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在手机上刷《今日头条》,无意间看到一段清华大学副校长、著名教育理论家、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谢维和教授接受记者采访的一段视频。谢维和教授在谈到“中国离高等教育强国还有多远”这个问题的时候,提到他2017年5月18日在《人民日报》发表的一篇题目为《“双一流”政策的关键词分析》的文章和主要观点。谢维和教授在这篇文章中指出,“一流”不是一个层次概念,而是一个水平概念,层次低也可以水平高,高层次也可以低水平;不同层次的大学都可以达到一流,学科也是如此。据此谢维和教授认为,“双一流”建设的目标不能仅仅是高层次的大学,而应该选拔和支持高水平的大学。这样,才能真正引导高等学校提高水平,而不是追求层次。
谢维和教授的这个观点很有道理,很深刻。
不仅仅大学学校、学科如此。谢维和教授的这个观点,还逻辑地包含着以下内涵:大学教师也是这样,教师的层次高(比如毕业的学校、学历层次高,工作单位的层次高),不一定就是高水平;反之,教师的层次低(比如毕业的学校、学历层次低,工作单位的层次低),也不一定就是低水平。
现实中,我们在各种场合常常能见到,某些从“一线”名校(包括海外名校)毕业、学历层次高,或工作单位的层次高的学者专家,自我感觉不是一般地好,他们在日常言谈中,自负之情溢于言表。这些学者专家中确有贡献大的“牛人”,有资本自负。也有一些自认为“毕业一线名校”,具有“高层次学历”,或“工作的单位一流”,所以“我也一流”,但实际上在本领域的创新性贡献很少,甚或根本没有什么创新性贡献的庸人。
学历与工作单位的层次高,自有让世俗羡慕的理由。但真正令人长远羡慕甚至敬慕的,是一个学者业内的“一流”贡献。
基础教育也有同样问题。包括深圳在内的一些一线城市的基础教育界,近年来引入“高层次”大学北大、清华的博士与博士后越来越多。但这些“高层次”的毕业生离高水平还有一定距离。“高层次”只能代表一个出身,而高水平代表的是后来的工作成就。至于工作成就嘛,这要走着瞧。
2021/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