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拖欠工资这个问题,我相信很多朋友都会遇到过,特别是在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时候,将要离职的时候,就经常会出现这些问题。
请求支付工资的前提是能够证明你向公司提供了劳动,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果不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话,那么就丧失了请求支付工资的前提与基础。
有一些公司在你入职的时候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虽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也要全部的收上去,甚至连工资都没有通过公账进行发放,也没有为你缴纳社会保险,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是比较危险的,一旦出现问题很难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如果公司有这些操作,可以表明这个公司已经在为克扣你的工资,拖欠你的工资,随意调换你的岗位,随意辞退你做了十分充足的准备了。
但凡你手里有一样东西都好办,就怕什么都没有,那是非常难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公司虽然没签劳动合同,虽然没缴社保,但是工资都通过公账稳定地向你发放,比如每月向你发放5000元,突然有一个月没有向你发放,或者是仅仅向你发放了3000元,那么就比较容易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并且证明公司拖欠工资,没有发放工资,从而主张自己的权利。
所以,一旦公司拖欠自己的工资,首先要进行证据的收集与固定,要收集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以及拖欠工资的证据。
在掌握了充分的证据之后,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进而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