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发展和我国公民的精神文明,以及物质的发展是紧密相连的.在经济发展越来越好的同时,我国公民的法制意识也必须有所提高.比如说在日常生活当中,针对国家的一些保护遗产,也就是一些比较珍贵的历史资源,我国公民是没有资格进行破坏的。下面律图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一、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1)首先我们要用历史的眼光去看待文化遗产认识到他的历史继承性.认识到其历史的重大战略意义,正是他的社会价值.
(2)其次要辩证的看待文化遗产,既要吸取其合理的价值与优点又要剔出其缺点,用批判性的眼光去对待文化遗产.
(3)文化遗产作为历史的见证其独特的旅游价值一直被历来的国家所重视,对待具有可行的文化遗产政府有关部门一方面要积极保护维护他另一方面要积极发展文化产业旅游价值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1、客体要件
走私文物罪漫画:魂牵梦绕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具体是其中的禁止出口制度。犯罪对象是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所谓文物,是指遗存于社会、埋藏于地下、水下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人类的历史文化遗物。根据《文物保护法》第2条的规定,文物具体包括:
(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
(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的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
(3)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4)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古旧图书资料等;
(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6)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等。
作为走私对象的文物并非包括上述所有文物,而只是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所谓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是指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文物出口和个人携带文物出境,都必须事先向海关申报,经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定并发给出口许可证才能出境,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除经国务院批准运往国外展览的外,一律禁止出境。
根据《文物保护法》第31条的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以走私论处,但刑法第325条已将此行为单独立罪,刑法实行后,此行为不再构成走私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督,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国(边)境的行为。其行为方式与走私武器、弹药罪一致。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亦可以是个人。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为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仍决意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出国(边)境。过失不能构成本罪。至于其动机可多种多样、如卖给国外、赠送给国外之人等,但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成立。
据《刑法》第151条第2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2、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二级文物二件以下或者三级文物三件以上八件以下的;
3、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该文物严重毁损或者无法追回等恶劣情节的。
4、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一级文物一件以上或者二级文物三件以上或者三级文物九件以上的;
5、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达到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数量标准,并造成该文物严重毁损或者无法追回的;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达到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数量标准。
通过小编的介绍,大家可以看出,在我国保护文化遗产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体现了,我国对历史的尊重,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也积极的促进了国家旅游经济的发展,而且一些珍贵的文化遗产,代表着我国悠久的历史和精神文明进化,是一种很珍贵的历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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