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SCI,立什么?
建制度。改革高等科研院所人事制度,强化法律制度保障。绵绵用力、久久为功,避免近亲繁殖,唯才是举,不因身份不同而差别对待;突出中长期目标导向,制止对高层次科技工作者绩效的季度年度等短期评价考核;积极推进和规范完善专业技术岗位长聘制度,引导科技工作者选择更具有挑战性科技问题开展攻关。
强质量。完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鼓励和引导高质量科技成果产出。强调创新质量和原创价值,强化代表作制度,坚决摈弃创新活动计件式评价方法;杜绝将论文数量、项目和经费数量、专利数量等,等同于成果,与科研人员绩效挂钩的懒政惰政落后做法;加强科研生产一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青年人才培养。
分类别。创新可以分为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产品研发及商业模式创新等不同层面的创造性活动。对不同层次的创造性活动,应分类别采用不同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对于科学发现,要强化同行评审制度。同时,以法律保障,尽量消除人情社会、面子文化、圈子江湖等潜规则左右专家行为现象。
重实效。强化实践检验和市场导向为主的技术创新成果评价标准。鼓励条件较好的科研机构重点开展重型科技创新活动;完善科技人才激励机制,鼓励重大创新创造;明确技术成果的形态必须是材料、工艺、设备、系统等实体;强化技术成果的可应用性和普适性等的评价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