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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因里希因果连锁理论

  1931年,美国的海因里希在《工业事故预防》一书中,阐述了工业安全理论,该书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论述了事故发生的因果连锁理论,后人称其为海因里希因果连锁理论。

  海因里希把工业伤害事故的发生发展过程描述为具有一定因果关系事件的连锁,即:人员伤亡的发生是事故的结果,事故的发生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由于人的缺点造成的,人的缺点是由于不良环境诱发或者是由先天的遗传因素造成的。

  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过程概括为以下五个因素:遗传及社会环境,人的缺点,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事故,伤害。海因里希用多米诺骨牌来形象地描述这种事故因果连锁关系。在多米诺骨牌系列中,一颗骨牌被碰倒了,则将发生连锁反应,其余的几颗骨牌相继被碰倒。 如果移去中间的一颗骨牌,则连锁被破坏,事故过程被中止。他认为,企业安全工作的中心就是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机械的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中断事故连锁的进程而避免事故的发生。

  事故因果连锁中一个最重要的因素是管理。大多数企业,由于各种原因,完全依靠工程技术上的改进来预防事故是不现实的,需要完善的安全管理工作,才能防止事故的发生。如果管理上出现缺欠,就会使得导致事故基本原因的出现。

  “三 E”原则:

  造成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主要原 因有: 技术原因; 教育原因; 身体和态度原因; 管理原因。 针对这些原因, 可以采取三种防止对策, 即工程技术(Engineering) 对策, 教育(Education) 对策和法制(Enforcement) 对策。 即所谓的 3E 原则。

  冰山理论:

  把一个员工的全部才能看作一座冰山,呈现在人们视野中的部分往往只1/8,而看不到的则占7/8。对员工来说,外边的1/8 是其资质、知识、行为和技能,下面的7/8 则是由职业意识、 职业道德和职业态度三个方面形成的基石。要培育优秀的职业化素质,就要重视这三个隐性方面的内容,因为它占有员工素质的7/8,同时还深刻地影响着员1/8 的显性素质。浮在水面上的1/8 是他所拥有的资质、知识、行为和技能,这些就是员工的显性素质,这些可以通过各种学历证书、职业证书来证明,或者通过专业考试来验证。而潜在水面之下的7/8 的东西,包括职业道德、职业意识和职业态度,我们称之为隐性素质。 显性素质和隐性素质的总和就构成了一个员工所具备的全部职业化素质。例如:应届毕业生在显性素质方面表现还可以,但在隐性素质方面由于没有得到过培训,所以比较欠缺,这就是很多企业不招聘应届毕业生的真正原因。

  职业化素质既然有大部分潜伏在水底,就如同冰山有八分之七存在于水底一样,正是这八分之七的隐性素质部分支撑了一个员工的显性素质部分!员工素质的“水上部分”包括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是显性的,即处在水面以上,随时可以调用,是人力资源管理中人们一般比较重视的方面,它们相对来说比较容易改变和发展,培训起来也比较容易见成效,但很难从根本上解决员工综合素质问题。员工素质的“水下部分”包括职业意识、职业道德、职业态度,是隐性的,即处在水面以下,如果不加以激发,它只能潜意识地起作用,这方面处于冰山的最下层,是人力资源管理中经常被忽视的,也经常被员工被人所忽视。然而,如果员工的隐性素质能够得到足够的培训,那么对员工的提升将是非常巨大的,同时对企业的影响也将更加深远。大部分企业非常重视员工的显性素质培训,诸如职业技能培训等等,好像这些培训的效果能够立竿见影地凸现出来。很多企业往往忽视员工隐性素质的培训,忽视职业意识、职业道德和职业态度方面的培训,因此也就很难从根本上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全方位职业化素质培训的作用就是要“破冰”,要将被培训者头脑中潜藏的意识和态度挖掘出来,将冰山水面上和水面下的部分完全协同起来,更大程度地发挥7/8水下部分的核心作用。只有重视员工隐性素质的培训,才能够更大地提高员工的显性素质培训的效果!

企业员工职业化程度的高低决定了企业的未来发展,也决定了员工自身未来的发展。是否具备职业化的意识、道德、态度和职业化的技能、知识与行为,直接决定了企业和员工自身发展的潜力和成功的可能。具备职业化素质,那么你就拥有了相当的职业竞争力,也就迈出了获得成功的第一步。

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

  海因里希第一次提出了事故因果连锁理论, 阐述导致伤亡事故各种原因因素间及与伤害间的关系, 认为伤亡事故的发生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 尽管伤害可能在某瞬间突然发生, 却是一系列原因事件相继发生的结果。

  (1) 伤害事故连锁构成 海因里希把工业伤害事故的发生发展过程描述为具有一定因果关系的事件的连锁:

  1) 人员伤亡的发生是事故的结果。

  2) 事故的发生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

  3) 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由于人的缺点造成的。

  4) 人的缺点是由于不良环境诱发或者是由先天的遗传因素造成的。

  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过程概括为以下 5 个因素:

