件中“社会工作者薪酬不低于同等条件专业技术人员薪酬水平”的表述进一步明晰化。
按照目前指导价位,社工平均工资标准将从5000元/人/月提高至10647元/人/月(税前,含个人五险一金),社工人力成本标准将从7.6万元/人/年提高至16.01万元/人/年,增幅109.23%;全市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经费从2017年6.5亿元增长至2019年12.07亿元,增幅85.16%。据了解,该制度的建立,将有效解决2007年以来因缺乏依据而未更新发布社会工作者薪酬指导价的情况,对社会工作者给予与其他专业技术相平衡的薪酬福利待遇,改变我市社会工作者薪酬待遇普遍偏低的状况,全面提升行业吸引力,留住更多的社工人才。
“谁使用谁购买”
据了解,深圳社工发展之初,为促进社工服务的尽快普及,社工服务统一由市、区两级民政部门购买,然后将社工岗位嵌入各职能部门使用,经费由福彩公益金、区级财政分别保障。但岗位购买主体与使用主体相对分离的状况,也存在不少问题,一些职能部门,比如部分医院开始自行购买社工服务。
针对该问题,《若干措施》将“民政集中购买、分部门使用”转变为“谁使用谁购买”,明确提出各职能部门、群团组织是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购买主体,购买服务时应以项目购买为主,并将依成本核算的项目购买经费纳入各部门的年度财政预算。同时,为规避分部门购买机制下可能产生的社会工作者行政化及服务管理多头化的问题,《若干措施》还创新性提出了建立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备案制度、服务统计制度和分领域培训制度。
据悉,该举措将更好地发挥各职能部门在推动社会工作发展上的主动性、能动性,更好地满足不同领域不同服务对象日趋增长的多样化、个性化、专业化需求,改变购买社会工作岗位标准“一刀切”和经费增长空间受限于福彩公益金规模的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