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子女抚养权属于夫妻双方离婚后针对离婚达成的协议进行的一个变更。夫妻双方离婚,不只是要进行财产分割,双方有子女,子女抚养划分也是必要的。但是离婚后一方生活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对于子女抚养权进行一个变更,应该怎么办呢?
一、双方协商解决离婚前,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会有一份子女抚养协议的内容。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就是离婚的男女双方对于客观情景的变化,进行协商,关注子女利益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子女分配问题。协商是解决问题最平和的方法,也是对双方伤害最小的方式,离婚中,受伤最大的是子女。沟通是解决问题最平和有效的方式,男女双方坐下来,聊一聊,为了子女,做出子女利益最大化的抉择。
二、向法院提起变更子女抚养权之诉很多时候,男女双方离婚,还是很难做到完全和平解决的,协商解决的方法无法实现,那么,这个时候,就只能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之诉,变更子女抚养权。变更子女抚养权,一份起诉文书是必要的。
需要明白的是,提起诉讼的原告,不只是局限于非抚养方,抚养方己方出现不利于子女成长状况的情境下提起诉讼,成为变更之诉的原告。
同时,提交的证据也是必不可少的,这个时候,要向法院提交对方出现的不利于子女成长的状况变更证据,如身体状况变化,提交相关医学证明;经济状况变化就要提交相关经济证明文书等等。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
每一个孩子都是降落人间的天使,都需要家庭、社会的倍加呵护,变更子女抚养权也是希望让每一个孩子都能有一个幸福美好的生长环境,希望每一位父母都能在离婚时,以情感为先,以子女为先,共同为孩子成长创造一个美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