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是美国诗人艾米丽·狄金森的一首代表诗歌作品。我个人比较喜欢。尽管喜欢,但也多少有点遗憾,比如诗歌的第一节首行“Hope is the thing with feathers” 这种表述因笼统而意境丰富,一下子就把读者的好奇心触动了。这里面有一个语法问题或许应该明确,冠词“the” 用的太突然。
后面的诗节中进一步明确了那个长了很多羽毛的“东西”是一只“小小鸟"。这种近乎直截了当的"抖包袱"使得整首诗歌的用喻有些"自以为是"。很显然,世界上长满羽毛的东西不只有鸟,还有其他物种。尽管“它”总是栖息在灵魂的深处唱无词的小调,但强行说它是小小鸟就涉嫌指鹿为马了。
小小鸟既然用待在灵魂深处,你就不大可能在最寒冷的土地和最陌生的海洋见到它。艾米丽完全忽略了小小鸟的地域性适应力和环境生存能力。所以,非常遗憾,这样的小小鸟,也就是艾米丽所歌唱的“希望” 尽管到处都存在(这是艾米丽自己的观点),但“希望”从来是我行我素,从不理会艾米丽。
如果我写这样的题材,我会把“希望”的不确定性和“马太效应”的势力属性也一并表述出来,使得诗作的思想深度得以提升。使得作品更深刻,更显本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