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压变形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透性能和平面内变形性能。
以下详细的介绍玻璃幕墙四性的检测依据:
1、玻璃幕墙抗风压性能检测:指幕墙在与其垂直的风荷载作用下,保持正常使用功能、不发生任何损坏的能力。
2.玻璃幕墙气密性能检测:指在风压作用下,其开启部分为关闭状况时,阻止空气透过幕墙的性能。
3.玻璃幕墙水密性能检测:水密性关系到幕墙的使用功能和寿命,与建筑物的重要性、使用功能以及所在地的气候条件有关,以10分钟平均风压作为定级依据。
4.玻璃幕墙平面内变形性能检测:是由于建筑物受风荷载或地震作用后,建筑物各层间发生相对位移时,产生的随动变形。中冶建筑研究总院(上海)有限公司将凭借雄厚的技术力量、先进的设备、高素质的人员、严格的管理程序,确保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 公正地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为客户服务,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服务。
竣工验收的有建筑幕墙的建筑工程,要选取有建筑幕墙工程检测专项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建筑幕墙工程的专项检测。建筑幕墙是指由支承结构体系与面板组成的、可相对主体结构有一定相对位移能力、不分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的建筑外围护结构或装饰性结构。通常建筑幕墙由面板(玻璃、铝板、石板、陶瓷板等)和后面的支承结构(铝横梁立柱、钢结构、玻璃肋等等)组成。
第一条为了保证玻璃幕墙工程质量及安全使用,依据《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检查办法。
第二条本检查办法适用于《技术规范》中所指的非抗震设计或6一8度抗震设计且建筑高度不大与150m的民用建筑的明框玻璃幕墙、隐框玻璃幕墙、半隐框玻璃幕墙及全玻璃幕墙和斜玻璃幕墙。
第三条用于玻璃幕墙工程的玻璃、铝合金材料、钢材及配套的材料、五金配件应遵守其相应的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及检测验收规程。
第四条质量检查中应按照《技术规范》中有关条款对玻璃幕墙的建筑设计、结构设计进行复核。要全面核对幕墙施工图及计算书:所有技术资料应符合存档备查条件。结构计算书中必须按《技术规范》的规定,对玻璃、横梁、立柱、结构硅酮胶及预埋件进行计算,当幕墙没有条件通过预埋件与主体结构连接时,应通过试验采取确实可靠的连接方法,并具有有关试验报告及计算书。
第五条对于本检查办法实施前已竣工工程结构的实际承载力不得低于按《技术规范》设计承载力的80%。应保证幕墙工程的防火、防雷设计满足相应规范要求,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
第六条玻璃幕墙工程的建设、设计、加工、制造、安装及监理单位必须按照《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规范、标准严格控制材料、制作安装的质量。在加工、制作、安装过程中,应注意材料的检查验收、施工安装精度的检查、节点、防火、防雷等隐蔽工程的核查。对于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技术规范》或有关规定的部分坚决予以返修或拆除。
第七条玻璃幕墙工程竣工验收时按照设计施工图及《技术规范》中玻璃幕墙工程验收的条款逐项予以检查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由参加验收的有关各方签字盖章。不合格部分必须予以返修或拆除,重新安装、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八条对玻璃幕墙工程作安全检查时,应按附件要求着重检查安全问题,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玻璃幕墙工程的安全使用。
第九条为确保玻璃幕墙的工程质量,必须按本条所列项目核查质量保证资料,其中(1)一(8)项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并参照附表填写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1)设计文件、设计修改和材料代用文件;
(2)材料出厂质保证书,材料试验报告、建设部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结构胶与接触材料相容性和粘结力试验报告;
(3)玻璃幕墙产品性能检验报告;
(4)构件出厂质量证书;
(5)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6)施工安装自捡记录;
(7)正常憎况下物理耐用年限质量证书;
(8)竣工验收证书;
(9)着采用进口材料时,应由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商检报告。对没有质保资料的部分,应予补办,若确实无法补办者,必须进行现场质量检查,并根据憎况,以返修、拆除或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第十条本检查办法由建设部建设监理司委托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中心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综合上面所说 的,玻璃幕墙工程在完工之后肯定是要做一系列的检查,这也是为了确保人员的安全,对于检查的标准我国也是出了相关的规定,而且一定要按照最新版的来进行检验,这样才算是合法的,所以,质量的把关对于一个工程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