  (1) 遗传及社会环境,

  (2) 人的缺点,

  (3) 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

  (4) 事故

  (5) 伤害。

  海因里希用多米诺骨牌来形象地描述这种事故的因果连锁关系。在多米诺骨牌系列中,一枚骨牌被碰倒了,则将发生连锁反应,其余几枚骨牌相继被碰倒。如果移去中间的一枚骨脾,则连锁被破坏,事故过程被中止。他认为,企业安全工作的中心就是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机械的或物质的不安全状态,中断事故连锁的进程,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

  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

  美国的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 H.W. Heinrich)在《工业事故预防(Industriail Accident Prevention)》一书中,首先提出了事故因果连锁论,用以阐明导致事故的各种因素之间及与事故、伤害之间的关系。该理论认为,伤害事故的发生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尽管伤害的发生可能在某个瞬间,却是一系列互为因果的原因事件相继发生的结果。在事故因果连锁中,以事故为中心,事故的结果是伤害(伤亡事故的场合),事故的原因包括3个层次: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和基本原因。由于对事故各层次原因的认识不同,形成了不同的事故致因理论。因此,后来的人们也经常用事故因果连锁的形式来表达某种事故致因理论。

  海因里希曾经调查了美国的75 000起工业伤害事故,发现占总数98%的事故是可以预防的,只有2%的事故超出人的能力所能预防的范围,是不可预防的。在可预防的工业事故中,以人的不安全行为为主要原因的事故占88%,以物的不安全状态为主要原因的事故占10%。根据海因里希的研究,事故的主要原因或者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或者是物的不安全状态,没有一起事故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物的不安全状态共同引起的(参阅图2.1)。于是,他得出的结论是,几乎所有的工业伤害事故都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

  最初,海因里希把工业伤害事故的发生、发展过程描述为具有如下因果关系的事件的连锁:

  (1)人员伤亡的发生是事故的结果;

  (2)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所致;

  (3)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是由于人的缺点造成的;

  (4)人的缺点是由于不良环境诱发的,或者是由先天的遗传因素造成的。

  于是,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过程包括如下5个因素:

  (1)遗传及社会环境。遗传因素及社会环境是造成人性格上缺点的原因。遗传因素可能造成鲁莽、固执等不良性格;社会环境可能妨碍教育、助长性格上的缺点发展。

  (2)人的缺点。人的缺点是使人产生不安全行为或造成机械、物质不安全状态的原因,它包括鲁莽、固执、过激神经质、轻率等性格上的先天缺点,以及缺乏安全生产知识和技术等后天的缺点。

  (3)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所谓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指那些曾经引起过事故,或可能引起事故的人的行为,或机械、物质的状态,它们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例如,在起重机的吊荷下停留,不发信号就启动机器,工作时间打闹,或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等,都属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没有防护的传动齿轮,裸露的带电体,或照明不良等,属于物的不安全状态。

  (4)事故事故是由于物体、物质、人或放射线的作用或反作用,使人员受到伤害或可能受到伤害的、出乎意料的、失去控制的事件。坠落、物体打击等能使人员受到伤害的事件是典型的事故

  (5)伤害。直接由事故产生的人身伤害。

  图2.1 事故的直接原因

  人们用多米诺骨牌来形象地描述这种事件因果连锁关系,得到如图2.2所示的多米诺骨牌系列。在多米诺骨牌系列中,一块骨牌被碰到了,则将发生连锁反应,其余的几块骨牌相继被推倒。因此,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论也称为多米诺骨牌理论(The dominoes theory)。

  图2.2 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

  根据海因里希的观点,大多数工业伤害事故都是由于工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一些工业伤害事故是由物的不安全状态引起的,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产生也是由于工人的缺点、错误造成的。因而,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把工业事故的责任归因于工人,表现出时代的局限性。

  多米诺骨牌理论的不足之处还在于,它把事故致因的事件链过于绝对化了。事实上,各块骨牌之间的连锁不是绝对的,而是随机的。前面的牌倒下,后面的牌可能倒下,也可能不倒下。可见,这一理论对于全面地解释事故致因过于简单。

  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过程因素

  海因里希是最早提出事故因果连锁理论的,他用该理论阐明导致伤亡事故的各种因素之间,以及这些因素与伤害之间的关系。该理论的核心思想是:伤亡事故的发生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而是一系列原因事件相继发生的结果,即伤害与各原因相互之间具有连锁关系。

  海因里希提出的事故因果连锁过程包括如下五种因素:

  第一,遗传及社会环境(M)。遗传及社会环境是造成人的缺点的原因。遗传因素可能使人具有鲁莽、固执、粗心等对于安全来说属于不良的性格;社会环境可能妨碍人的安全素质培养,助长不良性格的发展。这种因素是因果链上最基本的因素。

  第二,人的缺点(P)。即由于遗传和社会环境因素所造成的人的缺点。人的缺点是使人产生不安全行为或造成物的不安全状态的原因。这些缺点既包括诸如鲁莽、固执、易过激、神经质、轻率等性格上的先天缺陷,也包括诸如缺乏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等的后天不足。

  第三,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H)。这二者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海因里希认为,人的不安全行为是由于人的缺点而产生的,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第四,事故(D)。事故是一种由于物体、物质或放射线等对人体发生作用,使人员受到或可能受到伤害的、出乎意料的、失去控制的事件。

  第五,伤害(A)。即直接由事故产生的人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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