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论文答辩是一件神圣的事。博士起初和硕士本来是类似的意思,只是后来有人把博士略微拔高了一下而已。当然这个也和人类社会进步导致有更多的“闲人”得以脱离体力劳动而专职教书育人有关。在这一点上,中外有类似之处,因为博士在英文中的字根就是教书的意思,而我们国家走的是字面意思,就是博学的士大夫之流。博士的授予起初是教皇的特权,大概是在中世纪,德国的大学获得了颁发博士这个称号的权力,从此,博士,硕士,学士等学位称号和大学之间建立了绑定的关系。
正因为这种历史上代表了对拥有更多知识的人的尊重,在获得博士学位的时候,才会有一整套章程。最原汁原味的章程当然还要是德国的大学。比如答辩委员会的成立,答辩程式的规范,答辩过程的严谨,甚至包括博士学位授予时候的仪式等,无不代表着博士学位的崇高地位和受人尊敬的形象。
近些年来,我们国家在博士培养方面独霸鳌头,成为了全世界产出博士最多的国家,甚至碾压欧美。有识之士因此也开始忧心忡忡,担心我们是在“灌水”。如果说我们所有的博士都是灌水,那一定是失之偏颇的。但是如果说我们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平均水平会下降,未尝没有道理。 形成这个局面也是有一些客观的原因的。比如行业的细分导致在各个行业都会有出类拔萃的人才的出现和需求。 尤其我们国家是号称全世界唯一具有全门类工业部门的国家,那我们的行业基础也一定是全门类的,也就要求我们有所有门类的教学和科研伴随。 从现实意义上出发,我们全面的博士培养模式会有助于筛选从大到小,从广到专各个门类都有的博士们,即便成不了博士,我们还是可以让这些人进入对应行业发挥作用。因此,博士益多不益少未尝不对。另外,我国培养博士的成本可以说是全世界大概最低的。月薪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现实让我们的博士生们有了现实的压力,不得不用尽全力去在自己的研究方向上有所成就,为将来的发展和经济状况的改善拼搏。事实上,博士生一旦完成毕业,就会立即进入相对高收入的行列。
虽然多培养博士生并没有错,但是如果劣质博士太多,会影响社会对博士群体的评价。目前,社会上对某些行业的博士评价就有不满。虽然原因很多,但是不排除博士学位的授予有偏随意的地方。在法学理论中有一条“程序正义是前提”的理论,同样的在博士学位授予方面,是否达到了程序合格的要求的确值得商榷。
首先在过去的博士培养中不存在博士培养年限的问题。如果实在运气不佳,或者也有人并不在意博士什么时候读完,读个10年8年的也是大有人在。甚至到目前,仍然有些国家会存在这样的现象。那么是不是读的时间越长就越好呢?当然也不是,总不能你读到60岁80岁了还对你有认可吧?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鉴于博士研究生的确有点“僧”的意思在里面,如果有人愿意修行,其实未尝不可,只要条件允许即可。尤其类似于数学,天文,理论物理等并不需要多少个人化设备或耗材的方向,只要给他开放平台,就让她自由探索实在看不出什么坏处。既然寺庙都允许和尚待一辈子,有人能做一辈子博士生应该也允许。
急功近利的限制培养时间其实并不适合博士的培养,因为人有愚钝精明之分,也有运气上的差别,对于未知世界的探索,免不了会有误入歧途的时候,需要的是百折不回的勇气,所以要敢于给学生这样的平台和条件。所谓从0到1的创新,无不是需要这样的过程,作为科研主力,更要让博士生有这个条件。另外,对于博士生的生活,也要舍得给予,博士生都可以有小我的牺牲,那国家还能有什么顾虑呢?
如果放开年限的限制,那博士生的考核就显得十分重要了。目前我们的培养体制里缺的恰恰是这一最重要的环节。出于保密的需要,往往同一个科研单位内的不同课题组之间会缺少必要的交流,更不用说对博士课题的监督了。即便有名义上的博士培养委员会,有多名教授担当,但是名存实亡的现象也比较普遍。
当然,我今天最重要的主题是想写博士培养程序的合格化,即怎么才能让“程序正义”回归到博士培养过程中,让博士这个头衔重新让人敬畏。除了培养过程中对培养程序的严格要求和监督之外,在答辩环节的偏松现象更值得我们警惕。可以讲,我们几乎看不到答辩失败的案例。
既然号称是答辩,那就是一个彼此切磋的过程。经典的博士答辩,证明的是答辩人甚至优于参评人,或者至少不比参评人差,因为一旦答辩成功,答辩人就会和参评人一样成为博士,平起平坐。与之类似的是美国律师行业的合伙人制度。只有当某个律师在行业上取得骄人的业绩,才会被选为合伙人,也就是持份者的意思。博士答辩应该是和这个看齐的,因为博士一旦成为博士,将会负责其所在领域的规则的制定与维护,行业的发展与进步,后学的培养与扶持。可是我们的答辩目前却失了水准,流于形式。只能说答辩委员会的专家没能起到该起的作用,要么是利益相关,要么是朋友义气,还有明哲保身,甚至技不如人。 从而导致博士的水平面临风险。
虽然在博士学位授予环节我们还保持了博士袍博士帽,但是仪式和实际答辩之间是脱节的,自然会削弱这个仪式的神圣感和敬畏感。最关键的是,仪式除了留下几张纪念照外,还有什么意义呢?不参加仪式并不能让博士毕业生少一根毫毛。
最值得诟病的是,博士生一旦进入答辩程序,就再没有任何风险,一定会得到学位,如此设计让兢兢业业刻苦修行的学生和由于一无是处被导师劝离的学生之间没有了任何区别。想象一下目前有多少学生是熬够了年月,由于经费的问题,或者导师实在无法忍受,又不忍心剥夺其学位才走上答辩的?
因此,如果让我去提一个实现“0到1”创新的方案,我觉得从博士生培养,甚至硕士生培养的正规化入手比较有效,例如可引入匿名评审制度(比如设立专家库随机抽取),对硕博士论文进行匿名评审(可要求屏蔽文章发表信息,避免受到文章的干扰),允许评审失败,更允许答辩失败,评审和答辩委员不一致。早期执行可设置失败率百分比,比如必须有10%的博士生答辩失败。也可降低培养时限要求,比如允许多读几年,当然要做好保证博士生安心做工作的经济保障。 也要允许阴性结果的答辩,不能唯文章论。 这种对博士培养的监督和加强,同时恰好也可与对导师的评价结合到一起(参考http://blog.sciencenet.cn/blog-2199015-1221791.html)。
另外值得指出的是,答辩和博士授予仪式之间要结合到一起,答辩结论的公布和答辩仪式,学位授予仪式之间要结合,增加博士学位的荣誉感和成就感。当然可以有更多的别的措施来增加博士学位的含金量,让社会逐步的对博士学位的认可度上有提高。这样积累10年左右,我们的科研一定会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