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公司可以强制员工加班吗?
1、除以下4种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可以强制员工加班工作:
(1)因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
(3)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
(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2、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对于加班时间,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二、法定的加班工资标准: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除了四种法定情形之外,用人单位皆不能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延长劳动时间。但是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必须加班的,用人单位需要在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加班,单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下单日不能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能超过36小时。对于延长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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