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作为很多人赖以为生的生活来源,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找到一份工作十分不容易,但由于种种原因,用人单位将解聘出单位,需要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额来补偿劳动者。下面小编就代通知金算不算工作时间有哪些法律规定这一问题为大家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及标准。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不足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通俗所说的N就是工作年限,1是指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需要注意的是:
1、并不是只要单位辞退员工,就要给经济补偿。在员工有法定过错的情况下(比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并不是给了经济补偿就可以辞人。单位辞退员工要有合法理由。如果没有理由,员工可以要求双倍于经济补偿的赔偿(2N),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至于代通知金,只适用于第四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况(因病超过医疗期,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单位解除合同又没有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必须支付。
二、简单说,N 1是实践中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常用的补偿标准,但还是存在对法律规定理解的误区。
第一条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单位在以下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1.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算;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的工资)
3.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4.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 经济性裁员的
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6. 用人单位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经济补偿金 = 原经济补偿金 额外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50%)
7. 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 50%)×n
代通知金只是劳动者在受到用人单位的辞退时,这里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支付的一种补偿性的补偿金,作为劳动单位对劳动者的补偿。我们也可以看出,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IE的一些补偿项目,希望你在遇到相关的法律问题时能够帮助到你。
延伸阅读:
没盖章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哪些情形用人单位不用提前通知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范文书有哪些内容?