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月7日和家人谈及计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率的问题。我提出了如下计算思路:
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率 = 死亡人数 /(治愈人数+死亡人数)×100%;
2)鉴于湖北之前由于医疗资源紧张,可能很多患者都来不及确诊就“死亡”或“自愈”了,因此采用数据要去除湖北的。
2月7日,周五上午用着方法初步估算了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死亡率(不含湖北)大概在2.4%。
2月8日,看到新加坡计算的中国(不含湖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致死率大概在0.3%,相当于我计算的1/8,相差一个数量级!
2月9日23:50,查询了下:全中国治愈人数2899人、死亡814人,其中湖北治愈人数1506人、死亡780人。因此,全中国(不含湖北)治愈人数1393人、死亡34人。按本人的计算方法,此时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死亡率(不含湖北)大概在2.38%。
2月10日,在大学同学群里发表了计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死亡率思路和结果(不含湖北,约2.4%)。由于与新加坡在2月8日计算的中国(不含湖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致死率(约0.3%)相差一个数量级,有同学表示质疑“那应该除以确诊人数啊”“他的算法非常吓人,湖北死亡率是34%!”。
我先回答“那应该除以确诊人数啊”这个问题。先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就好比你带了100发(相当于确诊),打了10发,5发上靶(死亡),5发脱靶(治愈)。上靶率(死亡)应该是50%,而不是5%”。
当前(2月10日21:50),我查询了下:全中国治愈人数3457人、死亡909人,其中湖北治愈人数1795人、死亡871人。因此,全中国(不含湖北)治愈人数1662人、死亡38人。按本人的计算方法,2月10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死亡率(不含湖北)= 38 /(1662 + 38)×100% = 38 / 1700×100% ≈ 2.24 %!这是在医疗资源充裕的情况下(轻患者,甚至是无症状患者都会被确诊)就是2.24 %!
湖北的死亡率 = 871 /(1795 + 871)×100% = 871 / 2666×100% ≈32.7 %?当然不能这么算!我反复强调了湖北之前由于医疗资源紧张,可能很多患者都来不及确诊就“死亡”或“自愈”了,很多患者不在确诊之中。
那湖北的死亡率怎么算?不用算!对!你没有看错,在考虑到轻患者和“无症状患者”时候就是2.24 %!
由于绝大部分重症患者都得到了确诊,死亡的也基本是重症患者,因此湖北的死亡病例和真实值比较接近(肯定有漏的,但不会很多),而早期很多轻患者没机会得到确诊而自愈。因此,可以用湖北死亡病例871人和死亡率2.24 %反推湖北“治愈人数(或自愈)+死亡人数”为: 871 / 2.24 % ≈ 38884 (人)。
湖北治愈(或自愈)的人数计算值为38884 - 871 = 38013 (人)。
实际上湖北治愈人数1795人,乐观点看这就意味着有本该确诊而没有确诊的“自愈”人数为38013 - 1795 = 36218 (人)。
自愈率 = 36218 / 38884×100% = 93.14 %
好了!今天提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自愈率计算公式如下:
自愈率 = 自愈人数 /(自愈人数 + 治愈人数 + 死亡人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