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是指双方在合法解除婚姻关系后,有一方进行赡养,赡养的一方不予相关的探视权利的行使。我国相关的案件当事人,可根据这一事实,进行详细的书写向法院进行申请这类权力的行使。那申请探视权怎么写,都有哪些规定呢,下面小编就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
向法院申请探视权执行申请书怎么写
一、探视申请书的具体内容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朱某某,女,汉族,1958年10月xx日出生,住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平水庙xx号。
被申请人一:陈某,男,汉族,1964年2月xx日出生,住泉州市鲤城区中山中路xx号。
被申请人二:李某,女,汉族,成年,住泉州市丰泽区少林路xx花园xx号。
二、探视申请书的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强制执行两被申请人履行贵院(2007)丰民初字第2xx3号民事判决书,强制两被申请人履行
(1)偿还申请人朱某某45000元;
(2)按月利息2.5%、本金5万计付自2006年1月27日起至2006年5月27日止的利息;
(3)按月利息2.5%、本金45000元计付自2006年5月28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
三、探视申请书的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两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业经贵院审理,并于2007年12月1日作出(2007)丰民初字第2765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两被申请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申请人朱某某45000元;并按月利息2.5%、本金5万计付自2006年1月27日起至2006年5月27日止的利息;按月利息2.5%、本金45000元计付自2006年5月28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由于被申请人李某不服该判决上诉至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驳回了被申请人李某的上诉,维持原审判决。现该判决书已于2008年4月18日发生法律效力,但两被申请人至今尚未履行相应义务。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望贵院予以准许。
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申请人:某某某
某年某月某日
四、探视权的分类
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
概括起来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探望性探视,二是逗留性探视。
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
逗留性探望,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权人领走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
对于子女而言,年龄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零至三周岁的幼儿,该阶段的幼儿身体、智力等诸方面受环境的影响较大,无生活自理能力,如果适用逗留性探望方式,可能会因环境经常变化而影响幼儿的身心健康,因此该年龄段适用探望性探望较为适宜。
三至十周岁的子女,该阶段的儿童,对环境的变化适应能力增强,探望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的方式均可适用。又因此阶段的儿童尚无辨别能力与控制能力,在是否探望问题上很难表达其真实意思,容易为他人的观点所左右,所以对此阶段的儿童实行何种探望方式,可不征求被探望子女的意见。
十至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由于该年龄段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人,在是否探望这一问题上已具备了相当独立的思考和判断能力,因此,在决定探望权问题时应征求子女的意见,探望权的行使也应在征得其子女同意的情况下实施。
都有哪些规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书写,方便相关的办案机关对这类事件的相关办理和判决。相应的探视期间还应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这类探视人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进行积极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