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店里消费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但往往也会发生一些突发状况,给顾客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当顾客在店内面临突如其来的伤害时,店老板是否要承担责任?顾客要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下面来看这篇文章一起了解一下吧!
现在的顾客法律意识比较强,维权能力也很高。很多顾客会误认为酒店会承担全部责任,但事实并非如此,往往事故发生后,酒店只承担部分过错,或者无过错。这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这里提到了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酒店方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尽到了相关义务,那么责任就是减免的。比如:浴室已有“小心地滑”提示牌,;如果滑倒的是小孩子,则作为家长本身就有责任义务照顾孩子防止意外发生;如果是客人醉酒后自已误伤的事故。
所以,发生事故后进行赔偿,要看自己过错有多少而定。
二、保险理赔
很多酒店平时都会上公众责任险,在顾客发生意外事故后,酒店要做好现场勘测取证,保留好必备的材料,然后拨打保险理赔电话。《保险法》规定:在保险有效期限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以及由于意外事故造成下列损失或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 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二) 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
(三) 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费用。这里的保险人是保险公司,被保险人是酒店。
酒店对受伤顾客的态度我们建议在顾客受伤后,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把顾客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并积极的陪同治疗。这往往是协商解决问题的前提,在调节的前提下,酒店方可以免除诉讼费用,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也可以将赔偿额度适当的降低。我们酒店要将顾客治疗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尽量掌握,酒店方应防止顾客借用检查的名义,检查和伤病无关领域的治疗检查。
其次,就诊过沉重所产生的费用,最好让顾客先行垫付支付,需要住院的应及时办理住院。避免顾客居住在酒店,因为按照保险理赔条例,住院期间的误工费、住院费、医疗费、营养费都在保险理赔范畴,其中营养费和护理费都在病历上写有医嘱,如果不住院,其中产生的费用就无法报销。在协商处理工程中,酒店方尽量选择一次性支付费用,这是很有好处的,预防客人日后病情发展恶化,费用扩大,追加赔偿。协商解决后,双方就赔偿方案达成共识,一定要让顾客签订免责书,防治后续问题发生。
以上是小编就顾客店内意外受伤酒店怎么做给大家提供的一些参考意见,总的来说就是建议各位经营酒店的朋友们要上好保险,平日里主要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理。在事情发生后要积极展开救援,安抚好受伤顾客积极开展治疗。就赔偿问题不要惊慌,最好咨询专业人士赔偿范围在多少合适。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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